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变更公告 > 宜昌高端金融电子设备产业园(一期)园林绿化、园区道路及精装修工程第1次澄清与修改...
更新时间 | 2017-12-20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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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根据本工程招标文件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变更,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提问*:
由于目前宜昌环保整治力度较大,建筑材料的市场价格波动较大,该工程的主材和辅材经市场部调研市场价波动都相当大。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及格式》***、***、***页中的市场价格波动不调整,这风险可能超过了承包单位的承担能力。望贵单位按专用条款**、**、**页的相关条款调整,但**页**.*的第*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中的基准价,应为贵单位编制的招标控制价中材料价格。
答疑:
原招标文件中第*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部分,第*节通用合同条款第**.*“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即提问内容所示的**页**.*)中,
第*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合同履行期间,因人工、材料、工程设备和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人工、机械使用费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建设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机械使用费系数进行调整;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材料,其单价和采购数量应由发包人审批,发包人确认需调整的材料单价及数量,作为调整合同价格的依据。
(*)人工单价发生变化且符合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规定,合同当事人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费等文件调整合同价格,但承包人对人工费或人工单价的报价高于发布价格的除外。
(*)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的价款调整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基准价格,按以下风险范围规定执行:
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等于基准价格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④承包人应在采购材料前将采购数量和新的材料单价报发包人核对,发包人确认用于工程时,发包人应确认采购材料的数量和单价。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确认资料后*天内不予答复的视为认可,
作为调整合同价格的依据。未经发包人事先核对,承包人自行采购材料的,发包人有权不予调整合同价格。发包人同意的,可以调整合同价格。
前述基准价格是指由发包人在招标文件或专用合同条款中给定的材料、工程设备的价格,该价格原则上应当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编制。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或施工机械使用费发生变化超过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规定的范围时,按规定调整合同价格。
此处属于通用条款部分,不予调整,相关事宜按专用条款中对应条款约定执行。
*、提问*:
建筑材料的近期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专用)材料价格不随市场价调整,应变更为随市场价调整。
答疑: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砌块主材价格涨跌在±**%以上,合同价格超过部分予以调整;其他材料价格市场波动,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执行招标控制价编制所采用的宜昌造价站发布的信息价。
关于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砌块主材价格调整措施如下:
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以上材料价格调整及遇到设计变更和合同文件内漏项但必须要增加的项目,引起工程结算造价增加时,增加工程的费用不能超过该工程的项目预留金。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必须综合考虑上述因素,若发生该项目结算价大于中标价(含原工程报价与预留金)时,发包人只支付中标价的费用。
*、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致之处,以澄清文件为准。
招 标 人:宜昌市金牛押运护卫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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