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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里坨街道垃圾分类指导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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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北京市招标
更新时间 2022-06-13 招标单位
截止时间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代理机构
关键信息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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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里坨街道垃圾分类指导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    地址:****://***.****-*******.***.**/****/********/******/*********_*******.****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章合同草案条款

*里坨街道垃圾分类指导员服务项目

(第*包)

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搞好甲方的道路洒水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在自愿、公平、合理、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甲方将道路洒水项目委托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利、责任,经双方公正公平协商*致,特制定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工程概况:

*.洒水地点:

*.工程时间:

*.洒水范围:

*.费 用:

*、洒水时间:

每天上午*:**洒水到位,下午**:**前洒水完毕。每台班工作时间为*小时。根据洒水工作需要甲方可临时调整洒水作业时间。

*、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监督、管理洒水完成时间、质量。

(*)甲方应尊重乙方人员,爱护乙方劳动成果,如乙方在作业期间请求甲方解决工作中的难题,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人员工作。

(*)甲方有权根据规定标准对乙方承担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有义务提供方便和条件,配合乙方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规定规章制度及服务标准,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安排服务人员,并对服务人员进行严格管理,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质量标准完成所承担的工作。

(*)乙方要自觉履行国家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与指导,定期和甲方管理部门沟通服务工作情况,积极配合甲方开展相关活动。

*、付款方式: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每*个季度(以实际工作天数为准)支付乙方*次费用。支付时间为在下*季度第*个月**号前支付完毕(以实际发生的工作量进行结算)。

*、合同的更改、补充和终止:

*、因甲方费用未按期支付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停止服务。

*.经双方协商*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补充。

*.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因素或政府令及政策性调整因素等涉及修改合同有关条款时,按政策规定执行。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执行中如有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方都可以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代理机构公司*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现变更为:

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石景山区《*里坨街道垃圾分类指导服务项目》,甲方委托乙方在*里坨街道 个垃圾分类达标小区进行专业化运营管理。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条:服务范围

乙方负责对个垃圾分类达标小区垃圾分类进行运营管理(具体服务范围以附表《乙方服务社区明细表》为准),确保上述范围内的垃圾依法分类投放,厨余垃圾按规定收集、运输。

第*条:服务期限

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条:支付标准及方式

*、合同有效期内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元,最终实际支付金额以甲方考核并扣除违约金、罚款为准。

*、结算方式:

*)****年**月,支付****年*-*月份的服务费,扣除****年*-*月份中出现的违约金;

*)****年*月,支付****年**-**月份的服务费,扣除****年**-**月份中出现的违约金;

*)****年*月,支付****年*-*月份的服务费,扣除****年*-*月份中出现的违约金;

*)****年*月,支付****年*-*月份的服务费,扣除****年*-*月份中出现的违约金;

*)除前款约定的服务费外(以中标价格为准),甲方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甲方支付款项前,乙方应当提供等额的合法发票。

第*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义务协调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确保乙方在小区顺利开展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甲方依据《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日常运行管理检查考评办法(试行)》(京管函[****]***号)对乙方进行监督、考核、指导,如检查办法调整,甲方需提前告知乙方。

(*)甲方有权对垃圾分类指导员的统*着装、绿袖标、胸卡的佩戴情况,以及垃圾分类指导员的垃圾分类知识掌握情况进行检查。

(*)甲方有权对合同约定的乙方工作内容,包括垃圾分类收集情况、容器保洁情况、厨余垃圾收运情况等进行检查。

(*)按照合同规定的违约条款收取违约金的权利。

(*)甲方拥有提前终止合同或拆分部分小区的权利。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分类收集

(*)指导员人数和服务时间

指导员人数:合作期限内,乙方确保结合服务达标小区的基本情况(居民户数、楼数、垃圾量),按照招标文件承诺的人数在每个达标小区配备相应的垃圾分类指导员(指导员配置表附后)。指导员应为受过专业培训、具备职业道德素质良好、操控能力强、身体健康的**岁以下人员,不仅能够对居民进行分类指导,而且可以对居民分类不到位的垃圾进行*次分拣。

上岗时间:乙方聘用的垃圾分类指导员每日工作时间应不低于*小时(早、晚),并在居民投放垃圾高峰期全员上岗,原则上应为每日早*点至*点、晚*点至晚*点(或根据甲方安排调整),考虑季节及天气影响,乙方可根据小区实际运行情况进行调整,但需提前通知甲方,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

(*)指导员服务内容、服务要求

*.垃圾分类指导员对居民投放垃圾进行指导,如果居民投放不准确,要对投放垃圾进行*次分类,保证对垃圾的准确分类;

*.负责厨余垃圾的收集,根据甲方的要求,将厨余垃圾收集至附近分类垃圾楼,或集中至小区内的规定点位,便于环卫餐厨车收运;

*.每天对垃圾分类桶站进行保洁,包括垃圾桶、桶架等设施,确保垃圾分类桶及桶站外观干净整洁,垃圾桶分类标识完好,对破损的标识按照全市统*标准进行更换;

*.对分类小区中设立的垃圾分类公示牌进行日常维护,确保设施完整、外观清洁,公示内容与小区实际情况相符合;

*.协助小区做好再生资源的分类、回收工作,必要时需提供车辆完成再生资源的转运工作;

*.在垃圾分类示范片区中以小区为单位设置符合标准的且带有标识的红色有毒有害收集容器,并对容器进行维护,按照甲方要求定期收集交由有害垃圾处理企业消纳。

*.对老弱病残孕群体,提供必要的上门服务(上门收集、投放垃圾);

*.积极配合招标人做好达标小区的“垃圾减量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对居民做好日常分类知识宣讲;

*.负责垃圾分类管理相关记录工作;

*.对开展垃圾分类积分兑换的小区,要按甲方要求及时调整指导员工作方式,对居民厨余垃圾分类进行积分统计,并兑换礼品,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招募的垃圾分类指导员应为受过专业培训、具备职业道德素质良好、操控能力强、身体健康的**岁以下人员。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垃圾分类指导员和*次分拣员承担安全教育责任和培训义务。乙方承担指导员和*次分拣员的必要保险、安全管理、补贴发放、工伤赔偿等工作,并对其上岗期间的人身安全负责。

(*)乙方应确保垃圾分类指导员和*次分拣员上岗时间应统*着装或佩带绿袖标、胸卡。

(*)乙方垃圾分类指导人员和*次分拣员应恪尽职守,工作时间内不得干与垃圾分类无关的事情、更不得脱岗、空岗。

(*)乙方应确保服务范围个达标小区的分类容器完好、标识清晰、分类投放桶站完好、公示牌内容完整。

*、分类运输

(*)乙方应确保服务范围各达标小区厨余垃圾的分类收集,为每个小区设置专职分类清运人员,使用车况完好、贴有分类标识的电动车或其它车辆分类运输相对应的垃圾。厨余垃圾原则上还应包括小区所在社区范围内的超市、便民菜站产生的分类纯净的果蔬尾菜。

(*)乙方配备小区厨余垃圾运输车辆除必须具有上路资质,须具备收运厨余垃圾基本要求,包括密闭不遗撒,车身有厨余垃圾统*标识,车辆箱体无不洁、破损等。

(*)乙方必须对承接的每*个小区做到每日清理*次厨余垃圾,厨余垃圾必须日产日清。乙方如不能履行本条款,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如遇环卫垃圾楼拒收,乙方应第*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开展工作,但因乙方分拣不彻底、纯净度不合格造成的拒收情况除外。因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未能及时协调造成厨余垃圾清运不及时的,按照乙方未能履行日产日清条款处理。

*、厨余就地处理(如果后期增加)

(*)乙方应为服务范围内所含厨余垃圾就地处理方式的达标小区,合理设置*次分拣人员,月分拣处理厨余垃圾量(就地或相对集中进入垃圾处理设施并被认定量)应占其垃圾产生总量的**%以上。

(*)乙方应安排专人对厨余垃圾处理设备进行巡检,确保厨余垃圾处理设备全天候***%正常有效运行。

(*)乙方负责对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备的日常维修与保养。当设备出现故障后,第*时间通知甲方,并确保在*天内维修完毕,待维修完毕后告知甲方。

(*)乙方负责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备的菌种的更换;并负责支付厨余垃圾处理设备运行产生的水费、电费。

(*)乙方应对厨余设备运行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上岗培训,并承担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备及人员的安全管理、人员工资支付、工伤赔偿等工作。

(*)乙方需保障分拣出的厨余垃圾***%得到无害化处理。如需外运处理,乙方应承担运输和处理费用。同时需向甲方提供终端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的相关资质、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如非需第*方处理需提供处理合同);

(*)如因乙方或乙方招募的指导员或厨余设备人员原因给小区物业、居民、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乙方有义务将就地处理小区的垃圾分类情况,包括每日生活垃圾的收集量、厨余垃圾分拣量、再生资源分类情况等信息,定期(或实时)上报甲方。

*、其它权利和义务

(*)乙方对其它影响垃圾分类成效的情况,如有发现,及时反馈甲方。甲方依据《关于印发北京市城镇地区生活垃圾分类日常运行管理检查办法》、《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处理。

(*)乙方应积极配合市、区组织的日常检查考核,对检查考评小组提出的问题认真对待,限期整改。

(*)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的权利。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对小区垃圾分类运行模式进行调整。

(*)每月**日前甲方通知乙方是否继续服务,不再使用乙方继续服务的,以**日至当月月底为过渡期,由乙方配合后续公司或者物业单位进行交接。

第*条:违约责任

*、分类指导员上岗履职

(*)甲方按照《石景山区垃圾分类达标小区日常检查考评办法》对乙方工作进行日常检查,检查频率为每个小区至少*次/月。每次检查对每个小区的指导员人数进行核对,每脱岗*人/次,乙方承担违约金*万元(上岗但未从事垃圾分拣和指导工作的人员视同为脱岗),如该小区当日规定时段上岗人数或履职人数为*,乙方承担违约金*万元。

(*) 检查中,未统*着装或佩带绿袖标、胸卡的指导员从事垃圾分类工作,视同为未上岗,违约责任参照第(*)条。

*、小区内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

(*)乙方确保达标小区分类投放桶及桶站外观清洁,发现分类桶及桶站外观不洁、分类桶未成组摆放等情况,乙方承担违约金***元。

(*) 乙方确保分类桶、桶站、公示牌及标识完好,发现破损应及时按照分类垃圾桶的相关技术标准进行维修、更换,发现桶损坏、标识破损(而没及时维修)的情况,乙方承担违约金***元/处次。

*、分类效果

(*)乙方应确保垃圾分类小区分类投放效果,确保桶内垃圾分类投放,检查中发现垃圾混投明显,其中厨余垃圾分类不纯净的桶数超过本小区厨余垃圾桶数量**%以上的,乙方承担违约金*万元,连续出现*次即终止合同,且不得再继续从事我区垃圾分类工作;厨余垃圾分类不纯净的桶数不达厨余垃圾桶数量**%的,乙方承担违约金***元。检查时间与指导员作业时间无关。

(*)出现垃圾混装混运现象,如为厨余垃圾、有害垃圾与其它类别垃圾混合的,乙方承担违约金*万元,出现两次即终止合同,且不能再继续从事我区垃圾分类工作;如小区出现可回收蓝桶与其它垃圾混合收集的,乙方承担违约金****元。

(*)乙方应确保服务范围达标小区月分拣厨余垃圾量。服务期内,每个达标小区的厨余量标准将折合成****厨余桶来统计。每低于**%,乙方承担违约金*万元(以小区为单位按月核算)。计算方法如下:

小区每月厨余量标准(单位:****桶)=

小区人口数*每人每日生活垃圾总量***天*厨余占比标准

每桶厨余垃圾重量

其中:*.小区人口数依据招标文件小区明细表中的数据;

*.每人每日生活垃圾总量按照市环管中心核定的***/人/日;

*.厨余占比标准*-*月份按**%计算,**月至次年*月份按**%计算;

*.每桶厨余垃圾重量按*****计算。

*、厨余就地处理(适用于厨余垃圾采用就地处理方式的分类达标小区)

(*)出现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备无故停机(设备损坏未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的视同无故停机)、设备因堵塞无法工作、设备空转等情况每次乙方承担违约金****元,设备中厨余垃圾少于额定处理能力的**%,每次乙方承担违约金****元。

(*)乙方垃圾分类指导员因未按要求对厨余垃圾进行*次分拣,或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备内垃圾分拣不彻底等原因导致设备损坏,乙方除负责设备维修及赔偿甲方相应损失,每发现*处乙方承担违约金****元。

(*)乙方未按要求定期为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备更换菌种,导致厨余垃圾分解慢或异味较大,每次乙方承担违约金****元。

(*)由于乙方垃圾分类指导人员在工作中造成设施、设备等损失,乙方应负责更换或原价赔偿。

(*) 乙方操作人员未按要求操作设备,发生安全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赔偿全部损失,并且承担违约金*万元。

*、其它

(*)乙方应接受市、区级相关部门考核,市级部门如查出存在上述任*问题,乙方应承担相当于按上述条款约定的扣罚金额*.*倍的违约金,;发现故意规避检查行为,每次承担违约金*万元。

(*)乙方应配合小区保洁人员,做好垃圾桶站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如出现桶站周边环境脏乱垃圾满冒落地的情况,每次承担违约金***元。

(*)如小区的垃圾分类工作出现投诉举报、负面报道、弄虚作假等情况,且与乙方服务内容相关的,每次承担违约金*万元。

(*)小区的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未达到市级考核要求的,每认定*次承担违约金*****元。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日常运行的管理台账,影像记录资料等,如未能按时提供,每次承担违约金****元。

第*条:奖励机制

(*)如乙方所服务的分类小区在市级垃圾分类检查考核当日被认定为“优良小区”或在市级检查当日未出现任何问题的小区(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检查日报为准),每个分类达标小区每次奖励***、****元(列入市级示范片区检查范围的小区单次奖励****元,其它分类小区单次奖励***元)。

(*)如乙方所服务的分类小区工作开展情况良好,并在市、区级媒体中(包括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络等)被宣传报道的,每个分类达标小区每次奖励****元。

(*)如乙方在分类小区开展工作中,能够积极探索尝试新模式、新思路,并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提高了小区居民的分类投放占比和分类投放效果,得到小区居民、居委会和街道的*致认可的,每个小区奖励*万元(每季度认定*次)。

(*)乙方在分类小区开展工作中,取得其他荣誉的,经街道商议酌情予以奖励。

第*条:协议终止

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终止或解除:

(*)本协议期满。

(*)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

(*)双方因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情况。

(*)因政策法规、政府指令原因需要终止本协议。

(*)甲方认定乙方的服务不符合标准要求,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协议,并无需承担违约的责任。

(*)本合同“第*条违约责任”中涉及的有关终止合同的情况。

本协议提前终止的,服务费按照考核结果及实际服务时间进行结算。

第*条:凡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处理。

第*条:本协议正本*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本协议生效,各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第**条:乙方服务社区明细表,见。

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价均属于合同中的*部分,具备同样的法律效力。

附表:《乙方服务社区明细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更正日期:****-**-** **:** 

*、其他补充事宜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里坨街道办事处本级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里坨车站路*号        

联系方式:李云峰,********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融东创(北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号顺和商务写字楼****            

联系方式:高向辉、高晓晨,***-********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向辉、高晓晨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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