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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 比比在行动 】潞江镇中心卫生院关于接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爱心捐赠的公告

发布人:比比招标采购网    发布日期:2020-02-03

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爱心组织、爱心人士:

为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有效救治困难群众,鼓励社会爱心人士踊跃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来,奉献爱心,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现向社会各界提出倡议,恳请社会各界向我院伸出援助之手,捐赠以下紧缺医疗物资,公告如下:

一、接受急需物资

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N95口罩、医用一次性乳胶手套、医用防护服(B、C类,含护目镜、面罩、靴套)、速干手消毒液、84消毒液/消毒泡腾片、手持红外体温测试仪等。

其中:部分防护物资(耗材)需符合或高于下列国家标准:

(一)医用防护口罩、N95口罩:1860-9132- GB19083-2010

(二)医用外科口罩:YY0469-2011

(三)防护服:GB19082-2003、GB19082-2009《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所有捐赠物资均要求渠道正规、资质齐全,保质期在6个月以上,由正规企业生产,包装完好无污损(因药品的特殊性,个人购买的零星药品等暂不接收)。

二、捐赠物资接收方式

(一)捐赠方式:直接捐物

(二)接收单位: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卫生院

(三)接收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小平田集镇潞江镇中心卫生院内

(四)物资接受联系人:

王医生:189-8751-7689

洪医生:151-8754-3344

张医生:139-0875-6069

三、重要说明

(一)为方便开具捐赠票据,捐赠时务必注明捐物、人(企业)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

(二)所接受的捐赠款物不提取任何费用,全部严格遵循捐赠人意愿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或开展相关人道救助。

(三)各类捐赠物资均要求在保质期内,正规企业产品,符合国家各项质量标准,外包装完好,无污损。

(四)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卫生院将本着公开、透明、高效的原则,管好用好捐赠物,尽心竭力为广大爱心企业和人士做好服务工作。


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卫生院

  •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