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比比招标采购网 > 抗击疫情 > 【疫情防控 比比在行动 】寿光市关于接受社会捐赠款物的公告
发布人:比比招标采购网 发布日期:2020-02-07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市不断接到社会爱心企业、爱心人士来电,纷纷表达捐赠意愿,充分体现了社会大爱和守望互助精神。为更加广泛动员社会力量,进一步规范捐赠款物的管理、安排和使用,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接受社会各界捐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受捐赠主体
(一)寿光市慈善总会
1.社会捐款
户名:寿光市慈善总会;
账号:9070 1070 4784 2050 000436;
开户行:寿光农村商业银行城区支行;
捐赠资金请备注“疫情防控”字样;
接收电话:
0536-5290282
0536-5555195。
2.物资捐赠
接收地点:寿光市孙家集街道胡营镇区中石化第八加油站北邻;
接收电话:0536-5108891。
(二)寿光市红十字会
1.社会捐款
户名:寿光市红十字会办公室;
账号:9070 1070 4854 2050 004896;
开户行: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园分理处;
捐赠资金请备注“疫情防控”字样;
接收电话:
0536-5298886
0536-5221317。
2.物资捐赠
接收地点:寿光市孙家集街道胡营镇区中石化第八加油站北邻;
接收电话:0536-5108891。
二、第一批急需用于疫情防控的物资
(一)医用防护物资
1.防护服:符合GB19083-2010标准防护服,GB19082
-2003应符合《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2.N95口罩:GB19083-2010应符合《医用防护口罩技
术要求》
3.医用(外科)口罩:YY0469-2011 应符合《医用外科
口罩技术要求》
4.正压隔离衣,防护面罩,护目镜,消毒液等。
(二)其它非医用防护物资。疫情防控基本防护用具和消毒
用品。
现阶段暂不接收和转送与疫情防控无关的物资。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募捐活动所募集款物(含本公告发布之前接受捐赠的
款物),由寿光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配使用。
2.募集善款及其使用情况,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
监督。
3.为方便开具捐赠收据,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款(物)人(企
业)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捐赠用途。
寿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