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60001 客服热线:400-000-0388
发布公告

招标

采购

项目

机构

资讯

服务

【疫情防控 比比在行动】蒙自市慈善会接受社会捐赠公告

发布人:比比招标采购网    发布日期:2020-02-08

蒙自市慈善会接受社会捐赠公告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蒙自市慈善会现接受社会各界爱心捐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受捐赠的主体及相关情况
接受捐赠主体:蒙自市慈善会
联系地址:蒙自市银河路30号(蒙自市民政局)
联系电话(传真):0873--3724035
联系人:杨桥维:13708638802
梁 波:13988028291。
二、接受捐赠的物资
结合蒙自实际,目前市慈善会主要接受捐赠物资类型原则上以消毒设备、消毒水、医用口罩、防护服、洗手液等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物资为主。
三、接受捐赠的资金
捐款时请填写《捐赠意向书》,便于我会及时公布捐赠情况。
接收捐赠户名:蒙自市慈善会
开户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分行
银行账号:9800 1101 0000 1425 00
四、捐赠流程
(一)捐赠方填写《捐赠意向书》(含金额、物资名称、规格、保质期、用途及数量),接受捐赠的资金或物资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且具有使用价值,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标准。
(二)蒙自市慈善会对《捐赠意向书》确认后,按照捐赠人的意愿,定向把捐赠款(物资)移交给受赠方,受赠方出具物资接收收据。
(三)受赠方收到捐赠物资,应按相关要求检验并完成清点,向蒙自市慈善会出具物资接收收据或证明公函,蒙自市慈善在收到证明公函后通过蒙自市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并向捐赠方出具由国家财政部门监制的"云南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
(四)市慈善会不得违背募捐方案、捐赠协议或捐赠人意愿擅自改变捐赠物资的用途。如确需改变用途的,应当征得捐赠人的书面同意。对于没有具体捐赠意向的捐赠物资,市慈善会可以按照实际需求统筹安排使用,其使用情况应向捐赠人及时反馈。
(五)开展捐赠相关活动应接受当地政府指定的国内外审计机构的监督和审计。审计结果应向捐赠方反馈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此公告。

蒙自市慈善会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