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南省郴州市
北湖区财政局强化政府采购监管,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
推进信息公开,政府采购透明度明显提升。
2016年至今,
累计实行政府采购
1020
次,
采购预算总金额
84956万元,
实际采购总金额达
81844
万元,
节约资金
3112
万元,
节资率为
4%
。
一、明确要求,
强化信息公开责任主体。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
2015〕
135
号)文件精神,
对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信息公开总体要求、公开范围及主体、公开渠道、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及监管处罚信息的公开要求等,
并明确各采购人是项目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
二、加强宣传,
营造信息公开透明环境。及时传达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精神,
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
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湖南政府采购网”为全省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指定媒体,
各单位不得以其他网络媒体替代“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信息。预算金额在
20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信息,
均应在“湖南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后,由系统自动推送至“中国政府采购网”。
三、严格审核,
杜绝奢侈采购造成浪费。按照财政部“金财工程”的总体规划,
近年来,政府采购所有限额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全部采用电子政府采购,
实行了网上申报、网上审批,
有效缩短了办结时间,便利了采购单位,
节约了行政成本,同时,
极大地方便了各采购单位的需求。由于之前较少关注需求管理,
有时会导致采购人在采购办公用品时,盲目追求技术超前、款式最新、功能最全等超出实际需求的现象,
造成价格虚高、浪费财政资金的现象发生。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节约财政资金,保证采购用品能正常办公的前提下,
参照市直机关标准,实行了政府采购办公设备基本配置标准,
避免了个别单位互相攀比、超高配置现象,导致奢侈采购,
浪费财政资金。此外,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购
〔
2017〕169号),
区政府采购办严格审核采购人对外发出的采购信息,采购信息的发布、审核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
信息发布人对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注重导向,
执行绿色政府采购。从注重发挥政府采购市场导向性作用向提高对外开放适应能力转变。
政府集中采购活动中,积极贯彻国家产业政策,
保护知识产权,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本国自主研发的优质产品,
扶持中小企业,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在采购项目的执行过程中,
将集中采购工作与财政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统计分析调研等基础工作,
认真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优先采购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为发挥政府采购的环境保护政策功能,
将环保节能指标作为评审重要内容进行评分,并在同等条件下,
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在日常工作中,
通过电话、
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现场解答等多种形式为各预算单位释疑解惑,
及时提供政策帮助和业务指导,促进相关人员熟练掌握方法,
加深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度的理解
,提升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水平。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zxdt/201910/t20191028_1319507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