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鹤峰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的委托,对鹤峰县“*****”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平台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年**月*日我中心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峰专网上发布招标公告(项目编号:***********―***号)。现接采购单位通知,对原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
*、招标文件第*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硬件部分***小间距屏幕”中的内容删除其中:
“**、★***显示屏具有良好的防护性,可通过盐雾**级检测试验。(提供首页具有****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显示屏中心点蓝光辐射能量值对人眼视网膜无危险。(提供首页具有****标识的蓝光辐射检测报告复印件)
**、投标产品需提供第*方具备检测资质机构所出具的***、***、**、****等检测报告
**、投标产品支持***、*****、***、***、***********、****、*******等输入,输出支持***、***、*******输出。支持远距离同轴高清信号传输,传输距离可达****”内容。
将“*、★投标产品***像素点间距≤*.***;管芯采用表贴*合*黑灯封装。”修改为“*、★投标产品***像素点间距≤*.*****;管芯采用表贴*合*黑灯封装。”
*、招标文件第*章(投标文件格式)*:“服务产品参数符合性承诺函”中“将为该项目提供以下设备用于组建鹤峰教育城域网”修改为:“将为该项目提供以下设备用于组建“*****”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平台”,其他内容不变。
本公告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有不清,请按招标文件联系方式咨询。
特此公告。
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