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购买安装居民用户瓶装液化石油报警器)更正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本溪市购买安装居民用户瓶装液化石油报警器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因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变更,****年**月**日*时起之后汇入的保证金账户变更为: 开户名: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本溪银行鸿雁支行 账 号:*** *** *** *** *** *** 注明:已经汇款至原有账号且汇款成功的供应商,无需再次汇入保证金。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时**分
*、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须及时办理**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切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 *、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施方案,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锁,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响应)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响应)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 盘存储的备份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进行密封和签章。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并提供《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致性承诺函》,签字盖章。 *、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开标现场投标人须自行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解密电脑,解密时间为半小时,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开标时,供应商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有效的签订*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及投标保证金回执或保函;(若供应商的法人出席,法人应出具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由采购人进行审查,否则采购人有权按废标处理。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 址: 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号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本溪市明山区新明街道樱花街樱桃小区**号楼*单元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女士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