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比比招标采购网 > 行业聚焦 > 新疆11月起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2019-11-12]
发布人:比比招标采购网 发布日期:2019-11-12
新疆财政厅日前发布了《关于印发<2019年自治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新财购 〔2019〕86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要求,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根据《财政部关于2019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19〕44号)要求,新疆财政厅结合自治区实际情况,制定了《2019年自治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各地州市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监督检查相关工作。
《方案》明确了本次监督检查的范围和内容。监督检查的范围包括:各级财政部门从中国政府采购网新疆分网上完成网上登记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范围内,随机选择代理本级政府采购业务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