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变更公告 > 宜宾市叙州区第一中学校关于“叙州区第一中学校高考考场电力增容及空调采购”项目
更新时间 | 2021-12-08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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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叙州区第*中学校关于“叙州区第*中学校高考考场电力增容及空调采购”项目
系统发布时间:****-**-** **:**
*、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川省浦田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环路北*段***号
邮编:******
联系人:唐春燕 职位:经理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唐春燕 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名称:宜宾市叙州区第*中学校高考考场电力增容及空调采购
质疑项目编号:***************(宜叙采[****]**号)
采购单位:宜宾市叙州区第*中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叙州分中心
质疑函时间:****年**月**日
质疑函收取时间:****年**月**日**点**分
*、质疑回复:
质疑事项*:采购文件“第*章采购项目清单和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中“*、技术要求”项下空调的“能效比***”设置缺乏规范性、科学性、合理性,没有依据《房间空调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正确设置能效等级限定值,有违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
事实依据:见质疑函
回复:《房间空调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中“全年能源消耗效率(***)”应不小于表*规定,各品牌、系列可以优于或者等于国标参数,而需求中已明确本次采购产品“***不低于*级”,潜在供应商可提供满足该***不低于*级需求的产品。
综上,本次空调产品“***”参数优于国标最低值,更能采购到质优产品,采购需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和满足实际需求。
事实依据:采购需求参照《房间空调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不低于*级”参数值以上、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中“在积极推进政府机构优先采购节能(包括节水)产品的基础上,选择部分节能效果显著、性能比较成熟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的精神。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号文。
质疑事项*:采购文件“第*章采购项目清单和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中“*、技术要求”项下空调的“制冷量”“制热量”“制冷功率”“制热功率”“噪音”等设置缺乏规范性、科学性、合理性。采购文件采购清单及要求所公示的各项详细技术参数未按或未引用国家标准《房间空气调节器》【**/* ****-****】性能要求所载明的公允误差偏离范围来规范设置各项参数的区间值……
事实依据:见质疑函
回复:《房间空气调节器》【**/* ****-****】为国家推荐标准,对应技术参数值供需求方参照但并未规定强制按照标准中参数执行,各品牌、系列可以优于或者等于国标参数制造产品,本次采购贯彻国办发〔****〕**号文件精神,各项技术参数在满足国标和推荐标准基础上选择节能效果显著、性能比较成熟产品,如产品在国标推荐标准基础上出现负偏差值时采购人可以认定为存在*定质量缺陷,而需求中优于推荐参数进行采购更能发挥政府资金用于采购质优产品的作用且国内多个品牌、规格产品满足,根据本次采购用途用于高考考场的实际需求,各项参数优于推荐标准符合采购需求。
事实依据:采购需求参照《房间空气调节器》【**/* ****-****】的推荐标准以上、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中“在积极推进政府机构优先采购节能(包括节水)产品的基础上,选择部分节能效果显著、性能比较成熟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的精神。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号文。
质疑事项*:采购文件“第*章采购项目清单和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中“*、技术要求”项下空调的“循环风量”设置不合理。导致循环风量参数值稍有偏差、制热能力好的产品或优胜产品被判定为不满足采购需求、符合性审查不通过,而被排斥在外,有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之规定。
事实依据:见质疑函
回复:本次采购贯彻国办发〔****〕**号文件精神,各项技术参数在满足国标和推荐标准基础上选择节能效果显著、性能比较成熟产品,如产品在国标推荐标准基础上出现负偏差值时采购人可以认定为存在*定质量缺陷,需求中优于推荐参数进行采购更能发挥政府资金用于采购质优产品的作用且国内多个品牌、规格产品满足,根据本次采购用途用于高考考场的实际需求,参数优于推荐标准符合采购需求。
事实依据:采购需求参照《房间空气调节器》【**/* ****-****】的推荐标准以上、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中“在积极推进政府机构优先采购节能(包括节水)产品的基础上,选择部分节能效果显著、性能比较成熟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的精神。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号文。
质疑事项*:采购文件中“第*章采购项目清单和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中“*、技术要求”项下“*电线插座 每层电表箱至每间教室(宿舍等)符合用电规范要求规格的电线和空调插座并安装”设置不科学、不合理。
事实依据:见质疑函
回复:电线、插座为本次采购产品安装所必须产生的辅材,且采购文件中已注明潜在供货商可现场实地踏勘,并且涉及的辅材安装并非大规模线路改造,该事项符合竞争性谈判适用范围且未违背采购法规及相关规定。
事实依据:对采购产品所需辅材是必须的,无佐证证明设置不科学、不合理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条、《政府采购法》第***条、***条采购方式的“竞争性谈判”适用范围、《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
质疑事项*:采购文件未明确空调安装所需辅材明细情况、安装施工环境、难易程度等;采购人未提供本项目安装施工图纸,也未统*组织供应商现场踏勘。采购人再次情况下要求“供应商所投报价为包干价即包含安装及辅材的费用。加铜管、支架、空开、打孔、外机统*排水、插座及教室和寝室内部的空调电源线(包含每层楼电表箱至每间教室或寝室等插座的连接电线,原有电源主线只布到了每层楼表箱)等,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显然是不合理的,属采购需求不明确。
事实依据:见质疑函
回复:本项目为高考考场电力增容及空调采购,采购文件中已注明供应商可现场实地踏勘。各潜在供应商自行对现场踏勘后对安装环境、辅材用量等均可自行计算出成本后在总报价中予以考虑,不同供应商提供的安装服务因渠道不同在相同条件下的价格肯定存在差异,并非质疑人所述“操作”,该事项符合竞争性谈判适用范围且未违背采购法规及相关规定。
事实依据:对采购产品所需辅材安装是必须的,且主要核心产品数量、规格需求明确,无佐证证明设置不科学、不合理。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条、《政府采购法》第***条、***条采购方式的“竞争性谈判”适用范围、《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
宜宾市叙州区第*中学校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