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变更公告 > 关于“会理县水旱灾害风险普查(项目编号:513425202100021)”四川江...
| 更新时间 | 2021-10-25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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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理县水旱灾害风险普查(项目编号:***************)”*川江河流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
系统发布时间:****-**-** **:**
*、*、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川江河流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伏龙北巷***号*栋*单元*楼***号
法定代表人:苟刚 电话:***-********
邮编:******
授权代表/联系人:刘浩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悦荟中心*栋*单元***
*、*、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名称: 会理县水旱灾害风险普查
质疑项目标号: ***************
采购人名称:会理县水利局
采购代理机构:*川宏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供应商*川江河流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因认为“会理县水旱灾害风险普查(项目编号:***************)”的评审结果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于****年**月**日通过现场递交的方式向我单位提出书面质疑,我单位于****年**月**日收到质疑函,并于****年**月**日依法予以受理。
*、*、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关于业绩的描述前后不*致,导致我公司在准备响应文件时标准不明确,影响我公司业绩项得分。
事实依据:根据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页第*章磋商须知*、其他响应文件**.*.*.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览表(详见磋商文件格式),根据磋商文件格式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览表注: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仅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书面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并未明确表示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章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明细表履约能力要求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两处前后明显不*致,响文件标准不明确,引起严重歧义,影响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的公平公正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的,应予废标:(*)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质疑事项*:我公司已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页第*章磋商须知*、其他响应文件**.*.*供应商类似项具业绩*览表以及磋商文件格式提供了业绩有关书面证明材料,但我公司在业绩项未得分。
事实依据:我公司在响应文件中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页第*章磋商须知*、其他响应文件**.*.*.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览表以及磋商文件格式提供了业绩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即业绩合同,并以此说明了我公司有符合采购文件加分项要求的业绩,且部分业绩本身也不存在中标通知书,不应机械地要求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才对业绩项进行加分,否则将会导致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其歧视待遇。
法律依据:《*川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若干规定》第**条采购文件中不得以特定部门、系统、项目的业绩,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煮排斥潜在供应商。
*、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
对本项目予以废标并重新招标。
*、质疑事项答复
*、针对质疑事项*
经审查: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页第*章磋商须知*、其他响应文件**.*.*.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览表(详见磋商文件格式)” 及 “第*章 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览表注: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 是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的*个格式上的要求并注明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的)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而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章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明细表履约能力要求“供应商每提供*个****年*月*日以来类似业绩的得*分,最高**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是对本项目履约能力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细化和量化。因此不存在两处前后明显不*致,响应文件标准非常明确。也并未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的,应予废标:(*)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的行为。故此项质疑不成立。
*、针对质疑事项*
经审查: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采取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竞争性磋商小组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第*章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明细表 进行评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综合评分办法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且综合评分表 履约能力 明确了“ *、供应商每提供*个****年*月*日以来类似业绩的得*分,最高**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而贵公司虽然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页第*章磋商须知*、其他响应文件**.*.*供应商类似项具业绩*览表以及磋商文件格式提供了业绩有关书面证明材料,但贵公司提供的业绩有关证明材料只提供了采购合同复印件,并没有提供完整的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并未实质性响应综合评分表 履约能力 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本项目未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其歧视待遇,未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故此项质疑不成立。
综上所述,我单位认为投标供应商*川江河流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因认为“会理县水旱灾害风险普查(项目编号:***************)”的成交结果的质疑均不成立。
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依法提起投诉。
感谢你公司关注此次项目招标。对于你公司提出的几点意见,特做出以上对应回复。谢谢!
*川宏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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