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变更公告 > 有机光电子器件超高真空制备系统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更新时间 | 2013-05-15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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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电子薄膜与集成器件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山分实验室有机光电子器件超高真空制备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作如下内容修改:
原招标文件中的内容:第*部分投标邀请函中的第*点“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须是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万元,有合法经营权;
*、具有合法的生产或销售(代理)经营权,如投标人不是所投设备的制造商,必须有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投标人须在广东省内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并具备相应的上门维护保养能力;
*、投标人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以处罚通知发出日为准)在经营活动及参与招投标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活动、不良记录及涉嫌违规行为,以中山市或省级以上相关部门发布信息为准。
*、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现澄清为
*、投标人须是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万元,有合法经营权;
*、具有合法的生产或销售(代理)经营权,如投标人不是所投设备的制造商,必须有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投标人须在广东省内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并具备相应的上门维护保养能力;
*、投标人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以处罚通知发出日为准)在经营活动及参与招投标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活动、不良记录及涉嫌违规行为,以中山市或省级以上相关部门发布信息为准。
*、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