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变更公告 > NNZC2022-10024C关于南宁市第四十一中学安防监控系统(二期)、班班通...
更新时间 | 2022-07-06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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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答复书 质疑人:鹏耀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刘国赞 质疑人于****年*月**日对南宁市第***中学安防监控系统(*期)、班班通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分标的成交结果提出了质疑。 *、答复意见 经核实,质疑人鹏耀科技有限公司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提供的防火墙《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证书编号:****************)认证的产品名称和型号、规格、版本为“深信服防火墙 **-******.*(千兆)”,在《货物配置清单》响应的防火墙品牌为“深信服 规格型号为:** ********”。经原竞争性谈判小组审核,质疑人所投产品规格型号与产品认证证书规格型号不*致,且无法认定所投产品型号属于产品认证证书上的型号系列,因此质疑人提出的“不存在投标型号与证书型号不符”与事实不符,该项质疑缺乏事实依据,该项质疑不成立。 经核实,成交供应商南宁市优富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已对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需求*分标序号*“***万红外网络半球”、序号*“***万红外网络枪机”、序号**“网络视频存储设备”作出实质性响应,评审时已认定成交供应商满足并响应技术参数要求。同时,成交供应商针对该质疑事项提供了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产品证明》,明确了以上产品的型号属实。经原竞争性谈判小组审核,品牌官方网站的产品信息仅提供参考意见,不能作为实际产品交付的标准。质疑人以品牌官方网站截图作为事实依据缺少法律依据,不足以证明该质疑事项成立,因此该项质疑不成立。 根据竞争性谈判小组的质疑答复意见,质疑人的质疑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该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南宁市第***中学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