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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 比比在行动】册亨县红十字会接收社会捐赠公告

发布人:比比招标采购网    发布日期:2020-02-10

按照中央、省、州要求,根据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册亨县红十字会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为切实履行好社会各界款物捐赠接收职责,特向社会发布接收捐赠公告。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接收物资捐赠

(一)防护用品:

1、N95口罩,GB19083-2010应符合《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

2、医用外科口罩,YY0469-2011应符合《医用外科口罩技术要求》;3、一次性医用口罩,符合GB19083-2010标准;

4、防护服,GB19082-2003应符合《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5、医用一次性乳胶手套,GB10213-2006 应符合《一次性医用橡胶检查手套标准》;

5、一次性普通口罩、一次性医用帽、防护面罩、护目镜、一次性手术隔离衣、医用手套等。

(二)消毒类药品:

速干消毒液(含醇和过氧化氢类或季铵盐类)、84消毒液/消毒泡腾片、酒精等。

(三)诊断类用品:

手持红外线体温测试仪,诊断试剂等。

二、接收社会捐款账户

账户名称:册亨县红十字会

账号:2409 0960 29200092 83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册亨支行

(捐款请备注:疫情防控以及捐往地点)

三、重要说明

(一)捐赠用途:为专款专用。通过银行和邮局汇款捐赠时,请务必说明捐赠意向“疫情防控”,如定向捐赠湖北、武汉的,则备注“疫情防控武汉”或“疫情防控湖北”,未注明捐往地的疫情防控捐款,将用于册亨县的疫情防控工作,未注明捐款用途的款项将统筹用于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人道救助工作。所接收捐赠款根据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使用。

(二)为方便开具捐赠票据,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赠人(企业)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

(三)如需咨询捐赠事宜,请联系册亨县红十字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9—4212960

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侬云霞 15117307910

邹向刚 13984683227

联系地址:册亨县纳福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册亨县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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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亨县红十字会呼吁社会各界爱心机构、爱心人士,贡献一份力量,献出一份爱心,共同抗击疫情,遏制疫情蔓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册亨县红十字会将依法依规公布捐赠款物的接收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册亨县红十字会

2020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