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变更公告 > 平安五河视频监控系统三期延保项目更正公告(6次)
更新时间 | 2023-11-03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截止时间 | 我要查看 |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项目名称 | 我要查看 | 代理机构 | 我要查看 |
关键信息 | 我要查看 | 招标文件 | 我要查看 |
每天更新 70000 条招标信息
涵盖超过 1000000 家招标单位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平安*河视频监控系统*期延保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更正公告(*次)前附表**质疑内容如下:
** | 质疑 | 供应商如果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
更正为:
** | 质疑 |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 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递交方式:(任选其*) (*)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书面形式递交。 |
*、原采购文件***页第*章投标须知第*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信用要求:
** | 信用要求 | *.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生产单位提交投标文件前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列入“黑名单” (*)存在重大税收违法行为 上述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为准。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为准。 *.被省级及以上行业监督部门给予行政处理限制投标,被行业监督部门给予行政处罚限制投标(以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在限制期内不得参与该行业项目的投标。被依法设立的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在任何区域限制投标的,在限制期内都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不存在《蚌埠市推进严重欠薪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工作的实施意见》(蚌人社发〔****〕**号)规定的被限制投标的情形;不存在《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标后联合执法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因联合惩戒被限制或暂停投标情形。 *.投标人的不良行为,不影响其子公司的投标资格。投标人所属子公司的不良行为,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投标人所属分公司的不良行为,其后果由投标人依法承担。 *.投标截止前,投标人不良行为在披露期内,按以下方式处理: (*)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 ** 分及以上的,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 **(不含) 分以下的,在技术标评分中,扣除其不良行为的累计扣分值。 (*)联合体投标的,以各联合体成员中不良行为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最高的为准。 (*)扣分以《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蚌公资〔****〕**号)认定标准记录的为准。原先根据已废止的《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蚌公共资源局〔****〕**号)作出的不良行为结果不再作为评标评审使用,但披露期未结束的,招标人可作为“评定分离”项目的定标参考。 |
更正为:
** | 信用要求 | *.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生产单位提交投标文件前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列入“黑名单” (*)存在重大税收违法行为 上述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为准。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为准。 *.被省级及以上行业监督部门给予行政处理限制投标,被行业监督部门给予行政处罚限制投标(以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在限制期内不得参与该行业项目的投标。被依法设立的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在任何区域限制投标的,在限制期内都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的不良行为,不影响其子公司的投标资格。投标人所属子公司的不良行为,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投标人所属分公司的不良行为,其后果由投标人依法承担。 |
更正日期:****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本次更正公告视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投标人自行查看下载,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县公安局
地址:*河县城关镇为民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淮海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明珠路**号水晶国际大厦*号楼**层****-****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培凯(采购人)、杜恒(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