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变更公告 >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19年度设备采购项目第十一批(国产)11包
| 更新时间 | 2019-11-11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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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年度设备采购项目第**批(国产)**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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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答复质疑人:成都悦美达科技有限公司地 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翠龙街**号*栋**楼****号联系人:樊祖龙,***********被质疑人: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号天府*街**号航兴国际广场*号楼**楼、李女士***-********转***)因“成都悦美达科技有限公司”认为“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年度设备采购项目第**批(国产)**包(项目编号:***************)”的采购结果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于****年**月**日向我单位提交质疑函,我单位于****年**月**日依法予以受理。*、质疑事项(详见质疑书):*. 认为本项目招标在唱标阶段未公示投标品牌,未履行公开的原则。*. 认为自己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每层样品篮筐下方的蓄热板均采取热水间接加热方式(直接加热的点测温模式易造成局部温度过高,存在烧坏器械的风险),温度传感器设置在热水箱中,保证进入蓄热板中的水温恒定,不会出现发热板过热烧坏器械的风险。”的要求。*. 认为此次招标的参数为“重庆优玛环试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的独家专利参数,因此有效投标人应不足*家。*. 认为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川多普乐贸易有限公司”、“成都卫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超范围经营,应无投标资格。*、质疑答复: 我单位受理质疑后,及时抄送采购人,并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复议,现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复议意见,答复如下:*. 针对质疑事项*,回复: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质疑供应商引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我单位唱标人员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开标程序要求,在开标唱标环节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其他内容通过投影屏幕展示各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开标*览表”,故已在开标环节公示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品牌。*. 针对质疑事项*,回复: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质疑供应商引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因质疑供应商自认为采用硅油加热能实现蓄热板加热,且说明了优于水加热和直接加热的原因(热水循环存在水挥发和管路有水垢影响加热效率的问题)。经原评标委员会复议后认为,硅油在**-**℃时,浓度较粘稠,流动性较差,传导加热能力比热水差,且*旦发生油箱系统内壁损坏,则容易发生漏油事件,污染器械、污染环境,硅油使用*段时间后会发生乳化现象,需经常对硅油进行更换,更换时操作不便,且会带来耗材费用,增加成本支出,而采购人具备现成的纯水制备系统,可随时取用纯水进行热水间接加热,其好处是,第*、不会增加成本支出;第*、即便发生漏水的事件也不会对器械环境造成污染,保证器械、环境、人员安全;第*、纯水不会有水垢发生,不会发生堵塞现象。因此质疑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中响应参数为“每层样品篮筐下方的蓄热板均采取硅油间接加热方式……”不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层样品篮筐下方的蓄热板均采取热水间接加热方式……”的要求。故依据招标文件***页要求做无效投标处理。*. 针对质疑事项*,回复: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质疑供应商引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经原评标委员会复议后认为,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应答,符合本项参数要求的有*家投标人,且通过符合性审查。而非质疑人所认为的该项技术参数为“重庆优玛环试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的专利条款。*. 针对质疑事项*,回复:《政府采购法》第***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其中并没有明确供应商不能超经营范围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年*月*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已没有要求企业法人应当在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关于质疑人引用《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条:“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费、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处罚;(*)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该条中“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是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如食品、药品、媒体等行业都需要获得行政许可才可以经营。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条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年*月*日修订实施的《公司法》亦取消了“公司必须在其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的规定。因此,公司超范围经营已不再因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综上,质疑事项不属实,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条第*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感谢贵公司对本次招标提出的宝贵意见。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依法提起投诉。*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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