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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 比比在行动 】大庆市红十字会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接受社会捐赠公告

发布人:比比招标采购网    发布日期:2020-02-07

大庆市红十字会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接受社会捐赠公告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大力弘扬红十字“人道、博爱、奉献”精神,全力做好社会各界捐赠接收工作,大庆市红十字会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急需物资

N95口罩、医用防护服、防护面罩、护目镜、消毒液等。暂不接收与疫情防控无关的物资。

物资接收专线电话:

0459-6367566,4681010

二、捐款通道

接受捐款账户:07010120005000163001

户名:大庆市红十字会

开户行:龙江银行华侨支行

地址:大庆市人民政府后楼南门1312室

捐款接收专线电话:

0459-6367566,4681010

为方便公示和查询,请各汇款单位及个人在现金存款凭条中,款项来源或备注一栏填写:疫情防控;汇款人一栏填写:汇款单位或本人姓名;汇款后,单位持汇款原始凭证及捐款人员名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大庆市红十字会开具公益事业捐赠专用票据;个人持汇款原始凭证到大庆市红十字会开具公益事业捐赠专用票据。

三、重要说明

(1)捐赠的款物原则上由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2)为方便开具捐赠票据,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款(物)人(企业)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3)各类捐赠物资均要求在保质期内,正规企业产品,符合国家各项质量标准。(4)市红十字会鼓励广大市民使用网上银行转账方式开展捐款,减少不必要的聚集。(5)对于此次疫情防控的捐赠款物,各级红十字会一律不提取管理费。

大庆市红十字会倡议共同防疫抗疫,献出一份爱心!我们将严格遵循公开、透明、高效的原则,接收和使用捐赠款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大庆市红十字会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