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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智能制造产教融合与“1+X”数控加工基地建设项目(一)质疑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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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四川省招标
更新时间 2021-07-13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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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智能制造产教融合与“*+*”数控加工基地建设项目(*)质疑答复

系统发布时间:****-**-** **:**

质疑供应商:重庆柴高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龙坡区石桥铺华宇名都小区*号**-*号

授权代表:刘丹

联系电话:***********

 

被质疑人:*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攀枝花市东区鸿海巷**号*栋*单元

联系人:邬女士

联系电话:****-*******

 

重庆柴高科技有限公司因认为“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智能制造产教融合与“*+*”数控加工基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磋商文件使其权益受到损害,于****年*月**日向*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书面质疑,本公司依法予受理。具体回复内容如下:

质疑事项*:磋商文件第**、**页,核心产品“*轴立式加工中心”中含有与履行项目合同无关的产品“实训室情境化智能讲台”,“*轴立式加工中心”与“实训室情境化智能讲台”为两个独立的专业,此处有严重的倾向性,且参数中要求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及软件著作权。

质疑事项*的答复:

(*)*轴立式加工中心,采用全封闭钣金外观,若以传统围观式的教学方式,存在以下问题:①传统“围观式”教学,看不清,效率低;②学生操练时老师重复指导,强度大;③名师资源无法录像、存档并形成优质课程库;④校企联合教学,双方成本、安全压力大;⑤近距离观摩运行中*轴立式加工中心、数控车床教学,危险性高(如:崩刀、工件打飞受到伤害)。为解决以上问题,便于教师进行*轴立式加工中心的同步教学和演示使用,配套采购“实训室情境化智能讲台”,属于教学必备的配套设备,是响应国家号召培养应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要。完全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以及采购政策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本项目采购需求符合采购人实际教学计划、科学合规且完整明确。设定的技术参数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并与合同履行相关。不存在质疑人所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第(*)项规定的情形,质疑人主观臆断本项目技术要求“与实际需求不相适应”且无必要的证明材料。因此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显示系统是“实训室情境化智能讲台”的输出设备,放在复杂的实训室环境中,为了保证屏幕的安全性,防止屏幕爆炸,对学生安全产生隐患,要求采购安全优质的显示产品,很多大型优质的屏幕生产商都具有国家认可的“可靠性检测中心”,以便屏幕在出厂时进行检测;此项参数作为评分项。不具有限制性和倾向性,供应商可选择有实力优质的屏幕制造厂家的产品进行响应即可,同时显示器是采购人教学的必备设备,不存在质疑人所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第(*)项规定的情形,质疑人主观臆断本项目技术要求“与实际需求不相适应”且无必要的证明材料。因此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为保证本产品安全性、非***或引起产权纠份,需提供本产品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实训室情境化智能讲台”,属于教学必备的配套设备,在参数中第**条要求配有软件,为了防止盗版、知识产权纠纷和信息化安全问题,在中国境内销售软件产品需有中国认定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参数中并没有指定软件的名称或没有指定*字不差的厂家产品才能参与投标,供应商可以定制开发,向国家版权局提供申请即可取得证书;供应商也可以选择能达到这些功能的参数的厂商的产品响应即可。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第**条规定:“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要规范和加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鼓励软件著作权登记,并依据国家法律对已经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产品具有软件著作权证书能在*定程度上保障本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的稳定性以及支持平台对接的能力,与项目实际工作需要相适应并与合同履行相关,且市面上有多家品牌产品满足该要求,不具有唯*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不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磋商文件第*章综合评分法明细表中,技术、服务要求涉及重复打分。

质疑事项*答复:

评分标准第*条已经明确说明:标▲、●参数需按要求提供佐证资料以佐证材料为准,要求演示的以演示佐证为准,佐证材料需加盖鲜章,未提供佐证材料或佐证材料中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均视为不满足参数对应技术参数条款。请贵单位正确理解评审说明。此处并不存在重复打分的情形。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评分明细中“履约能力第*条及第*条评审标准设置不合理,是不合理条件区别对待供应商。

质疑事项*答复:

(*)《*轴立式加工中心》和《数控车床》为本次采购的重要设备,不仅在教学中要使用,智能制造要使用,*+*考评要使用,产教融合生产要使用,技能大赛训练要使用,承办数控加工大赛要使用。学校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对大赛的指示精神:“职业技能竞赛为广大技能人才提供了展示精湛技能、相互切磋技艺的平台,对壮大技术工人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希望广大参赛选手奋勇拼搏、争创佳绩,展现新时代技能人才的风采”。国家教育部、国家人社部、*川省教育厅、*川省人社厅每年会组织很多场职业技能大赛,力争采购人在未来的产教融合和技能大赛方面取得良好成绩,为提高学校在技能大赛方面取得数控加工赛项、工业机器人等赛项成绩提升提供帮助。

(*)摘抄部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届职业技能大赛的信息如下: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届职业技能大赛(简称:第*届全国技能大赛)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主办,广东省人民政府承办,广东省人社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协办的全国性职业技能大赛。

②新华社广州**月**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届职业技能大赛**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开幕。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发来贺信,向大赛的举办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参赛选手和广大技能人才致以诚挚的问候。

③习近平在贺信中指出,技术工人队*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力量。职业技能竞赛为广大技能人才提供了展示精湛技能、相互切磋技艺的平台,对壮大技术工人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希望广大参赛选手奋勇拼搏、争创佳绩,展现新时代技能人才的风采。

④习近平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技能人才工作,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⑤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批示指出,提高职业技能是促进中国制造和服务迈向中高端的重要基础。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步完善技能人才培训培养体系,积极营造有利于技能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深入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引导推动更多青年热爱钻研技能、追求提高技能,打造高素质技能人才队*,培养更多大国工匠,让更多有志者人生出彩,为促进就业创业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⑥经国务院批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从****年起举办全国职业技能大赛。首届大赛以“新时代 新技能 新梦想”为主题,设**个比赛项目,共有****多名选手、****多名裁判人员参赛,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格最高、项目最多、规模最大、水平最高的综合性国家职业技能赛事。

(*)摘抄部分国家对产教融合的相关政策:

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产教融合。党的**大报告明确提出深化产教融合重大改革任务。今年*月**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日前,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部门印发《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②*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川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号)(*)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在评分标准中要求的证书并没有排名限制,并没有指定技能大赛类型;紧贴政府要求和习近平总书对职业教育作出的指示要求。国家每年会组织很多各类型的技能大赛,参与的企业有上千家。供应商可选择优质的厂家进行响应即可。要求提供这些证书,是作为加分项,没有作为资格条件和符合性条件,不具有倾向性和歧视性。

(*)《机器人焊接工作站》《工业机器人及上下料模块》是方便学校在今后参加市、省级技能大赛训练和教学,为学校在技能大赛方面的成绩提升提供帮助,力争采购人在未来的技能大赛方面取得良好成绩,符合学校实际需求。

综合以上*点,在评分标准中要求设备的厂家具有产教融合、技能大赛方面的能力证书作为评审因素进行综合比较,符合采购人采购质量更优良和服务更良好的要求,评审因素与采购实际需求相对应,完全符合“财政部令第**号”第***条的相关规定,因此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条“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等政府采购相关明确规定,为确保采购货物在满足采购人功能要求,对货物质量及评估供应商服务水平与履约能力,在采购过程中实现优中选优的目的,采购人经过广泛的市场调研及专家论证,在依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参考近年来国内同类项目采购要求的基础上,对本项目设置了相关技术要求和评审办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进*步加强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

因此质疑人以上质疑事项内容不成立,质疑人的请求不予采纳。

诚挚感谢贵单位对本项目的关注和建议,贵单位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依法提起投诉。

*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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