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变更公告 > 合肥市公安局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1、2包更正公告[2023]
更新时间 | 2023-09-18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截止时间 | 我要查看 |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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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公安局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包更正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合肥市公安局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章评分办法中食品安全管控第*条修改为: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食材检验室,得*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食材检验室平面布局图,检验室照片;(*)上述检验室若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房产证的扫描件;若投标人属于政府部门下设机构的,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级主管部门隶属证明及场地使用授权证明;若为合作检验室,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作合同、房产证等扫描件;
*、招标文件第*章评分办法中食品安全管控第*条修改为: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设备:(*)农药残留检测仪器;(*)移液器;(*)氮吹仪;(*)离心机或其他质量检测设施设备(须经评标委员会认可)。每提供*种上述设备的,得 *.* 分,最高得 * 分。注:(*)若为自有设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设备购买发票或购买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若为合作检验室的设备,投标文件中提供合作合同扫描件、设备现场照片等证明材料。(*)证明资料不完整的不计分。材料须能体现投标人名称,未提供不得分;
*、招标文件第*章评分办法中投标人综合实力第*条修改为: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仓储空间,得*分。注:(*)上述仓储空间系投标人自有的,须提供自有房产的有效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如投标人属于政府部门下设机构的,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级主管部门隶属证明及场地使用授权证明;(*)若为租赁仓储空间,须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和现场照片等证明材料。
更正日期:****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关于招标文件中第*章评分标准中投标人综合实力的配送车辆的疑问? 答:本评分项考察投标人履约能力,与项目实际履约切实相关,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关于招标文件第*章评分标准中荣誉的疑问? 答:本项评价投标人的诚信经营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确保能如期保质保量地完成本项目。该评分项设置与项目实际需求相适应,不具有倾向性,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注:(*)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公安局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寿春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楼
联系方法:****-********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