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国际变更公告 > 关于“四川省锦江监狱2019年度罪犯蔬菜、干杂、调味品采购项目”成都爱买菜食品有...
更新时间 | 2019-05-06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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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川省锦江监狱****年度罪犯蔬菜、干杂、调味品采购项目》成都爱买菜食品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
质疑供应商:成都爱买菜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伋俊
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大源南*街**号*层
通讯地址:成都高新区大源南*街*层
联系人:刘伋俊
联系电话:***********
质疑答复人:*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庆*路***号蜀都中心*期*栋*单元***号
联 系 人:谢旭
联系电话:***-********转***
邮 编:******
你司于****年*月**日书面递交的关于“*川省锦江监狱****年度罪犯蔬菜、干杂、调味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质疑函》,*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已收悉,并及时抄送至采购人,我司及时进行认真核查并慎重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我司与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和采购人意见,现由我司在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就你司质疑内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中标单位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
所列明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理由如下(具体内容详见质疑函):
(*)事实依据
*.市场调查结果显示,成都白家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及濛阳农产品批发市场相较于发改委官网公布的主城区部分农贸市场主副食品*售价格平均折扣率在**%-**%,配送服务中的人工、运输成本及税费共占项目预算的**%。
*.类似项目“*川省崇州监狱****年度罪犯生活物资(蔬菜、调味品、家禽)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蔬菜中标优惠率为**%。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条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本着依法依规、权责对等、公平公正、简便高效的质疑答复原则,就你司《质疑函》中所述内容,我司现对你司提出的质疑事项作如下答复:
(*)经采购人和我司调查,供应商不同供货渠道的供应价格成本存在差异,例如供应商自有蔬菜基地的,其自有蔬菜供应价格普遍比市场批发渠道更有优势,且你司在《质疑函》中已说明“成都白家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及濛阳农产品批发市场相较于发改委官网公布的主城区部分农贸市场主副食品*售价格平均折扣率在**%-**%”;另,供应商提供的配送服务所涉及的人工、运输成本也会有个体差异,供应商自有运输配送团队的,其运输、配送成本低于委托第*方的费用;由于各地的供货价格、人工、运输成本具有差异性,类似项目的中标价格只可作为参考,不能作为事实依据证明本次项目的中标供应商所报蔬菜价格优惠率低于成本价,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
(*)我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了“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评审当日,评标委员会*致认为所有投标供应商的报价符合要求,未作出投标供应商报价低于成本价,存在不正当竞争的判断。
(*)你司在《质疑函》中所使用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适用于工程招投标项目,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条的规定,你司递交的《质疑函》无事实依据,无必要的法律依据,故质疑事项不成立。
感谢你司对本次采购的积极关注。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个工作日内向*川省财政厅依法提起投诉。
*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〇**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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