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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比比招标采购网 发布日期:2020-02-07
贵阳市慈善总会关于接收社会捐赠有关事项的公告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爱心人士: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为抗击疫情,打赢防控阻击战,社会各界通过各种途径纷纷表达捐款捐物意愿,充分展现了守望相助的大爱情怀。为畅通社会捐款捐物渠道,有效引导和保证社会捐赠集中用于防控救治物资的采购与使用," 贵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 指定贵阳市慈善总会作为贵阳市疫情防治捐赠款物接收慈善机构。根据《慈善法》、《公益事业捐赠法》有关规定和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实际情况,除定向捐赠,总会此次接收的款物由贵阳市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调配使用。
现将贵阳市慈善总会接收社会捐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接收捐赠款物公布
贵阳市慈善总会 1 月 30 日开始发起募捐,截止 2020 年 2 月 2 日 14:00,接收非定向捐款 472570.21 元,定向捐赠到武汉市慈善总会 1 万元 ( 已转捐 ) ; 接收物资为 84 消毒液 100 瓶 ( 已捐赠至贵阳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 ) 。
二、捐赠渠道
( 一 ) 直接通过银行汇款捐赠
账号一:户名:贵阳市慈善总会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直属三合支行
银行账号:12810121080000202
捐款用途:" 疫情防控专项基金 "
账号二:户名:贵阳市慈善总会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851901197910401
捐款用途:" 疫情防控专项基金 "
( 二 ) 直接通过总会二维码捐赠
— 85832725、85832468高女士,13595060966
谢先生,13608537000
捐款请备注:疫情防控。贵阳市慈善总会在收到捐款后,将按汇款单位名称或捐款人姓名开具收据,捐赠人可在疫情结束后到总会领取,也可由总会寄送到捐赠人。
( 三 ) 定向捐赠
为了进一步缩短捐赠物资的运转时间,境内外单位或个人如有定向捐赠医院或防疫一线工作部门,可直接与定向捐赠医疗机构或防疫一线工作部门对接,确认后可直接将物资发往受捐单位。如有捐赠凭证需要的,后期可凭受捐单位相关证明到贵阳市慈善总会办理捐赠手续。
三、当前疫情防控急需物资及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 一 ) 当前接收急需用于疫情防控的物资,主要包括:
1.N95 口罩 ; ( 应符合《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 GB19083-2010 ) ;
2. 医用外科口罩 ( 应符合《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GB19083-2010 ) ;
3. 一次性医用口罩 ( 应符合《医用外科口罩技术要求》YY0469-2011 ) ;
4. 标准防护服 ( 应符合《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GB19082-2003、GB 19083-2010 ) ;
5. 医用一次性乳胶手套 ( 应符合《一次性医用橡胶检查手套标准》GB10213-2006 ) ;
6. 其他:医用帽,防冲击眼罩、防护面罩、手术衣、长筒胶鞋 / 防水、防污染鞋套、防污染靴套、一次性圆帽、护目镜、84 消毒液、免洗手消毒液、酒精等物资。
暂不接收与疫情防控无关的物资。
( 二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为保证捐赠物资安全可靠,捐赠人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 生产企业捐赠的
( 1 ) 经营许可证、机构代码证等企业资质证明
( 2 ) 产品质量证明
( 3 ) 价格核定证明,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
( 4 ) 物资捐赠函
2. 自行购买的
( 1 ) 自行提供购买的正规发票
( 2 ) 物资捐赠函
3. 通过经销商购买的
( 1 ) 提供经销商的相关资质
( 2 ) 提供购买时的价格核定 ( 发票 ) 证明
( 3 ) 物资捐赠函
以上资料除物资捐赠函外其他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贵阳市慈善会将继续依法依规公布捐赠款物的接收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特此公告。
贵阳市慈善总会
2020 年 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