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变更公告 > 两江四岸绿道建设(GHI段)PPP项目更正公告
更新时间 | 2019-08-09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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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鸿诚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于****年**月**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两江*岸绿道建设(***段)***项目(项目编号:******-******-*********-****)(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采购人需调整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址作如下调整: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 年 ** 月 ** 日 **:** - **:** (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年 ** 月 ** 日 **:**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开标室。
(*)更正事项、内容:
*.《***项目合同》更正如下:
.
两江*岸绿道建设项目(***段)
***项目合同
甲方:阳江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乙方: (项目公司名称)
****年*月
目 录
第*部分合同协议书
鉴于:
阳江市人民政府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模式)”实施两江*岸绿道建设项目(***段)(以下简称“本项目”)设计、建设、融资、运维、移交。
阳江市人民政府授权阳江市代建项目管理局(本合同“甲方”)于****年**月至****年**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经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社会资本名称】为本项目的社会资本并签订了《两江*岸绿道建设项目(***段)***投资协议》;
中标社会资本(或联合体)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名称】”为项目公司(本合同“乙方”),具体负责本项目勘察设计、建设、投资、运营维护及移交工作。
为维护各方协议主体的合法权益,根据本项目经批准的《两江*岸绿道建设项目(***段)***项目实施方案》及国家和地方当前***相关政策等,甲、乙双方签订本《两江*岸绿道建设项目(***段)***项目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 项目概况
*.*. 项目概况
阳江市两江*岸绿道建设项目东起江台路尖山大桥,沿那龙河和漠阳江,西止于城南西路*廉公园,全长约**.**公里,自东向西,沿漠阳江北岸线分为*~**个节点。
本项目是阳江市两江*岸绿道建设项目的***段实施工程。工程实施地点位于阳江市滨海新区漠阳江北岸,东起雅白线那龙河大桥,沿漠阳江北岸线,西止于城南西路*廉公园,全长约*.*公里。
*.*. 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
*.*.*. 建设内容
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场地平整、挖填土工程,对沿线绿道建设及对原漠阳江堤顶路进行绿化改造,设置园路铺装、广场平台铺装、生态停车场,亲水木栈道和亲水平台,在用地内建设驿站、观鸟屋、廊架等建筑,满足游客休闲服务需求。对未作景观化的湿地地面进行景观化,并沿江岸线生态驳岸,对项目用地内进行公园景观绿化,建设体育活动休闲设施,并完善项目用地内的室外给排水、电气照明、标识系统及配套设施等。
*.*.*. 投资规模
根据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成果,项目投资估算为建设投资约*****万元(不包括建设期利息,不含征地拆迁费),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预备费用*,***.**万元。
*. 合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设计、建设、融资、运维、移交)模式运作,即:政府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后,由社会资本负责项目的勘察设计、建设、融资和*定期限内的运营维护服务,合作期满后再将项目移交政府或其指定单位。政府根据项目建设及运营维护情况,按绩效考核结果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政府的“可行性缺口补助”支出责任纳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
*. 合作范围
*.*. 投资范围
本项目估算静态总投资约**,***万元(不包括建设期利息,不含征地拆迁费),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预备费用*,***.**万元,上述费用全部纳入本次***项目的投融资范围。最终以政府有关部门审定并结合本合同约定的实际投资额认定条款所确定的金额为准。
*.*. 建设范围
包括勘察设计、采购与施工等。具体建设范围详见合同条款第*章的相关约定。
*.*. 运营维护范围
*.*.*. 本项目范围内与建造质量密切相关的园建、建筑、道路(大、中修除外)、绿化(乔木)及水电设备、水景设施等建设工程和配套设施等附属工程的维护工作纳入本项目的运营、养护和维修范围。
*.*.*. 本项目范围内具有经营性的驿站经营管理、灯箱广告经营、停车经营管理责任。
*.*.*. 项目范围内涉及城市管理的绿化管养(除乔木外)、路灯、环卫保洁、交通信号设施维护等仍由城管、交警等专业部门负责,不在本合同运营维护范围内。
*.*.*. 具体的运营维护范围详见合同条款第*章的相关约定。
*.*. 移交范围
包括项目工程实体及相关资料文件等。具体移交范围详见合同条款第*章的相关约定。
*. 合作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年为本项目的合作期限。其中:
*.*. 建设期:项目建设期*年(具体以实施机构下达的项目实施计划为准),自本项目《***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因征地拆迁原因导致建设期延长的,顺延建设期。
*.*. 运营期:项目运营期为**年,自项目竣工日次日起计算运营期,并开始政府付费,项目运营期满后进行移交。
*.*.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重大法律变动等需要调整建设期或运营期期限的,需经阳江市人民政府批准。
*. 价格标准
*.*. 合理利润率
利润率为**%,该利润率已综合考虑了全部融资成本和合理投资收益。
*.*. 运维绩效服务费
首年的运维绩效服务费为****万元(含税),合作期内,年度运维绩效服务费(含税)以上述首年运维绩效服务费(含税)为准,除符合合同约定的调价机制外,不予变更。
*.*. 建安工程费下浮率
建安工程费下浮率为**%,用于项目的建安工程费结算。
*. 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即:
(*) 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如果有);
(*) 本合同第*部分《合同协议书》;
(*) 本合同第*部分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
(*) 本项目《***项目投资协议》;
(*) ***投标文件(含评标期间经确认的澄清文件);
(*) ***招标文件(含招标过程中发出的补遗、澄清文件);
(*) 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技术标准、规范等;
(*) 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 上述文件将互相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致之处,以上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上述本合同各项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文件所作出的补充、修改和/或新增,属于同*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 乙方在此立约:保证按照合同文件的约定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
*. 甲方在此立约:保证按照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乙方提供实施本项目所必需的政策支持和必要的协助。
**. 双方*致约定:
**.*. 本项目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模式)”,政府不委派政府资本出资代表。
**.*. 项目资本金由中标社会资本按纳入***项目范围的静态总投资的**%出资,剩余**%为筹资或融资金额,由中标社会资本负责筹措,中标社会资本可通过乙方融资解决,如因融资需提高项目资本金比例的,由社会资本方补足。
**. 本合同经政府审查批准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 本合同正本*式**份、副本*式**份,甲方执正本**份、副本**份,乙方执正本**份、副本**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合同订立日期:****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广东省阳江市。
(以下无协议书正文)
(本页为项目合同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单位全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职务:
签字:
联系电话:
住所:
邮政编码:
乙方(单位全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职务:
签字:
联系电话:
住所:
邮政编码:
第*部分 合同条款
第*章 总 则
第*条术语定义和解释规则
*
*.* 术语定义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约定或说明,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指的含义:
*.*.* “本合同”系指由合同各方签署的关于两江*岸绿道建设项目(***段)的《***项目合同》,包括合同协议书、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等。
*.*.* “***投资协议”系指由中标社会资本与政府授权实施机构(甲方)签订的关于两江*岸绿道建设项目(***段)的《***投资协议》。
*.*.* “本项目”系指两江*岸绿道建设项目(***段)(下称“本项目”或“本工程”)。
*.*.* “政府部门”指: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及其下属的部、委、局、署、行,或具有中央政府行政管理功能的其他行政实体;②省、市、区、县各级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
*.*.* “市政府”系指阳江市人民政府。
*.*.* “实施机构”系指经政府授权负责签订本合同并依据合同监管本项目的政府职能部门,即本合同甲方阳江市代建项目管理局。下称“甲方”或“授予人”。
*.*.* “项目公司”系指投资人根据与甲方签订的《***投资协议》,为勘察、设计、投资、建设、经营维护本项目而在项目所在地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即本合同乙方(【项目公司名称】)。下称“乙方”。
*.*.* “投资人”系指投资组建项目公司的参股各方。
*.*.* “社会资本”即本项目中标社会资本,系指其投标已被甲方所接受,依法与甲方签订《***投资协议》,作为本***项目社会资本方的单位(若为联合体,除非特别说明外,则本合同中的“社会投资人”或“社会资本”均指联合体各方),即【中标社会资本名称】。
*.*.** “政府出资代表”系指由政府指定作为政府资本投资代表的单位,本项目不委派政府出资代表。
*.*.** “经营权”系指依据本合同而授予乙方的权利、利益,包括在合作期间的排他性权利。
*.*.** “合作期”即***合作期限,系指根据本合同而授予乙方经营权的期限。
*.*.** “建设期”系指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竣工日止的期间。
*.*.** “准备期”系指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开工日止的期间,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报建等阶段。
*.*.** “施工期”系指项目开工日起至竣工日止的期间,亦称施工工期。
*.*.** “开工日”系指本项目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规定的开工日期。
*.*.** “竣工日”系指实质上完成项目施工并合格地通过竣工验收后,在竣工证书中标明的日期。
*.*.** “运营期”即本项目的“付费期”:系指项目竣工日(或经政府批准的现状竣工日)次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的期间。
*.*.** “移交日”系指合作期届满之日(适用于本合同期满终止)或根据本合同相关约定所确定的移交日期(适用于本合同提前终止)。
*.*.** “运营年度”系指以项目竣工日次日作为起点,每满*年为*个运营年度。
*.*.** “日历年度”系指以计算的*个完整的年度,即*月*日至**月**日,*般为***天。本合同中的“年”,如无特别约定,均指“日历年”。
*.*.** “小修”系指根据《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规定,指工程量*星挖补不超过**** * 的修复保养
*.*.** “中修”系指根据《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规定,指对*般性磨损和局部损坏进行定期的维修工程,以恢复道路原有技术状况,其工程数量大于**** * ,且不超过***** * 。
*.*.** “大修”系指根据《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规定,指对道路的较大损坏进行的全面综合维修、加固,以恢复到原设计标准或进行局部改善以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的工程,其工程数量大于***** * 或含基础施工的工程大于***** *
*.*.** “可用性服务费”系指乙方为保证项目资产可输出合乎标准和甲方需求的公共服务而进行的资本投入应获得的服务收入,主要包括项目建设成本、合理收益及利润。
*.*.** “运维绩效服务费”系指项目公司为维持本项目可用性之目的提供的符合协议规定的绩效标准的运营维护服务而需要获得的服务收入,主要包括本项目的运营维养成本及必要的合理利润。
*.*.** “可行性缺口补助”系指对于授权投资经营类项目,使用者付费(商业经营等运营收入)不足以支付乙方成本(主要为建设成本和运营成本等)及合理回报时,由政府以财政补贴形式,给予乙方的补助。
*.*.** “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 “法律变更”系指(*)本合同开始执行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行政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及新颁布;或(*)项目所在地省级(含省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新颁布或修订有关法规、地方性规章等。
*.* 解释规则
在本合同中,除结合上下文另有含义外,下列词语的含义指:
*.*.* “批准”包括审批、审查、许可、登记、核准、备案等,其具体含义由甲方根据法律及法规的规定予以解释和应用。
*.*.* “法律及法规”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级及本级以上部门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 “人”包括任何自然人、企业法人、社会团体、事业法人、合伙人、行政机关和其他组织及其代理机构。
*.*.* “税”包括目前或以后由任何税务机关或其他机构收取、征收、预提的任何性质的税费、收费、关税、费用和预提税等,并包括任何可支付的或可要求的利息、罚金或其他收费,“税收”*词应据此作相应的解释。
*.*.* 除非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包括”指包括但不限于;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以上”、“以下”、“以内”、或“内”均含本数,“超过”、“不满”和“以外”不含本数;
*.*.* 要求在某*非工作日付款,指该付款应在该日后的第*个工作日支付;
第*条合同背景和目的
*
*.* 合同背景
根据党的**届*中全会“加快政府服务职能转变、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进城市建设管理创新”的要求和国家正以推广和运用政府和社会合作(***)模式指导精神,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运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
为此,阳江市人民政府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模式)”实施两江*岸绿道建设项目(***段)设计、建设、投资、运维、移交。且阳江市人民政府授权阳江市代建项目管理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经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社会资本名称】为本项目的社会资本,并与其签订了《***投资协议》;中标社会资本出资组建本项目的项目公司,具体负责项目的勘察设计、建设、投资、运营维护及移交工作。
特此,政府授权实施机构(甲方)阳江市代建项目管理局与项目公司(乙方)【项目公司名称】签订本***项目合同。
*.* 合同目的
加快项目建设、减轻政府债务、加快推进工程的实施、降低全寿命周期成本,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公共产品质量、推动转变政府职能、增强项目融资的便利性、维护各方合同主体的合法权益,订立本合同。
第*条声明和保证
*
*.* 甲方向乙方声明和保证
*.*.* 本项目已取得政府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批准并可交由乙方投资建设、运维、获取收益,在签订本合同时合法有效。
*.*.* 甲方履行本合同以及向乙方授予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经营权已经获得政府批准,依照并符合中国法律的规定。
*.* 乙方向甲方声明和保证
*.*.* 乙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广东省阳江市正式成立并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并且按照中国法律和乙方公司章程的要求将注册资金实缴到位,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条款和条件的法人资格、权利和能力。
*.*.* 乙方已作出有关投资和融资安排,能确保本项目建设资金按照本项目建设进度以及融资匹配资金的要求,足额、及时到位。
第*条合同生效条件
*
*.* 合同经阳江市政府审批,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第*条合同构成及优先次序
*
*.* 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即:
(*) 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如果有);
(*) 本合同第*部分《合同协议书》;
(*) 本合同第*部分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
(*) 本项目《***项目投资协议》;
(*) ***投标文件(含评标期间经确认的澄清文件);
(*) ***招标文件(含招标过程中发出的补遗、澄清文件);
(*) 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技术标准、规范等;
(*) 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将互相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致之处,以上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上述本合同各项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文件所作出的补充、修改和/或新增,属于同*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 本合同对各方之间关于本项目的任何方面及全部合同关系均有效力。乙方应保证其签订并履行其他项目合同将不导致其违反或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旦本合同与任何项目合同之间出现冲突,包括解释本合同中的全部问题,本合同应在各方之间优先于其他合同。
*.*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致时,应在不影响本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由本合同各方协商解决。各方协商不成时,按合同条款第**章的约定处理。
第*章 合同主体
第*条甲方
*
*.* 甲方的资格
甲方是政府依法授权的实施机构,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阳江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地 址:阳江市江城区漠江路***号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 甲方的权利
*.*.* 对乙方投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本项目进行全程实时监管的权利;如发现与本合同存在不相符合的,有权责成乙方限期予以纠正。
*.*.* 对乙方的投资、勘察设计、建设、经营、管理、安全、质量、服务状况等进行定期评估,并有权定期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 在发生紧急事件时,甲方有权统*调度、临时接管或征用本项目设施。
*.*.* 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对乙方的股东出资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养护和维修、产品和服务质量,经营状况和安全防范措施等,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条款进行监督管理。但甲方不得干预乙方实施本项目及其它依法开展的业务的内部管理事务。
*.*.* 在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除建安费由财政部门审定外,甲方有权委托政府审计机构或中介机构对项目总投资费用进行审计。
*.*.* 乙方如出现下列行为之*者,甲方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或依法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履行义务;逾期不改正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本项目经营权:
(*) 擅自转让经营权或处置、抵押项目设施、设备的;
(*) 擅自停业、歇业;
(*) 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 被相关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或强制关闭停业的;
(*) 违反获得经营权时所做的承诺,构成根本违约的;
(*) 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 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 甲方的义务
*.*.*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履行本合同所涉及的全部合法、合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阳江市人民政府对本***项目合同相关内容的确认等。
*.*.* 甲方应在其权限和管辖范围内协助乙方获得进行本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养护及管理所必需的批文,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证等。
*.*.* 甲方协调政府相关部门负责按建设进度完成相应的征地拆迁工作,协调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供电、通信、消防等依附于本项目的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建设计划,匹配本项目建设进度及年度计划安排等。
*.*.* 甲方负责本项目前期工作,包括项目建议书以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取得相应批复等。
*.*.* 甲方负责选定项目监理、造价、咨询及第*方检测单位。
*.*.* 由于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导致本项目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对乙方进行合理的补偿。
*.*.* 甲方不应干预项目的正常实施,除非此种干预是为保护公共利益及安全所必需的,或是由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
*.*.*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及时、足额地向乙方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协调政府将本项目的可行性缺口补助纳入阳江市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财政预算。
*.*.* 甲方应维护乙方对本项目合法的经营权。
*.*.** 负责将本项目纳入财政部***项目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
*.*.** 为乙方提供项目合法合规的证明文件及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用地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政府支付责任纳入预算的资料、可研批复、两评*案等,但甲方或阳江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国有公司提供的上述文件不视为为本项目提供的增信措施。
*.*.** 甲方全力支持乙方为本项目建设施工完成提供必要条件,包括水、电、气和道路等配套设施等,属于项目必须发生的前期费用,纳入总投资。
*.*.**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协助乙方协调与项目场地周边所涉及的有关单位及群众的关系。
第*条乙方
*
*.* 乙方的资格
乙方是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社会资本出资组建的***项目公司,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乙方的权利
*.*.* 在经营权限内,乙方享有对本项目自主建设和经营的权利,包括:本项目的投融资、勘察设计、建设、经营维护以及本项目沿线规定区域内从事相关法律允许的其他业务。
*.*.* 在本项目经营期内,乙方有权以本项目融资为目的以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设定抵押或质押(抵押或质押期限不超过本项目合作期限,且相关抵押或质押文件及登记证明材料应报甲方备案),但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从事任何与本项目无关的经营活动或对本项目以外的项目进行投资、资金借贷及借贷担保等行为;非因本项目融资和经营需要,乙方不得以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设定抵押或质押。
*.*.* 乙方有依法获得本合同约定的相关收益(包括获取经营收入、可行性缺口补助等)的权利。
*.*.* 乙方享有获得政策支持收益与补偿性收益的权利。
*.*.* 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 乙方的义务
*.*.* 乙方应遵守与本项目勘察设计、建设、运营、养护有关的法律及法规以及有关健康和安全法规等。
*.*.* 乙方应接受甲方对本项目的融资、招标投标活动、勘察设计、建设施工和运营管理各方面的监督和检查。
*.*.* 乙方应接受甲方按有关法律及法规规定对本项目进行的审计。
*.*.* 乙方应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工程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
*.*.*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筹措本项目建设、运营、养护所必需的全部资金。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及相关约定管理和使用项目建设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专户储存;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支付工程款;按照约定的期限及时退还保证金、办理工程结算;不得拖欠工程款,不得挤占挪用建设资金。
*.*.* 乙方应当采取有效、可行的建设、运营管理方案,完成本项目的建设、运营管理工作。
*.*.*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负责办理项目建设所需批文(前期已完成的相关批文除外),不得违反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必须严格执行基础设施建设相应行业的强制性标准,各类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的要求。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条规定,乙方的社会资本股东不能依法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应采用法定程序依法另行选择相应实施单位,并与实施单位签订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不得附加不合理、不公正条款,不得签订虚假合同。
*.*.* 乙方应当对项目的工程质量和财产、人员安全负责。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落实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中应加强对承包人的监督和管理,运营养护期应加强对职工的教育与培训,确保项目的工程质量和财产、人员安全。除可归于甲方或第*方责任原因外,项目建设期间和经营期间的安全生产责任(含工伤事故责任)、人身和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和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 乙方应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和土地管理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环境和节约用地。在实施本项目的过程中因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而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罚款、经济赔偿、诉讼及其他*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 乙方应严格按照工程承包合同工期组织项目建设,不得随意要求更改合同工期。
*.*.** 乙方应采取措施保护在项目施工、本项目运营或养护过程中可能发掘出的文物、古迹等,该保护措施产生的相应费用纳入项目总投资范围。
*.*.** 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乙方应积极与甲方加强沟通,接受甲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以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保证工程按期竣工。
*.*.** 因项目进度需要,甲方(或政府授权单位)已为本项目开展的部分前期工作并已按有关规定与相关单位签订了委托合同和商定了相关协议的,乙方应对甲方的前期工作和各项委托合同予以认可并及时向甲方(或政府授权单位)支付已垫付的费用(如果有),及按原已签订的相关合同和协议约定,继续向相关服务单位支付剩余的费用。另外,依照本合同的约定,需要乙方支付的费用(如造价咨询费、监理费等),乙方应按照甲方核定的金额及时支付,前述相关费用支付时经甲方确认,纳入项目总投资范围。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超过****.*万元的,由政府另行安排资金支付。如果审计时发现甲方批准支付的前期费用金额不能纳入总投资的,则甲方负责多还少补。
*.*.** 乙方应在签订下列合同后 * 日内,将合同复印件报甲方备案:
(*) 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阶段施工、设备采购等建设工程合同;
(*) 与服务设施承包、租赁有关的重大合同;
(*) 与建设管理或运营管理有关的重大合同。
*.*.** 乙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缴纳由乙方承担的*切税费。
*.*.** 乙方因本项目施工需要向保险公司投保的工程*切险和第*者责任险的费用计入项目总投资范围,上述保险的保险单副本应报甲方备案。未办理保险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 乙方在施工期间严格执行建设、环保、市政、卫生等有关部门规定,制定可行的施工扬尘、噪音防治等方案并组织实施,积极参加阳江市创建文明、卫生、环保、园林城市等活动的迎检、复检工作,服从政府各职能部门管理,无条件按要求落实各项措施,确保相关工作落实到位,环境不受污染,施工场地卫生整洁,预防或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边环境、住户的污染及干扰。
*.*.** 在建设期间,乙方应无偿向甲方提供用于项目建设管理、监督、监理等相关的现场办公或管理用房,面积约**㎡。
*.*.** 乙方应按照有关政策和技术规范要求,定期或经常性地对本项目运行状况进行检测、检查和维护,使本项目及其附属设施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 乙方应在本项目合作期届满后以良好的运营和养护状态将本项目所有设施无偿移交给阳江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 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档案管理。
*.*.** 乙方应协助和配合交通、城管和公安等部门依法行政。
*.*.** 法律及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 乙方的替代
*.*.* 如果乙方破产或者发生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事件导致本合同被提前终止,甲方有权提名*个替代主体代替乙方。
*.*.* *旦这种替代获得市政府批准,甲方有权在合理时间内实现这种替代,并将相关情况通知乙方,乙方应给予充分配合并移交与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有关的所有资料。
第*章 合作关系
第*条合作内容
*
*.* 项目范围
*.*.* 本项目是阳江市两江*岸绿道建设项目的***段实施工程。工程实施地点位于阳江市滨海新区漠阳江北岸,东起雅白线那龙河大桥,沿漠阳江北岸线,西止于城南西路*廉公园,全长约*.*公里。
*.*.*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场地平整、挖填土工程,对沿线绿道建设及对原漠阳江堤顶路进行绿化改造,设置园路铺装、广场平台铺装、生态停车场,亲水木栈道和亲水平台,在用地内建设驿站、观鸟屋、廊架等建筑,满足游客休闲服务需求。对未作景观化的湿地地面进行景观化,并沿江岸线生态驳岸,对项目用地内进行公园景观绿化,建设体育活动休闲设施,并完善项目用地内的室外给排水、电气照明、标识系统及配套设施。最终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 运营维护内容包括本项目范围内与建造质量密切相关的园建、建筑、道路(大、中修除外)、绿化(乔木)及水电设备、水景设施等建设工程和配套设施等附属工程的维护工作,以及本项目范围内具有经营性的驿站经营管理、灯箱广告经营、停车经营管理责任。
*.*.* 在合作期间内,本项目建设及经营维护行为应当服从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要求,因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所产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归政府方所有,可用于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
*.* 政府提供的条件
*.*.* 政府将本项目所需“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纳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并切实落实资金来源,保证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
*.*.* 协助乙方及时获得相关的许可或批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证等。
*.*.* 协调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供电、通信、消防等依附于本项目的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建设计划,匹配本项目建设进度及年度计划安排等。
*.*.* 政府负责将项目建设用地按本合同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
*.*.* 负责前期工作,包括项目建议书以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但以最终修改完善后的成果文件为依据。
*.*.* 负责选定监理单位并由监理单位依法实施监理,监理单位应对其工作质量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按政府相关部门核定金额支付。甲方同时有权监管本项目监理单位工作质量。
*.*.* 负责将本项目纳入财政部***项目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
*.*.* 为乙方提供项目合法合规的证明文件及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用地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政府支付责任纳入预算的资料、可研批复、两评*案等,但甲方或阳江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国有公司提供的上述文件不视为为本项目提供的增信措施。
*.* 乙方承担的任务
*.*.* 乙方负责办理项目建设所需批文(前期已完成的相关批文除外)。
*.*.* 乙方负责根据项目范围及本合同约定依法依规实施项目勘察设计、投资、建设及运维服务,向甲方提供符合验收标准的公共资产,并按照本合同约定,为公共资产提供符合绩效要求的公共服务,确保公共产品运营维护期间的完好性和可用性,确保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
*.*.* 合作期满后,乙方应无条件将本项目形成的公共产品及依据本合同产生的公共产品移交政府指定部门或单位。
*.* 回报方式
*.*.* 甲方根据绩效考核向乙方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
*.*.* 具体的可行性缺口补助数额按合同条款第*章的相关约定计付及调整。
*.* 项目资产权属
*.*.* 乙方在项目建设期形成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建(构)筑物、道路、排水管、路灯、绿化、驿站、观鸟屋、廊架等园林设施及交通设施等设施资产归属政府指定部门或单位,由乙方依照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及阳江市有关管理规定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各单项验收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甲方应当予以配合并提供便利。
*.*.* 合作期内乙方仅拥有建设用地的进入权和建设、运营期的无偿占有和使用,不拥有实际土地使用权。
*.*.* 运营维护期内,乙方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的设施的更新和维护,以及根据届时规范标准升级改造形成的项目资产亦应属于政府指定部门或单位。
*.*.* 在本项目建设与运营维护期间基于本项目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专有技术、品牌、专利等归属于甲方。
*.*.* 知识产权
(*) 乙方应保证本项目建设中乙方使用的知识和经验均不会侵犯任何第*方的权利,否则,应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乙方须使用到某*知识产权而乙方不是此知识产权的合法权利人时,乙方应促使有合法的权利人将相关权利授予甲方或乙方。
(*) 项目资产移交后*年内,乙方应无偿、无附加条件将与项目资产有关的,特别是甲方合法拥有项目资产和运营维护项目所必须的乙方已获得的知识产权的使用权转让给甲方。
(*) 乙方应保障并保持甲方免受由于乙方的施工或设施、设备的使用以及工程的常规使用时产生与之有关知识产权的任何侵权或索赔引起的损害。
(*) 乙方所提供的设计、生产工艺技术、施工工艺技术侵犯第*方知识产权的,乙方应对由此而发生的索赔或诉讼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处理索赔或参加诉讼、承担被索赔的款项、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和其他法律责任。
*.* 土地获取和使用权利
*.*.* 土地使用权
(*) 甲方按照本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向乙方交付项目建设用地,建设用地使用费不纳入***项目投融资范围。
(*) 本项目施工所需的临时用地,由乙方以租用方式获取,相关费用报甲方审核后计入项目总投资范围。
*.*.* 土地使用权的费用
乙方仅拥有建设用地的进入和建设、运营期的无偿占用,不拥有土地使用权,无需支付土地使用权的费用。
*.*.* 土地使用的限制
(*) 在合作期限内,项目建设用地仅用于项目建设、运营维护相关的用途,对该项目建设用地的任何使用方式的变更,均需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项目建设用地用于项目之外的任何目的,不得将项目建设用地用于转让、出租、抵押。
(*) 甲方以及有关政府部门经提前通知,有权出入项目建设用地,有权为了解或检查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的目的出入项目建设用地。
(*) 本合同提前终止的,乙方根据本合同享有的项目用地使用亦提前终止。
第*条合作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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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按本合同第*部分《协议书》第*条。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重大法律变动等需要调整建设期或运营期期限的,需经阳江市人民政府批准。
(*) 若非乙方责任导致项目在***项目合同签订生效后超过*年无法开工的,政府方可以终止项目的实施,按***项目合同第**条提前终止条款约定执行。
(*) 若因甲方或政府部门原因导致项目建设期延长的(不超过*年)的,顺延建设期,相关增加费用按合同第**.*.*款约定执行。
(*)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建设期延长的,相应顺延合作期(运营期不变),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若因非乙方责任出现部分不能同步交工验收的单位工程且单位工程不影响项目主体工程使用或分段主体工程使用的,经甲方或政府相关部门同意后,该单位工程可作为甩项工程另行安排验收,已完工的主体工程可按现状先行交工,视为项目进入运营期。
*.* 合作期的延展
*.*.* 合作期可予以延展的情形
(*) 因政府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项目经营权临时中止且超过*个月的,合作期的计算因经营权的中止而中止,自项目恢复正常建设、经营之日起继续计算,原定的合作期截止日相应顺延;
(*) 因政府方原因而提前收回部分经营权导致项目收益受损且双方协议约定通过延展合作期补偿项目受损收益的;
(*) 因政府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建设期延长的;
(*) 因政府行政机构颁布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强制性文件,导致项目运营收益低于预期或经营权收益获取时间晚于预期且双方协议约定通过延展合作期补偿项目受损收益的;
(*) 经本合同约定或经双方认可的其它原因。
*.*.* 延展程序
在合作期内,若发生上述合作期可予以延展的情况时,乙方可向甲方书面申请延展,延展申请应在上述事件发生之日起**天内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应于**天内决定是否批准,并书面回复。
若甲方不能或未按上述约定顺延本项目的合作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偿实际中断或中止经营权限内乙方可获得的收入,具体补偿标准双方协商确定。
*.* 合作期正常终止后的续期
距离合作期正常终止日*年前,乙方可以向甲方发出书面申请延期或重新获得经营权,届时,在法律允许的基础上,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和甲方订立新的***项目合同的优先权。如行使该优先权,乙方应向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续期申请报告,表明乙方的续期意向。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乙方续期申请报告后*个月内,将根据乙方的合同履约及运营管理绩效评价等情况,作出“同意/不同意”的答复。
若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不同意续期或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未能签订续期协议,则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依法另行选择投资经营者。
第**条排他性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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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经营权范围包括项目勘察设计、建设、投资、运营维护及移交等。
**.* 在合作年限内,乙方享有本项目独占性、排他性的经营权。
第**条合作履约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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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本项目合作期内,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履约担保,包括建设期履约担保、移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为保函。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则应由具有相应担保额度的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地市级支行级别以上的银行开具(保函参考格式见附件)。为取得履约担保所需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各保函具体要求详见下表)。
条款 | 建设履约保函 | 移交履约保函 |
提交主体 | 项目公司 | 项目公司 |
提交时间 | ***项目合同后**日内 | 最后*个经营年开始前 |
退还时间 | 竣工验收后**日内 | 运营期满,移交之日起满*年后**日内 |
受益人 | 政府 | 政府 |
担保金额 | ****万元 | ***万元 |
担保事项 | 项目建设资金到位、完工节点、竣工验收节点、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安全责任事故等 | 项目设施恢复性大修、项目设施存在隐蔽性缺陷等 |
**.* 因乙方违约,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从相应履约担保中提取违约金导致履约担保金额减少的,乙方应在*个工作日内补齐担保金额。
第*章 投资计划及融资方案
第**条项目投资范围与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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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估算静态总投资约**,***万元(不包括建设期利息,不含征地拆迁费),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预备费用*,***.**万元,上述费用全部纳入本次***项目的投融资范围。
**.* 纳入***项目范围的静态总投资合计约**,***万元,最终以按本合同约定的实际投资额认定条款所确定的金额为准。
第**条投资控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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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在设计过程中通过强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管理,明确项目规模、技术标准等产出标准,确保设计质量和经济合理性,使项目概算总投资控制在*****万元以内。因甲方原因超概算的金额不受本条款约定的约束。
**.* 根据阳江市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本项目以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作为施工图限额设计目标。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交的初步设计概算的深度和准确度,不得虚高或虚低。建筑安装工程费施工图预算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万元。施工图经甲乙双方确认和审图机构审定后,审定的图纸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修改变更;经市财政局审定的工程预算价款(含暂列金额)超过*****.**万元时,则超出部分(非甲方原因)造价不计入项目总投资内,该超出部分(非甲方原因)造价由乙方自行负责。如施工图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又确需调整并经甲方批准的(含施工过程中的调整),项目总投资可按经批准调整的施工图进行相应调整,经甲方批准调整的施工图涉及产生的工程费用增减纳入工程结算。因甲方原因超概算的金额不受本条款约定的约束。
**.* 本项目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主要依靠可行性缺口补助回报机制,应参照财政投资项目管理流程,加强施工图设计审查,确保设计质量和经济合理性。
**.*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项目总投资超支,由本合同各方根据本合同相关约定各自承当相应的责任。
第**条融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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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资安排
**.*.* 本项目资本金为纳入***项目范围的静态总投资的**%,暂计约*,***万元。社会资本的项目资本金须采用自有资金投入,并按时足额缴纳,不得以债务性资金充当资本金或由第*方代持社会资本方股份,不得通过项目公司融资获取。若融资金融机构要求提高该比例,则由中标社会资本方负责按要求补足,满足融资要求。
**.*.* 社会资本方参与项目投标时,须根据招标文件约定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提供详细的项目融资方案,确保项目资本金及时足额到位。乙方的资本金出资额度应不影响本项目的正常的建设进度;建设资金根据实际建设进度,在总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后逐步到位,项目资本金缴纳不得影响项目建设工期。
**.*.* 除项目资本金外,本项目债务性资金全部由乙方的社会资本股东负责融资,融资资金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逐步投入。项目融资金额以项目静态总投资的**%比例计,暂计约**,***万元。
(*) 乙方可以其拥有的经营权或收益权等权益作为融资担保,将其在***项目合同项下的各项权益(如***项目合同项下的预期收益权、保险受益权等)质押给银行。但如果乙方由于自身原因不能顺利完成项目融资的,则由社会资本通过股东贷款、补充提供担保等方式解决,以确保乙方的融资足额及时到位。
(*) 甲方需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供应土地,乙方及社会资本应确保项目建设资金按本合同约定的资金到位计划及时、足额到位,满足施工条件后,乙方必须按规定开工建设。
(*) 除本合同约定的支持外,政府仅为政策性贷款(如有)提供必要协助,不承担实质融资责任。
**.*.* 项目资本金和债务性资金应按本项目列明并落实到位,不得留有资金缺口。资本金及其余建设资金根据进度计划需求足额出资到位,不得影响项目融资及建设进度要求,本项目资金的到位时间必须满足《建设资金到位计划表》的要求(详见附件*)。
**.*.* 乙方因甲方原因需调整资金使用计划的,由乙方提出调整申请,经甲方报市政府同意后,可以调整资金到位计划。
**.*.* 在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等职责期间,出现本项目因改扩建等原因需要追加投入的,由双方另行协商。
**.*.* 在本项目建设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抽回、侵占和挪用项目资本金及其他建设资金。项目资本金及其余建设资金应按计划分期足额到位,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因资金筹措不力而造成项目建设资金链中断。
**.*.* 甲方不承担包括项目资本金在内的任何项目资金出资、融资责任,因项目资金问题导致的本项目逾期开工、中途停工以及逾期竣工等均由乙方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 融资方案的备案
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应将项目的正式融资方案(包括融资方式、融资期等)报甲方备案,除本合同第**条约定的融资支持外,甲方不作为乙方融资活动的担保人,也不为乙方的上述融资活动承担任何风险和责任。
**.* 工程资金链的保证
项目资本金及其余建设资金应按计划分期足额到位,乙方应在每期项目资本金到位后**日内将有关财务凭证报甲方或甲方指定机构审查。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因资金筹措不力而造成项目建设资金链中断。上述情况发生后**天内,乙方应积极采取行动予以纠正。
**.* 财务管理的*般要求
**.*.* 乙方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经营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缴纳税费,并接受有关机关的检查监督。
**.*.* 乙方应在其经营场所保存所有账簿及其他与项目运营、养护和维修有关的财务记录,并可在上述地点提供给甲方查阅。
**.*.* 乙方应建立项目资金专用账户,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 乙方应对自己的经营活动负责,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交下列文件:
(*) 年度基本建设支出预算、财务决算等财务报告。
(*) 在各季度第*个月结束之前提交上*季度的乙方现金收支季度总结报表。
(*) 在每年*月**日之前提交上*年度的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会计报表附注及其他财务数据)及由独立于乙方的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
**.*.* 乙方还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交关于乙方财务状况的信息资料。
第**条政府提供的其他投融资支持
**
**.* 政府应将本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金额纳入阳江市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财政预算。
**.* 政府争取出台规范项目投融资的相关文件,降低为项目投融资所需的必要成本支出。
第**条投融资监管与监测评估
**
**.* 为保障本项目的顺利实施,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乙方的财务情况,乙方应积极配合,接受甲方因为检查而提出的意见,并立即纠正,将纠正结果报甲方备案。
**.* 乙方通过银行贷款等途径筹集项目建设和运营资金,对贷款资金和募集款项,甲方有权通过过程审计方式加强监管,保证资金专款专用,乙方不得无故拒绝。
**.* 在***项目合作内,乙方股权结构的变更,包括股权融资、债权融资或经营权有偿转让或内部股权结构的调整等,均应将变更情况报请甲方核准并遵守以下约定:
(*) 组建项目公司时,各股东的股权比例必须与约定协议、投标承诺*致;
(*) 在项目建设期,项目公司股东之间的股权比例不得调整;
(*) 在进入运营期后,允许项目公司股东之间的股权变化,凡涉及股权结构调整的所有文件均应提前报甲方批准。
第**条投融资违约及其处理
**
**.* 投融资违约情形的认定和处理,按本合同第**章约定执行。
第*章 项目前期工作
第**条前期工作内容及要求
**
**.* 项目前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立项、可研、规划、相关专项评估、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等正式开工前的全部工作,除在签订本合同前政府(或授权部门)已完成的前期工作外全部由乙方负责办理。
**.*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前期工作,确保在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前办结相关手续并获得批复,确保按计划开工。
第**条前期工作任务分担
**
**.* 在本合同签订前,甲方按相关规定办理的前期工作包括立项、可研、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第*方检测、***咨询等环节的相关工作。
**.* 除前款约定之外的全部前期工作由乙方负责办理。
第**条前期工作经费
**
**.* 甲方负责前期工作的合同管理及费用安排
**.*.* 前期工作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监理费、造价咨询费、招标代理费、***咨询服务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和其他政府和社会服务性收费(甲方提供向乙方提供甲方负责办理的前期费用清单)。前期工作费用纳入项目总投资范围,由乙方按经甲方审定金额据实支付。
**.*.* 为推进项目进度,甲方已办理合同约定的前期工作并按有关规定与相关单位签订了委托合同,乙方应对甲方的前期工作和各项委托合同予以确认,具体情形如下:
(*) 若甲方或政府、授权单位未支付服务费用的,由甲方、乙方、服务单位签订*方协议,并约定相关服务费用由乙方按甲方审定金额限期向服务单位支付;
(*) 若甲方或政府、授权单位已支付全部服务费用的,由乙方向相关政府单位返还;
(*) 若甲方或政府、授权单位已支付部分服务费用但尚未支付全部费用的,由甲方、乙方、服务单位签订*方协议,并约定已支付费用由乙方向相关政府单位返还,尚未支付的费用由乙方按甲方审定金额限期向服务单位支付。
**.*.* 根据前款约定,乙方按直接向服务单位支付费用的,首先由甲方向乙方发出支付前期工作费用的通知书,再由甲方协调服务单位向乙方开具等额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在第*期资金到位后按前款约定,向服务单位支付服务费。
**.*.* 乙方向相关政府单位返还费用的,首先由甲方向乙方发出支付前期工作费用的通知书,再由甲方协调相关政府单位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凭证,乙方在第*期资金到位后按前款约定,返还政府方垫付服务费。
**.* 乙方负责前期工作的合同管理及费用安排
**.*.* 乙方办理前期工作所需费用纳入项目静态总投资范围中,甲方不另行核算和支付。社会资本方在投标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的中标服务费由社会资本承担,不纳入本项目总投资范围。
第**条政府提供的前期工作支持
**
**.* 甲方应协调各政府审批部门及时完成相关审批工作,有效保证项目前期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条前期工作监管与监测评估
**
**.* 为保障本项目的顺利实施,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乙方关于项目前期工作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情况、查阅资金到位情况和财务状况、参加乙方召开的项目工作研讨会议等。
**.*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关于项目前期工作监管和监测评估工作,接受甲方在监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意见,并立即纠正,将纠正结果报甲方备案。
第**条前期工作违约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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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期工作违约情形的认定和处理,按本合同第**章约定执行。
第*章 工程建设
第**条政府提供的建设条件
**
**.* 项目用地
**.*.* 本项目为城市基础设施,政府将建设用地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
**.*.* 本项目施工所需的临时用地,由乙方以租用等方式获取,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补偿,相关费用计入项目总投资范围。
**.* 配套基础设施
项目建设期间所需临时水电设施、进场道路、场地平整等,由乙方负责办理,政府提供必要的协助,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支付时经甲方确认,纳入项目总投资范围。
**.* 应免除甲方的责任
乙方未及时足额支付临时用地费用,或未及时提出临时用地申请,或由于其他应由乙方负责的原因,出现因项目用地问题导致本项目建设工期延误给甲方或第*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责任并予以补偿。
**.* 应免除乙方的责任
因甲方原因使得乙方未能及时获得建设用地致使项目无法正常开工或施工的,甲方相应顺延建设期,相应费用调整原则按合同条款第*章的约定执行。
第**条建设目标和要求
**
**.* 建设责任
乙方应根据下列约定实施工程建设:
(*) 适用法律;
(*) 适用国家、地方及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
(*) 经批准的设计文件;
(*) 在建设过程中注意安全以保护生命、健康、财产和环境,避免安全事故;
(*) 在建设期间采取*切合理措施减少对公众、居民和商业的干扰和不便。
**.* 建设目标
**.*.* 质量目标
*次性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工程质量验收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达到规定的合格等级标准。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共同选定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和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 进度目标
本项目建设期*年(包括准备期和施工期)。满足施工条件,乙方接到监理指令后*天内进场,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开工建设。其中:
计划施工工期 月,计划开工日: 年 月 日;计划完工日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 年 月 日。
国家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如相关政策发生变动,甲方可根据相关政策作相应调整。
**.*.* 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严格执行广东省和阳江市关于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相关规定,严格落实相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并达到阳江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标准,杜绝发生*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伤亡事故且工伤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
**.* 建设管理要求
**.*.* 勘察与设计
(*) 本项目由乙方全面负责勘察设计。若中标社会资本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即具备相应勘察设计和施工资质及能力的,可由乙方直接与具有勘察设计和施工资质的社会资本签订***承包合同,不需要进行*次招标。
(*) 勘察设计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① 勘察阶段:建立《勘察工作方案》审查制度,避免不必要的多钻超钻,《勘察工作方案》需经监理单位审查,由甲方组织专家论证并通过后,方可开展勘察工作。如遇特殊地质状况的需要,在钻探过程中,勘察单位应结合钻探发现的地质情况,向监理和甲方提出补充勘察要求,待审定后方可实施。
② 初步设计阶段:
*. 建立初步设计方案审查制度。甲方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设计人提交的初步设计方案内容进行比选优化,并对基础、主体结构、给排水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深度比选、论证初步设计方案的技术性和经济性是否合理。
*.项目实施时,乙方提供的初步设计内容和标准不能低于投标时承诺的内容和标准,乙方提交的初步设计文件须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
*.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项目概算总投资控制在*****万元以内。
③ 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完成后,设计人对施工图进行技术交底,并由监理单位和甲方根据有关专家意见进行内部审查,再进行优化设计,优化后的施工图委托审图机构对施工图进行审查。以审图机构审定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施工图经甲乙双方确认和审图机构审定后,审定的图纸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修改变更。
④ 施工图预算阶段:由乙方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编制施工图预算,甲方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核对乙方提交的施工图预算,要求其对施工图预算中因高估冒算造成的虚高造价进行修正,再由乙方将修正后的施工图预算送阳江市财政部门审定。
(*) 为了控制项目投资,后续的设计变更、工程概算、预算、结算评审职责按阳江市财政投资项目相关规定执行。在本项目竣工验收日前的任何时候,甲方有权对设计图纸提出修改意见。由于上述原因导致建设费用的变化的,按本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 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第*方检测
为了加强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管理,由甲方依法聘请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及第*方检测单位,对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环保、进度、造价等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需要乙方支付相应费用。乙方应按照甲方核定的金额及时支付,前述相关费用支付时经甲方确认,纳入项目总投资范围。
**.*.* 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
(*) 为了保证进度,本项目由甲方开展的招标工作包括项目监理和造价咨询等前期工作,乙方应对甲方的前期工作和各项委托合同予以认可并按合同条款第*章约定支付相关费用。依照本合同的约定,需要乙方支付的费用(如造价咨询费、监理费等),乙方应按照甲方核定的金额及时支付,前述相关费用支付时经甲方确认,纳入项目总投资范围。
(*) 除上述第(*)点约定外,乙方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甲方要求开展招标工作(若需要),且应接受甲方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条规定,本项目投资人(即中标社会资本)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无需再次招标,但其资格能力和人员、设备等资源配备应获得甲方批准并报招标等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 施工
**.*.*.* 施工的*般要求
(*) 本项目的中标社会资本方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条规定,乙方应直接委托其负责项目施工,并与其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该合同应报甲方备案,并纳入甲方监管范围。
(*) 乙方是本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责任主体,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切质量及安全问题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必须保证本项目工程的施工和施工中采用的材料、设备符合批准的设计及国家部委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规定与要求。
(*) 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的施工。
(*) 乙方应为项目施工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必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国家现行的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必须确保施工安全、杜绝重大责任事故。
(*) 乙方应按照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查和批准的项目的建设规模、设计标准、施工规范、施工图、施工计划完成施工。
(*) 乙方应积极配合政府各相关部门对项目的工程建设进行的监督检查。
(*)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泄露、公布、发布、转让与项目有关的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
**.*.*.* 乙方对承包人的责任
(*) 乙方应按照工程进度,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严禁承包人垫资施工;按照规定的期限及时退还保证金、办理工程结算。不得拖欠工程款。
(*) 乙方应加强对承包人工程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管理,督促承包人不得拖欠分包人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
(*) 乙方应加强对承包人使用农民工的管理,对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实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不建立用工实名管理制度、非法使用农民工、拖延和克扣农民工工资以及其他违反国家对农民工相应保障规定的,应予以纠正。承包人拒不纠正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并严格执行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意见。
(*) 乙方雇佣承包人不应免除乙方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乙方应对承包人及其雇员的行为或过失而造成的本合同项下损失承担责任,并承担由于承包人及其雇员的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本合同项下的*切损失和赔偿。
(*) 乙方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应符合本合同的规定,且包含使乙方能够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所必需的本合同的条款或具有同等效力的规定。
**.*.*.* 施工计划
(*) 乙方应按社会资本投标时所承诺的目标编写项目各年度详细的施工计划安排,并在本合同生效后**天内向甲方报批。该计划应包括详细的实施方案与计划、施工计划安排以及预计的工期,要有明确的阶段性目标控制点及相应的保证措施。
(*) 因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需修订或更改本项目施工计划时,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申请,并阐明原因;对确因不可抗力事件或有正当理由的,甲方应当准予修订或更改施工计划。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不允许对已经审查批准的施工计划做修改。
**.*.*.* 开始施工
乙方应按相关规定在满足开工条件后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申报。
**.*.*.*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在项目开工之前,乙方应按照现行国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及其它相关的规定、技术规范标准等要求,向甲方和监理单位提交该项目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计划、项目管理规划等。甲方有权参加和检查乙方的质量控制过程及方法,参与重要工序和隐蔽工程、以及材料设备质量的检查验收,以确保建设工程满足质量要求。乙方应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本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及设备须提供样板和书面购置计划并经监理等单位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定货,所有材料、设备进场前须经监理签署批准。如发现货不对板和质量问题的,监理等单位有权拒用,并由乙方承担相关损失。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其它相关规范、法规,质量达合格。
**.*.*.* 预期的施工延误
(*) 如果乙方认为施工将不能按照项目计划中制定的阶段性目标控制点完成,或者工程没有达到项目计划的预期进度,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包括以下详细内容:
① 阶段性目标控制点不能或预计不能达到;
② 延误的原因;
③ 达到预期目标控制点的预计天数,以及对施工工程产生的任何其它合理的、能预见的负面影响;
④ 乙方为克服或减少延误及其影响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
(*) 上述通知的送达并不能免除乙方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如果甲方认为乙方采取的或提出的建议并不足以克服或减少延误或预期延误,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采取合理的、进*步的措施来克服或减少延误。乙方应执行甲方的相应指示。
(*) 乙方执行甲方的相应指示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 上报义务
(*) 在项目竣工日前,乙方应根据甲方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时向甲方提交有关项目进度、资金使用情况、计量报表等报告文件。
(*) 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完工工程的竣工图纸及其它技术和设计资料、施工记录以及甲方可能需要的其它资料的副本。
**.*.*.* 拒绝工程
在竣工日前的任何时候,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拒绝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工程、材料或设备,并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内容改正工程或替换合适的材料或设备。乙方应立即执行并将结果报甲方核备。
**.*.*.* 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
在本项目施工期间,乙方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文明施工,同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争创“阳江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并履行以下义务:
(*) 防治因施工产生的环境破坏和污染以及道路损坏;
(*) 落实施工区域内的安全措施;
(*) 按规定处置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
(*) 保护施工区域内的各种管线;
(*) 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 处理因本项目工程施工引起的其他问题。
**.*.*.** 地下设施和结构
(*) 甲方负责对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所有公共设施和管线的转移、重新安置等工作,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并计入项目总投资内。
(*) 因乙方原因,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对有关设施造成损坏的,乙方应当积极与产权人进行协商予以修复或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不计入项目总投资内。
(*) 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因乙方没有履行上述义务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损害及费用,并承担对第*方造成的赔偿和法律责任。
**.*.*.** 政府质监、造价部门的监督
(*) 政府质监部门对项目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造价部门(和机构)有权随时对项目的造价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 为开展相应的对项目施工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乙方应按要求为政府质监、造价部门的代表准备进场、提供协助和必要的设备(包括临时的办公设备)。
(*) 政府质监、造价部门没有监督或抽检施工工程的全部或部分,或者政府质监、造价部门不能监督、抽检或拒绝全部或部分施工工程,并不意味着甲方放弃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同时也不意味着乙方可以免除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 视为乙方放弃施工
如果乙方发生以下任*行为,则视为其放弃了项目的施工:
(*) 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已经终止了项目的施工,并且不再重新开始工程施工;
(*) 在开工日后**天内不能在场地内开始工程施工,除非这种延误是由不可抗力或甲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行动或疏忽所引起的;
(*) 在不可抗力结束后**天内不能重新开始施工,而不是由于不可抗力的发生或甲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行为或疏忽所致;
(*) 在竣工日前,乙方连续停止工程施工达**天的 ,直接地、或通过承包人(非临时性地因为紧急情况)从场地上撤走全部或关键的人员和设备,而不是由于不可抗力的发生、甲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行动或疏忽所致或者其他合理停止工程施工的情形。
**.*.* 竣(交)工验收
**.*.*.* 项目竣工验收由乙方负责,按照住建部门现行规定办理竣工验收手续,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方可投入运营(进入运营期)。
**.*.*.* 建设期项目完成施工后进行交(竣)工验收,以下情况可视项目完成交工验收:①项目符合相关完工验收要求并经实施机构同意;②项目已交付使用;③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
**.*.*.* 特殊情况下的验收:
若因非乙方责任出现部分不能同步交工验收的单位工程且单位工程不影响项目主体工程使用或分段主体工程使用的,经甲方或政府相关部门同意后,该单位工程可作为甩项工程另行安排验收,已完工的主体工程可按现状先行交工,视为项目进入运营期。
**.*.*.* 未进行验收
乙方对未进行交(竣)工验收、交(竣)工验收不合格或未备案的项目开放交通进行试运营的,甲方有权责令其停止试运营,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 延期
(*) 由于下列任何*个事件引起施工延误,乙方有权要求延长预计的竣工日期:
① 甲方违反本合同;
② 因地方政府或甲方原因未能及时完成征地拆迁工作;
③ 非乙方原因乙方未能按照工程进度获得相应的项目用地使用权,致使关键线路工程工期延误;
④ 工程建设过程中,非乙方原因发生群体性阻工事件 ,或者项目所在地发生大范围流行性疾病;
⑤ 为保护在建设用地范围内发现的历史文物、古迹等;
⑥ 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导致的完工延误;
⑦ 因国家和省有关本项目的统*规定和技术要求,造成工期延误的;
⑧ 发生不可抗力;
⑨ 甲方、监理单位或政府部门的审批延误;
⑩ 本合同约定或经双方认可的其他原因。
(*) 上述延期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可以获得批准:
① 乙方在延误事件发生后**天内向甲方提供*份书面通知,声明要求延期,而且这份通知应说明造成预计的竣工日期延误的原因及影响程度;
② 乙方应向甲方合理证明预计的竣工日期已被或将被延误;并且乙方已经采取*切合理的措施将延期减少至最低。
(*) 决定延期期限
①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按上述第(*)项规定所发通知的**天内,根据情况,决定对预计的竣工日期进行延期,然后通知乙方。该通知应包括被授予的延长的期限。如果甲方不允许延期,应说明理由。如果甲方未在前述期限内予以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延期。
② 甲方做出延期的决定应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合同的规定。
**.*.*.* 竣工延误
(*) 如果由于乙方的过失,使项目施工不能在预计的竣工日期内完成,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交*个延误报告说明延误的理由,同时提交*个新的预计竣工日期(新的预计竣工日期与原预计竣工日期之差不得超过*个月),并为新的预计竣工日期的实现提供保证措施。甲方审查并批准新的预计竣工日期后,乙方应严格执行。
(*) 如果乙方不能使项目施工在预计的竣工日期后*个月内完成,并且甲方认为竣工时间延期过长,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 质量目标的实现
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
如果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确定的工程质量低于上述质量目标,乙方应在**日内予以整改,整改期满后经验收仍低于质量目标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 环保、水保、档案等专项验收
(*) 按照有关规定,乙方应当在项目竣工后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 乙方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水保、档案等专项验收。
**.*.* 缺陷责任和质量保修
**.*.*.* 本项目经竣工验收后,仍由乙方负责运营维护,其自行承担缺陷责任和质量保修责任,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可行性缺口补助”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 项目建成验收后,项目的缺陷责任期年限为*年,各专业工程保修期按照相关规范。保修期内,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园建、建筑、水景、绿化、绿道建设(含堤顶路改造)及水电设备等建设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列入项目总投资内。运营期内的工程质量纳入绩效考核体系进行考核,并同建设成本及合理利润、运维绩效服务费、可行性缺口补助挂钩。
第**条工程变更管理
**
**.* 甲方提出变更
**.*.* 在本项目竣工验收日前的任何时候,甲方有权对已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设计进行适当的修改,并向乙方书面提出变更要求;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变更的通知后的**个工作日(或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须就变更向甲方作出书面答复。如果乙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回复,则视为乙方已接受了变更。
**.*.* 甲方的变更引起的工程投资发生变化的,按合同条款第**条的约定调整;影响工期的,相应顺延工期。
**.* 乙方提出变更
**.*.* 乙方需要对已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设计进行适当修改或调整的,应书面通知甲方并经其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不得变更;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变更的通知后的**个工作日内,须就变更向乙方作出书面回复。
**.*.* 依据本合同约定的“实际投资认定与调整”原则,乙方提出的变更原则上不因此调整工程总投资额,除非这种变更是经政府批准的设计文件存在缺陷且基于工程质量和安全而必须变更的事项,该情形下,经双方协商后按合同条款第**条约定予以调整。
**.* 批准事项
有关工程变更的批准事项及流程按《阳江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阳府[****]**号)和市政府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的其它规定、甲方为本项目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条实际投资认定
**
**.* 本项目估算静态总投资约**,***万元(不包括建设期利息,不含征地拆迁费),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预备费用*,***.**万元,上述费用全部纳入本次***项目的投融资范围。实际投资额需按本条第**.*款确认和调整。
**.* 实际投资额认定(结算)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估算额,实际投资额应由阳江市财政局根据审定预算、结算、项目前期费用以及本合同约定进行核定。实际投资额=经审定的工程结算价款×(*-建安工程造价下浮率报价)+工程建设其他费+甲方确定的其他投资等(包括前期支付的管线迁移费用及其他非乙方原因产生的费用等)。
其中经审定的工程结算价款=经审定的工程预算价款(包括风险包干费,不包括暂列金额)+物价涨落事件造成的价差调整+形成本工程实体的设计变更造成的增减工程价款+如因实际地质条件与勘察报告不符而产生的增加费用。除上述*项价款外,乙方为完成施工图纸内容所采取的*切措施发生的费用及预算工程量偏差、缺项、漏项均纳入风险包干范围,结算时不予调整。
**.*.* 建筑安装工程费.
工程项目的预、结算执行现行的市政工程及其它相关专业定额和广东省、阳江市工程造价管理文件,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 施工图预算
本项目施工图纸确定后,由乙方编制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第*方咨询公司核对后,由乙方送阳江市财政局审核。对阳江市财政局审定的预算造价,双方认可确认后,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施工图预算造价的确定,应遵循如下原则:
(*) 施工图预算根据经甲方批准的施工图纸计算工程量,执行现行(****年)的广东省市政工程及相关专业定额和广东省、阳江市工程造价管理文件,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涉及定额费率有固定值的按固定值计取,有浮动值的按中间值计取。
关于施工图预算编制套用定额如下:
《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
《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
《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
《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
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机械费参照《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具台班费用编制规则》(****);
材料单价按清单编制时当期最新的《阳江市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价格执行;信息价中缺项的材料、设备价格的最终确定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由甲方、乙方、监理、财政或财政委托的第*方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在财政审核预算时组成询价小组共同确定。
(*) 施工图预算编制时,工程土方余泥外运运距按**公里综合运距计价,缺方内运运距按**公里综合运距计价,结算时不予调整。
(*) 风险包干
本项目实行风险包干,在编制工程预算时计算风险包干费。项目风险包干费率为:[*%],计费基础按经审定的工程预算建安工程费(不含暂列金额),列入风险包干范围的事项,结算时不作为调整结算造价的依据。风险包干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① 涉及到不形成工程实体的措施项目等设计变更,其造价增减纳入风险包干范围;
② 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周边的建筑物或构筑物损坏的,不管是否属于乙方因素,赔偿的费用均纳入风险包干范围;
③ 经甲方确认,为解决土地和房屋征收、迁坟、青苗补偿等方面遗留问题所产生的不超过**万元(含**万元)的配合费用,纳入风险包干范围;
④ 施工图预算范围内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施工措施费因工程量偏差或综合单价错误等原因造成造价偏差;
⑤ 施工图预算的缺项、漏项结算时不予调整;
⑥ 红线范围内与已报装的电源、水源驳接的全部费用(含*次驳接的电表、水表和管线安装费用)。
⑦ 为保证施工期间的交通运输畅顺而进行的临时道路修建、养护、拆除(经甲方同意后)及其清运;临时排水、排污设施(均含设备费、施工费、维修费、拆除费);临时工程设施;施工场地平整;防台风措施;通讯设施(至工程完工止);施工现场地面障碍物清除及地面、地下构造物拆迁的保护费用。
⑧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永久给水系统、雨水系统、排水系统、污水系统、供电、路灯、绿化、道路或通道等需要与现有红线边市政各相关系统的接通并保证其施工图纸范围内容正常运行引起的*切施工费用。
⑨ 由于施工措施或防护措施不当而造成的关联工程及周边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道路及市政管网损坏的处理及相关赔偿。
⑩ 施工中所需大型机械设备,由乙方根据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配备,结算时不调整进退场费等相关费用。
? 施工期间因施工污染周边鱼塘等而产生的赔偿费。
? 除施工图预算包含的内容之外,施工期间道路的正常通行、交通分流、引导标识、交通警示围护、指挥交通、占道等工作引起的*切措施费用。
**.*.*.* 工程竣工结算
(*) 本项目竣工验收后,乙方应从竣工验收之日起**日内根据竣工资料编制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工程竣工结算经甲方核对后,由乙方送阳江市财政局审核。工程竣工结算造价按经阳江市财政局审定的施工图预算的工程量和综合单价结合投资人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但结算时下列情况则给予调整:
① 非乙方引起的形成本工程实体的设计变更的工程变更及设计变更;
② 如因实际地质条件与勘察报告不符而产生的增加费用;
③ 物价涨落事件
施工期间,因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工程造价的,按以下方法调整价差:
*.人工费发生涨落的,可按照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动态人工调整系数进行调整。按照合同工程发生的人工费和施工期调整系数与基准期调整系数对比的差值的乘积计算调整人工费。
*.材料、工程设备、施工机械台班价格涨落超过*%时,则超过部分的价格应予调整。按照合同工程发生的数量和施工期价格与基准价格对比的价差的乘积计算,但应扣除合同当事人双方不利*方承担上述幅度的风险费用。
*.基准价格(或调整系数)是指经审定的工程预算中给定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价格、费用、系数)。
*.施工期价格(或调整系数)、基准价格(或调整系数)原则上应当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编制。
*.发生合同工程工期延误的,应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施工期的价格调整:
*.* 因非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价格,应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两者的较高者;
*.* 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价格,应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两者的较低者。
*.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缺项的材料、工程设备,结算时其结算价不得突破经审定的工程预算中给定的单价,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负责,结算时不予调整。
(*) 竣工结算计算依据
经甲方和监理单位确认的竣工图纸、单项工程技术措施、设计变更以及其它与工程结算有关的文件、函件、图片、传真、备忘录、洽商记录、会议纪要等全部资料。
**.*.*.* 变更的价款调整原则
凡属非乙方引起的工程变更、设计变更的结算依据和方法:
(*) 工程变更导致综合单价调整的,按照下列方法调整:
① 财政审定预算单价有适用的,按财政审定的综合单价确定;
② 已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量综合单价的,可参照类似综合单价确定;
③ 财政审定预算单价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算规则和计价办法、施工相应时期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信息和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项目单价或合价;
④ 财政审定预算单价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且施工相应时期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信息价格缺项的,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算规则、计价办法,通过市场调查的有合法依据的价格和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或合价。
(*) 变更工程形成本工程实体的工程量按实结算;
(*) 若按原设计或审定预算采用的施工方法无法实施的清单子目,经专家论证后重新调整的施工方法涉及造价变动、且定额缺项的,由乙方编制预算,经甲方同意后,报阳江市财政审核部门审核;如阳江市财政局审核部门无法审核,则由阳江市造价管理部门按规定或组织专家论证或征求上级造价管理部门意见,出具指导意见报市政府同意后由阳江市财政局审核部门审定。
**.*.*.* 项目审计
如果阳江市审计机关依法对本工程实施审计,实施机构、项目公司和监理单位应积极配合,阳江市审计机关对结算造价的审计结果,对实施机构、项目公司及社会资本均具有约束力,各方应根据其审计结果调整结算造价、可用性服务费,如果在审计前已按阳江市财政局审定的金额支付了可用性服务费,则需按调整后的可用性服务费金额多退少补。
**.*.* 工程建设其他费
**.*.*.* 土地取得及征拆费用:未纳入***项目投融资范围,由政府解决。
**.*.*.* 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执行财政部令第**号《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及其相关文件规定,按政府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金额总额控制,其中**%由乙方按规定使用;**%由甲方提取,按规定使用。
**.*.*.* 项目前期工作费(含工可、环评、***咨询、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等):根据本合同第**.*条款的约定承担,并纳入可行性缺口补助范围。
**.*.*.* 勘察设计费:参照《工程勘察设计费收费标准》(****版)和阳江市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计算,其中勘察费根据实际完成工作量由财政部门审核结算工程费,设计费以财政部门审定的建安工程预算价(不含暂列金额)作为计费基数。
**.*.*.* 工程监理费:所需费用由乙方按甲方或财政部门核定的实际金额支付,并纳入可行性缺口补助范围。
**.*.*.* 工程保险费:工程*切险和第*者责任险的费用计入可行性缺口补助范围。
**.*.*.* 其余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按实际发生额进行核算,并纳入可行性缺口补助范围。
**.*.* 预备费
按经实施机构核定的实际发生额结算。
**.*.* 建设期利息
由于合理利润已综合考虑了资本金投资收益及贷款利息等全部融资成本,不再单独计算建设期利息。
第**条工程建设保险
**
**.* 在建设期内,乙方因本项目施工需要向保险公司投保的工程*切险和第*者责任险的费用计入项目总投资范围,上述保险的保险单副本应报甲方备案。未办理保险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 乙方未按要求投保的,相关风险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可将部分保险委托施工单位购买或共同购买,但不免除乙方的责任。
第**条工程保修
**
**.* 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保修期年限为*年。
**.* 在本项目保修期内,出现工程维修或设备更换等情况时,乙方需向甲方报备,获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相关费用按工程保修合同执行。
第**条建设期的监督检查和审批事项
**
**.* 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
**.*.* 建设期内,政府职能部门有权随时对本项目的质量、施工管理和资金使用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的,乙方应按要求及时整改并承担违约责任。
**.*.* 政府职能部门监督和检查的相关费用应由乙方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承担。
**.*.* 为开展相应的对本项目的监督和检查,乙方应按要求为政府职能部门的代表提供协助和必要的设备(包括临时的办公设备)。
**.*.* 政府职能部门未对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监督或抽检,或者拒绝全部或部分工程,并不意味着放弃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同时也不意味着乙方可以免除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
**.* 甲方的合同履约检查
**.*.* 建设期内,甲方有权不定期或定期审查乙方关于项目建设的管理制度,人员安排,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环保、资金管理等合同履行情况,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
**.*.* 为开展相应的合同履约检查,乙方应按要求为甲方代表提供协助和必要的设备。
**.*.* 甲方未对本合同的任何部分进行履约检查,并不意味着甲方放弃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同时也不意味着乙方可以免除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
**.* 建设期内,根据本合同约定和基本建设流程管理规定,需要报甲方或政府职能部门审批的事项,只有经审批后方可实施,否则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条建设期监测评估
**
**.* 建设阶段绩效评价采用结果评价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评价结果采用合格制,若出现不合格情况,则要求限期整改或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具体按合同条款第**章约定执行。
第**条建设期应急预案和临时接管
**
**.* 建设开工前,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项目的特定,制定建设期的事前应急方案,报甲方审批。
**.* 建设期出现危机或者可能危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等紧急情况,或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工程质量事故等,甲方或城管、交通、公安、园林等主管部门有权介入应急处理或临时接管项目。
第**条建设期违约和处理
**
**.* 建设期违约情形的认定和处理,按合同条款第**章约定执行。
第*章 运营管理
第**条政府提供的外部条件
**
**.* 为保障项目运营正常,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协调项目周边环境,保障道路、供水、供电、排水等正常使用。
第**条项目运营、养护和维修
**
**.* 项目运营、养护和维修范围
**.*.* 本项目范围内与建造质量密切相关的园建、建筑、道路(大、中修除外)、绿化(乔木)及水电设备、水景设施等建设工程和配套设施等附属工程的维护工作纳入本项目的运营、养护和维修范围。
小修、中修、大修工程的划分应参考《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规定标准划分。
**.*.* 关于道路中修、大修
考虑到项目大、中修发生的时间较晚,且与实际交通量、通行车辆的载重量等外界因素相关,项目范围内的道路的中修、大修不纳入运营维护范围,中修、大修的费用也不纳入本项目招标及***项目合同竞价范围。待实际发生后,首先,甲乙双方应聘请第*方机构对项目质量等级和受损程度、损坏原因等进行分析评估,乙方应对其不妥善管理的施工质量和日常维修养护(含小修)质量问题承担相应费用损失。如经鉴定不属于乙方责任的,大、中修费用由甲方负责,大、中修工作可由乙方或第*方承担,乙方或第*方的大、中修费用报价上限不得超过当时阳江市政府关于工程招标投标报价上限的有关规定,具体由双方按照当时的市场实际平均水平协商确定。
**.*.* 本项目范围内具有经营性的驿站经营管理、灯箱广告经营、停车经营管理责任。
**.*.* 项目范围内涉及城市管理的绿化管养(除乔木外)、路灯、环卫保洁、交通信号设施维护等仍由城管、交警等专业部门负责,不在本合同运营维护范围内。
**.*.* 项目运营维护工作应符合阳江市城市管理相关规定,乙方可将其运营维护范围内的运营维护工作委托专业单位具体实施,但不因此免除乙方的责任。
**.* 项目运营、养护和维修的*般要求
**.*.* 在竣工日期之前,乙方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投资人投标时所承诺的目标编制运营、养护和维修手册(运营养护手册)并向甲方提交*份。
**.*.* 从竣工之日至合作期结束期间,乙方应依据甲方批准的运营养护手册、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项目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日常检查、维护,保证项目*直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质服务。
**.*.* 从竣工之日至合作期结束期间,乙方应保证国家重要战略物资、设备运输及军事行动、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下对项目的使用,由此发生的*切费用(包括对设施的加固、维修等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
**.*.* 乙方可自主进行项目的运营、养护和维修工作,也可报请甲方批准后选择合格的专业公司进行运营、养护和维修工作。
**.*.* 乙方应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山坡、荒地的水土保持,以及项目用地范围外取、弃土场的水土保持。
**.*.*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行业技术要求建立养护管理系统,并按时无偿提供项目质量及养护情况的有关信息。
**.*.* 乙方的劳动用工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及劳动用工所在地的其他规定。
**.*.* 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本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运营统*管理的要求。
**.* 运营养护及服务质量目标与要求
**.*.* 运营养护标准
符合本项目运维绩效评价标准。
**.*.* 服务质量目标
(*) 保证项目上的乔木、设施保修管理、路面其他设施等主体工程以及排水、管网等附属工程的维护,需符合相关公路或市政道路及附属配套设施技术规范要求。
(*) 保证项目上的各种工程及设施等均处于良好的技术和安全状态,保证项目具有安全、舒适、娱乐、休闲的使用功能。
(*)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建立并加强安全管理和突发事件管理机制。
(*) 接受行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的监督管理,接受其组织的养护质量检查。
(*) 每年进行*次项目养护质量评定工作,并于每年度的首月**日前应甲方要求按有关规定向甲方报送养护质量的评定材料。
(*) 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养护作业,不断探索和应用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提高养护作业的时效性、机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
(*) 健全自我考核制度,减低因绩效考核不合要求需要整改而造成影响项目正常运营的风险。乙方应在运营期内的每年绩效考核前,提前组织*次自我考核,并邀请甲方以及相关单位参与,严格对照合同约定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对项目的运营状况进行检查评估,发现问题的及时完善。该考核分值可作为绩效考核的参考依据。甲方和相关单位派出考核人员参与乙方组织的自我考核,若自我考核到正式考核期间,未出现新的损坏,甲方正式考核的分数原则上应与乙方组织的自我考核时的分数相近。
**.* 上报程序
乙方应保存下列记录,并且应甲方要求向甲方进行上报:
(*) 对项目进行的养护或维修报告;
(*) 在任何时候甲方需要的项目运营、养护和维修的资料。
**.* 安全及紧急事件
乙方应:
(*) 为项目制定和提供全部必要的防灾体制与安全措施;
(*) 制定关于专案的应急预案;
(*) 因恶劣天气、自然灾害、重大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项目受到严重影响时,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指挥采取紧急措施。
**.* 关闭专案
(*) 由于养护、安全需要和设施维修等原因,乙方按规定向相关部门申请暂时关闭项目的全部或部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关闭。
(*) 行业主管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出于公共安全的原因,或在紧急状态下,或为了国家安全,可以在任何时候要求乙方临时关闭项目时,乙方应无条件执行,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给予合理的补偿。
**.* 甲方的监督
甲方有权委派有关工作人员进入项目,检视项目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状况,对项目养护质量评定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监督,研究设置安全和急救措施,督促乙方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对于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乙方应予以执行。
**.* 未按规定运营养护
乙方未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项目养护的,或者虽已按规定进行养护但不能达到本合同规定的运营养护目标或服务质量目标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条运营服务要求变更
**
**.* 本项目运营期间,乙方不得擅自降低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运营服务标准。
**.* 因项目需要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升本项目的运营服务标准的,乙方因积极配合并采取有效措施达到其服务变更要求,因此而增加的费用,甲乙双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致予以适当调整。
第**条主副产品的权属
**
**.* 本项目***运营范围内的项目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合作期内乙方仅拥有建设用地的进入和建设、运营期的无偿占用,不拥有土地使用权,项目资产随土地使用权归属政府方。
**.* 项目建成后,乙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号—收入》确认后续运营服务相关的收入。建造合同收入应当按照收取和应付对价的公允值计量,并分别确认为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
**.* 乙方投资建设的项目固定资产应属于政府方所有,乙方仅在合作期内拥有经营权,乙方在完成建设后通过竣工决算确认的项目总投资,按照上述条款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按照合作期年限进行摊销,列入当年的运营总成本。
**.* 合作期满后,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移交范围、移交标准和移交程序将项目设施向政府指定部门或单位进行无偿移交。
第**条经营与开发管理
**
**.* 项目范围内具有经营性的驿站经营管理、灯箱广告经营、停车经营管理责任依规交由乙方负责。
第**条运营期的特别补偿
**
**.* 本项目为“准经营性项目”,经营收入不足以平衡乙方在项目中投入的资本性支出和运营维护成本,甲方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向乙方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
第**条运营期保险
**
**.* 乙方未按要求投保的,相关风险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条运营期政府监管与监测评估
**
**.* 政府监督
(*) 运营期内,政府职能部门有权随时对本项目的运营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的,乙方应按要求及时整改并承担违约责任。
(*) 政府职能部门监督和检查的相关费用应由乙方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承担。
(*) 政府职能部门未对进行监督或抽检,并不意味着放弃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同时也不意味着乙方可以免除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
**.* 甲方的履约检查
甲方有权委派有关工作人员进入本项目,检视本项目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卫生状况,对本项目养护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监督,研究设置安全和急救措施,督促乙方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对于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乙方应予以执行。
**.* 公众监督
乙方应主动建立*套有效的公众沟通机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重大事项公示
在处理涉及公共利益的相关问题上,应主动提前公示,如环保、拆迁、价格调整、紧急疏散、运营计划调整等事项均应提前通过政府和项目公司的官方媒介及公开场合进行公示。
(*) 建立通畅的公众意见回馈管道
如设立投诉热线、开通具有信息回馈功能的官方微博、微信号等,并指定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负责,对公众意见提供回馈。
(*) 搭建媒体沟通平台
乙方可根据企业的人力资源情况,设立新闻办公室或类似机构,负责官方媒体沟通等。
**.* 运营绩效评价
在运营期内,甲方将每年组织对乙方的运营管理质量进行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与当期“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支付挂钩。
具体标准详见附件*《绩效评价办法》。
第**条项目后评价
**
**.* 项目后评价的要求
(*) 在合作期内,乙方应指定专人建立项目的跟踪管理系统和定期检查制度,并按规定逐步完善各阶段的管理机制,并建立设计、施工、运营各阶段的技术经济档案,为项目后评价工作积累完整的技术资料和经济资料。
(*) 乙方应在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并运营*~*年后(具体时间由甲方确定),组织由乙方和承担本项目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运营管理等单位共同参与的项目后评价工作,并向甲方提交项目后评价报告。后评价报告应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需要编制,并应当有环境保护篇。
(*) 乙方在接到甲方有关进行项目后评价的通知后**天内,应向甲方提交*份项目后评价工作计划,并在工作计划批准之后*个月内完成项目后评价报告。后评价报告经甲方组织审查后*个月内,乙方应将按审查意见修改后的报告报甲方备案。
(*) 项目后评价报告的编制、审核、审查费用由乙方承担。
**.* 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后评价报告后,将组织专家及有关人员审查其资料是否齐全、评价依据是否全面、评价方法是否科学、评价报告是否客观等,并向乙方提供审查意见。
第**条运营期应急预案和临时接管
**
**.* 出于安全考虑,或为了预定的或紧急事项,乙方可以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暂时关闭本项目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自行关闭。
**.* 政府部门出于公共安全的原因,或在紧急状态下,或为了国家安全,可以在任何时候要求乙方临时关闭本项目,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给予合理的补偿。
第**条运营期违约事项和处理
**
**.* 运营期违约情形的认定和处理,按本合同第**章约定执行。
第*章 移交项目
第**条项目移交前过渡期
**
**.* 本项目合作期期满前*年内为项目移交过渡期。
**.* 在项目移交过渡期内,甲方应组建相关管理部门,开展项目移交接管的工作。
**.* 在项目移交过渡期内,乙方应组织相关人员清点项目公司的*切资料、业务、财务状况、资产、物资等,对清点的内容作好记录登记,有利于项目的顺利移交。
**.* 甲乙双方在项目过渡期内,应商谈项目移交后原项目公司职员的安排,以及项目移交的相关事项。
第**条项目移交
**
**.* 移交方式及程序
**.*.* 在合作期的最后*个月内,涉及项目的资产、设备设施的重大经营、财务决策应由甲方和乙方双方共同商定。
**.*.* 在合作期满至少**个月前,甲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全面审计。
**.*.* 在合作期满至少**个月前,甲方、乙方应按合同规定联合检查项目的所有部分。
**.*.* 在合作期满至少*个月前,甲方和乙方应共同达成协议,明确乙方向甲方移交项目和其它相关资产的详细安排(包括保卫安排)、向甲方移交的项目、设备、设施的详细清单、乙方负责移交的代表姓名;同时,甲方也应向乙方提供其负责移交的代表姓名。
**.*.* 在合作期满至少*个月前,乙方应负责解除和清偿本项目中的任何债务、留置权、抵押、质押及其他请求权(甲方同意保留的除外),做好向甲方移交项目的必要准备。甲方不承担乙方在本项目建设期及收费期内形成的任何债务、担保以及应向任何第*方负有的责任。
**.*.* 在项目移交前,乙方应对公司人员进行妥善安置,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并应将相关物品设备无偿移交给甲方。
**.* 移交范围
在合作期满后,乙方应采取所有必要的措施和行动(包括签订任何文件),向甲方无偿移交和转让:
(*) 项目及其附属设施;
(*) 至少满足项目正常运营*个月所需要的设施、物品;
(*) 与项目的建设、运营、管理和维护有关的文件、手册和记录;
(*) 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未到期的担保、保证和保险的受益。
**.* 移交标准
**.*.* 乙方应在合作期届满后以良好的运营和养护状态将项目所有设施无偿移交给甲方或其指定机构。
**.*.* 在合作期满至少*个月前,甲方和乙方联合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对项目的技术状况进行检测并经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定。经检测,符合现行有效市政工程、园林绿化类工程养护标准及工程大修设计文件标准(如有)的,乙方可按照有关规定向甲方办理项目移交手续;否则,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期限内进行养护维修直至达到要求。乙方未在甲方确定的期限内完成养护工作或养护工作未达到标准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甲方可直接委托或通过招标形式选择施工单位对项目进行养护和维修,养护及维修的费用经结算后由乙方负责承担。
**.* 移走物品
**.*.* 除本合同约定的资产和甲方通知予以保留的物品外,乙方应在合作期限满后**天内自行移走留在用地范围内的其他物品和财产。如果乙方未按时移走上述物品和财产,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后,有权采取任何行动将上述物品和财产转移并储存到其他地方,费用由乙方承担。
**.*.* 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为行使本条款下的权利而产生的任何费用或遭受的损失或对第*方承担的责任。
**.* 对甲方人员的培训
**.*.* 在合作期满至少**个月前,乙方应向甲方报批对甲方人员开展本项目运营、养护、维修培训的详细计划。在合作期满至少*个月前,乙方应按照甲方批准的培训计划完成培训工作,并在合作期满前至少*个月内,乙方应让甲方指定受训人员共同参与本项目的运营养护和维修工作。
**.*.* 甲方和乙方应联合对甲方的指定人员的培训结果进行检查,以确认他们能正确运营、养护和维修本项目。
**.* 移交的责任与费用
**.*.*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在整个合作期间应单独负责本项目的损失或破坏,但不负责由于甲方的行为或疏忽,或由于甲方违反本合同所引起的损失或破坏。乙方对在本项目移交后项目管理中出现的任何问题,不再承担责任(移交前的遗留问题除外)。
**.*.* 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关于移交和转让的费用,且甲方应自费获得所有完成项目移交和转让需要的有效批复。
**.* 非正常情况下的项目移交
因合同条款第**章相关约定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的,双方应遵守下列约定:
(*) 乙方应当将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文件资料、前期工作报告、本项目财务凭证等)移交甲方。
(*) 乙方应自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日内成立清算组,依法履行清算职责。
(*) 乙方应采取各项有效措施解除附着在本项目固定资产上的或依托在本项目上的任何种类或性质的债务、担保物权等第*人权利。
(*) 在甲方接管权利前以乙方名义所发生的*切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
(*) 甲方接管权利前乙方对外签订的*切合同,对甲方无约束力,但原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养护单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与之协商*致后对原合同有关条款予以变更,变更后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材料供应、养护等合同继续履行。对原合同有关条款的变更不能达成*致的,甲为有权要求其退场,因此发生的*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条移交后保修
**
**.* 乙方应保证在合作期满后*年内,项目应:
(*) 符合本合同的要求,处于良好的养护状态;
(*) 符合本合同所要求的所有安全和环境标准;
(*) 项目大修后,保证期为处于正常保修期内的工程或设备的剩余保修期。
**.* 移交后保修的费用承担
属于前款第(*)(*)点保修责任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属于前款第(*)点保修责任所产生的费用,按乙方与相关承包方签订的保修合同执行。
**.* 若乙方未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和要求提供保修服务,甲方有权自行委托相关单位保修,所需费用从乙方提交的“移交履约保函”中提取,不足部分由乙方或社会资本支付。
第**条项目移交违约及处理
**
**.* 项目移交违约情形的认定和处理,按本合同第**章约定执行。
第*章 收入和回报
第**条乙方收入和回报的获取方式
**
**.* 本项目属于准经营性的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但经营收入不足以平衡乙方在项目中投入的资本性支出和运营维护成本,甲方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按期向乙方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政府付费)。
**.* 政府每年直接付费数额包括:社会资本方承担的年均建设成本(折算成各年度现值)、年度运营成本和合理利润,再减去每年使用者付费的数额,
即:可行性缺口补助=可用性服务费(含税)+运维绩效服务费(含税)-经营收入,参照(财金[****]**号)公式计算:
(*) 可用性服务费指乙方为保证项目资产可输出合乎标准和采购人需求的公共服务而进行的资本投入应获得的服务收入,主要包括乙方投入的项目全部建设成本以及合理收益和利润。
(*) 运维绩效服务费指乙方为维持本项目可用性之目的提供的符合协议规定的绩效标准的运营维护服务而需要获得的服务收入,主要包括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运营维养成本及必要的合理利润。
(*) 经营收入即使用者支付数额,本项目经营收入主要包括用户支付的驿站租赁收入、广告费和停车费。
(*) 根据本项目已获批的实施方案,政府方在建设期不支出任何补贴,“政府付费(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仅在运营期支出。
(*) 本项目将**%的可用性服务费(建设成本+合理收益)和***%的运维绩效服务费同绩效考核结果挂钩,体现全合作期内按效付费及风险分担原则。
第**条“政府付费”价格及调整
**
**.* 可用性服务费及调整
**.*.* 定价机制
本项目可用性服务费是基于(财金〔****〕**号)的计算公式,即:
其中:
(*) 项目全部建设成本:测算时暂按甲方提供的项目估算静态总投资,最终按第**条约定结算和调整,以阳江市财政局审定的金额为准;
(*) 合理利润率:社会资本方投标报价,即**%。该收益已综合考虑了全部融资成本和合理投资收益;
年度折现率:本项目取*.**%;
(*) *:折现年数,表示合作期第*年,*=(*,*……**,**);
(*) 财政运营补贴周期:表示运营期年限,本项目为**年;
**.*.* 价格调整
**.*.*.* 基于项目“***项目范围静态总投资”变化的调价办法
合作期内,如项目“***项目范围静态总投资”发生变化,则将经市财政审定金额的实际项目建设投资代入合同条款第**.*.*项约定的可用性服务费定价机制公式,调整年度可用性服务费(含税)。
**.*.*.* 基于“融资贷款利率”变化的调价办法
在项目运营期(即:付费期)内,以当前执行的*年以上期贷款基准利率(*.*%)为基期利率,若运营期内当年*月*日央行执行的*年以上期贷款基准利率在基期利率(*.*%)的±**%(含±**%)范围内,“年可用性服务费(含税)”不予调价;若运营期内当年*月*日央行执行*年以上期贷款基准利率超出基期利率(*.*%)的±**%(不含±**%)范围,则启动调价程序,以中标社会资本投标融资方案为基础,将超出基期利率(*.*%)的±**%(不含±**%)范围引起的贷款利息增减额纳入调价范围(±**%以内部分不纳入调价范围),相应调整项目的“年可用性服务费(含税)”。
**.*.*.* 基于“合作期限”变化的调价办法
(*) 项目建设期缩短的,不调整付费周期,相应可用性服务费不调整,视为对社会资本(项目公司)的奖励。
(*) 若因政府方原因(如征地拆迁)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建设期延长,进而需要调整可用性服务费的,计算因延长建设期产生的资金占用成本,由政府方在进入项目运营期的首年*次性支付给项目公司。
(*) 若因社会资本方(项目公司)原因导致建设期延长的,可用服务费不调整且应按***项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未经政府批准,社会资本(项目公司)不得改变运维期(付费周期)。
**.* 运维绩效服务费及调整
**.*.* 价格标准
(*) 运营期内,年度运维绩效服务费(含税)以首年运维绩效服务费(含税) 【中标价】为准,除符合合同约定的调价机制外,不予变更。
(*) 运维绩效服务费包括***范围内园建、建筑、水景设施、绿化(乔木)、绿道建设(含堤顶路改造)及水电设备等建设工程以及配套设施等附属工程的日常维修养护等的维护成本、税费及合理利润。
**.*.* 价格调整
**.*.*.* 运维绩效服务费将根据运营维护期间的通货膨胀情况(主要是指人工、自来水、维修费、电费、税费等),设定相应的调价周期及触发机制。
**.*.*.* 在运营期内每*年为*个调价周期,即在运营期内以每*年为*个周期,若前述调整因素中的*项或多项成本变动幅度超过*%的,则乙方可向甲方申请启动调价程序,由甲方组织相关政府部门审核通过后调价;调整后的价格在同*个调价周期(*年)内保持不变(本合同约定的临时调整除外)。
**.*.*.* 在每个调价周期内因前述调整因素中的*项或多项成本变动幅度超过**%的,则乙方可以向甲方申请启动临时调价程序,临时调价后下个常规调价启动年份顺延至该次临时调价的两年后。甲方亦可在符合调价程序启动条件的情况下自行启动调价程序。
**.*.*.* 在运营期内,若发生以下情况,运维绩效服务费应调整:
(*) 政府方改变约定的运营维护范围的;
(*) 政府方要求提高运营维护标准或要求的;
(*) 其他经双方协商调整事项。
**.* 经营收入(使用者付费)
**.*.* 本项目经营收入主要包括用户支付的驿站租赁收入、广告费和停车费收入。
**.*.* 经营收入由乙方按纳入财政部***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的实施方案规定的金额(附件*)结算,如项目公司当年收入超出当年实施方案规定金额的部分(超额收益)由政府与乙方按照*:*的比例分享。
**.* 可行性缺口补助
**.*.* 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数额计算
本项目属于准经营性的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政府方将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和本合同的约定按期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包括:乙方承担的年均建设成本(折算成各年度现值)、年度运营成本和合理利润,再减去每年使用者付费的数额。
即:可行性缺口补助=可用性服务费(含税)+运维绩效服务费(含税)-经营收入。
根据前述合同条款的约定计算出可用性服务费、运维绩效服务费以及经营收入具体数额,并代入本款公式计算可行性缺口补助数额作为政府付费数额。
**.*.* 支付
(*) 由甲方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在运营期内按日历年度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若出现某日历年度运营不满*年的情形,按运营时间所占该日历年度比例相应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
(*) 当年的可行性缺口补助根据绩效考核结果于下*个日历年度的*月*日前支付。
(*) 根据本合同第**章的规定,若因乙方违约产生相应违约金且甲方选择在可用性服务费支付时扣除的,可直接在第*期“年可用性服务费”支付时*次性扣除,最终计算可行性缺口补助。
(*) 乙方收取“年可行性缺口补助”时,应按现行有效的税法政策依法纳税并提供有效票据。
(*) 若政府方需要缩短运营维护期期限或提高前期支付比例,则每次的支付额依据经政府批准的《***项目实施方案》的测算标准及社会资本的报价水平协商调整。
(*) 若项目进入运营期,但尚未完成结算的,暂按招标阶段的纳入***项目范围静态总投资作为计算基数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如***项目静态总投资增减额超过**%的,双方另行协商约定),待结算完成后,根据本章约定的调价原则调整可行性缺口补助,多退少补。
**.* 关于税负相关约定
**.*.* 可用性服务费增值税及附加
本项目在实际运营期的纳税款项按所属期适用税法规定依法纳税,可用性服务费增值税及附加已包含在社会资本投标报价中,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另行结算。
**.*.* 维绩效服务费增值税及附加
运维绩效服务费增值税及附加已包含在社会资本投标报价中(已包含应纳增值税),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另行结算。
**.*.* 其他税费
其他税费(包括企业所得税等),由乙方自行承担,已包含在社会资本投标报价中。
第**条财务监管与监测评估
**
**.* 为保障本项目的顺利实施,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地抽查乙方的财务情况,乙方应积极配合,接收甲方因检查提出的意见,并立即纠正,将纠正结果报甲方备案。
第**条违约事项及其处理
**
**.* 政府付费支付方面违约情形的认定和处理,按本合同第**章约定执行。
第*章 不可抗力和法律变更
第**条不可抗力事件
**
**.* “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特殊事件或情况:
(*) 自然灾害:如地震、飓风、台风、火山爆发或水灾等;
(*) 社会异常事件:如战争、武装冲突、社会动乱、骚乱、罢工、恐怖行为等,但乙方或承包人的人员骚乱或罢工除外;
(*) 化学或放射性污染:如项目所在地范围内化学或放射性污染等紧急事件;
(*) 核辐射:如项目所在地范围内受到核辐射等紧急事件;
(*) 考古文物:如建设期间发现项目所在地出现考古文物等;
(*) 以及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任何其他情形。
**.* 甲方不应将下列情况视为不可抗力:
(*) 国家对本合同项目重大政策的变化、计划的调整导致不能履行本合同;
(*) 政府对项目的征用、征收、没收或国有化;
(*) 法律变动;
(*) 政府的封锁、禁运、进口限制、配额或配给。
**.* 乙方不应将下列情况视为不可抗力:
(*) 由于乙方的过失而引起的对任何批复的撤销;
(*) 委托的建设、运营管理单位、承包人或任何分包人的疏忽、违约或责任;
(*) 材料、设备、机械或部件的任何潜在的缺陷、故障或正常损坏,或由于其交付的延误;
(*) 纯属乙方或工程承包人的人员骚乱或罢工。
第**条不可抗力事件的认定和评估
**
**.*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甲乙双方应当在*日内共同组成评估小组或共同委托第*方机构认定是否构成不可抗力事件以及评估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和后果。
**.* 认定和评估包括对不可抗力事件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评估,确定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原因、严重性、损失程度、未来发展的预测、应急措施、解决方案等。
第**条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期间各方权利和义务
**
**.*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而不能履行合同的*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立即通知另*方,并在*日内提供书面说明及有关证明。该书面通知应详细说明不可抗力的性质、开始的日期、预计持续时问,以及对受影响方履行本合同下的义务所造成的影响。
**.*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而不能履行合同的*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立即采取合理措施以缓解不可抗力的影响,并承担采取这种措施产生的费用。另*方自收到不可抗力通知后也应当采取合理措施并承担相应费用。各方应协商决定采取合理的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对各方造成的损失。各方应对不可抗力产生的后果承担各自的费用,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
第**条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
**
**.* 不可抗力事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
**.*.* 合同免于履行
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并导致*方完全或部分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时,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在本合同项下的相应义务。
**.*.* 延长期限
如果声明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方已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发出了通知,并且符合本合同的要求,则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所需的期限可进行适当的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等同于不可抗力对该义务所造成的影响的期限。
**.*.* 免除违约责任
任何*方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时,有权中止或延迟其履约行为,并且不应被视为违约,不承担违约责任。
**.*.* 解除合同
(*) 自不可抗力事件开始之日起超过*个月仍未终止,导致*方或双方无法履行本合同主要义务,双方应协商选择继续履行或解除本合同。
(*)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开始之日起超过*年仍未终止,则任何*方可以通过书面通知的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解除通知送达对方之日,本合同自动解除。
(*) 本合同*旦解除,任何*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将终止,除非本合同中对解除后的权利义务有明确的约定。
(*) 如果本合同由于不可抗力而解除,乙方应自行向保险公司索赔,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不可抗力事件的结束
不可抗力*经结束,或意识到不可抗力即将结束时,声明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立即恢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条法律变更
**
**.* 在本合同合作期限内,因法律变更导致工程总投资发生变化的,按照合同条款第**条相关约定调整价格。
**.* 在本合同合作期限内,因法律变更导致合同终止的,其补偿按合同条款第**章的相关约定执行。
第**章 合同解除
第**条合同解除的事由
**
**.* 在合作期限内,发生以下事项,合同各方可按本合同的相关约定终止或解除合同:
(*)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各方不能就合同变更达成*致的;
(*) 发生法律变更,合同各方不能就合同变更达成*致的;
(*) 合同*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 本合同所指项目公司破产清算或类似情形的;
(*) 本合同各方协商*致后解除合同的;
(*) 法律规定或合同各方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条合同解除程序
**
**.* 不得擅自提前终止或解除
除法律法规或本合同另有约定外,非经对方同意,任何*方不得擅自提前终止或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授予的经营权在合作期满时结束。
**.* 不同情形下的合同解除
**.*.* 同不可抗力有关的合同解除
(*)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开始之日起超过*年仍未终止,则任何*方可以通过书面通知的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解除通知发出之日,本合同自动解除。
(*) 如果在不可抗力事件终止后的**日内,本合同仍然不能继续履行的,则甲方或乙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书面通知另*方解除合同。
**.*.* 同法律变更有关的合同解除
因法律变更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且双方不能就合同变更达成*致的,则甲方或乙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书面通知另*方解除合同。
**.*.* 违约导致的合同解除
**.*.*.* 甲方违约的合同解除
本合同因甲方的原因,无法达到合同履行的目的或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可以向甲方发出通知,提前解除本合同。
**.*.*.* 乙方违约的合同解除
本合同因乙方的原因,无法达到合同履行的目的或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可以向乙方发出通知,提前解除本合同。
**.*.*.* 因违约导致的合同解除,具体按照合同条款第**章的约定执行。
**.*.* 单方解除项目合同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法律、法规或客观情况的变化或为了公共安全、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单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但应对合同终止后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给予合理的补偿。
**.*.* 项目公司破产或类似情形下的合同解除
如项目公司出现破产、被注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形,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本合同约定向乙方追究相应赔偿。
**.*.* 协商提前解除本合同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在协商*致的情况下,可以提前终止本合同。
**.* 特殊情况下的短期征用
(*) 特殊情况下的短期征用,主要是指在紧急情况下政府出于国家安全、抢险救灾或其他考虑对于项目的短期征用,而并非提前收回本项目。
(*) 乙方同意政府在特殊情况下按照本合同约定短期征用本项目。
(*) 征用后,甲方应支付乙方因为征用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直接损失和可预见的收入。双方之间应就支付的数额和支付时间达成协议。如果达不成协议,双方可按合同条款第**章的约定提请争议解决。
**.* 不影响采取补救措施
任何*方行使终止本合同的权利并不排除该方采取本合同或法律赋予的任何其他补救措施。
第**条合同解除的财务安排
**
**.* 合同解除时,乙方应在*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移交与项目公司财务相关的所有资料。
**.* 合同解除后**天内,乙方原负责财务管理的相关人员不得撤场,并需积极配合甲方处理关于本项目财务的相关问题,确保甲方顺利接管项目公司的财务工作。
**.* 合同解除后的补偿
若本合同提前解除,则除非合同另有约定,政府方仅在如下情形时支付乙方合理补偿金,补偿金具体按下表确定:
条款号 | 本协议提前终止之情形 | 终止补偿金 |
* | 甲方发出的终止 (乙方违约) | 建设期终止时,为* * -*+* |
运营期终止时,为* * -*+* | ||
* | 乙方发出的终止 (甲方违约、本级政府行为) | 建设期终止时,为* * +*+* |
运营期终止时,为* * +*+* | ||
* | 法律变更或本级政府以上的政府行为 | 建设期终止时,为* * +**%*+* |
运营期终止时,为* * +**%*+* | ||
* | 不可抗力 | (* * -*-*)/* |
* * 乙方尚未收回的投资(以经市财政局审计的为准);
* * 乙方尚未收回的工程投资额(以经市财政局审计的为准)以及项目融资部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年以上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应付但未付贷款利息;
* * 为乙方尚未收回的可用性服务费的现值(按*.*%的折现率);
* * 为经审计的乙方账面资产净值;
*取值为人民币*佰万元;
①如属乙方违约,甲方发出的终止情形(具体以***项目合同约定情形为准),则甲方有权自本项目提前终止日起算两年内(如剩余合作期短于两年的,则本处指余下的合作期)分期分批次向乙方支付补偿金,具体分批次的支付比例及时间进度安排由双方协商确定。
②如属甲方违约或本级政府行为,乙方发出的终止情形的,则甲方应在提前终止日起算两年内(如剩余合作期短于两年的,则本处指余下的合作期)向乙方足额支付补偿金。
③如因不可抗力、法律变更导致合同解除的情形,则甲方应在提前终止日起算两年内(如剩余合作期短于两年的,则本处指余下的合作期)分批次向乙方足额支付补偿金,具体分批次的支付比例及时间进度安排由双方协商确定。
*为发生不可抗力情形时,根据本协议及相关保险合同约定,乙方(含贷款方)实际获得的保险赔款;
*为发生不可抗力情形时,因乙方投保不足,导致所获保险赔款无法使项目设施恢复到出险前的正常状态和价值的恢复性建设费用缺额部分(如有);
*为终止后根据本协议的约定,乙方应向甲方移交运营维护所需的*部件、备品备件和化学品的合理评估值。
若属甲方发出的终止情形之*的,按照对应公式计算终止补偿金即“* * -*+*”或者“* * -*+*”的值为负数;或者不可抗力情形下补偿金计算为负值的,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条所述负数的绝对值。经甲乙双方同意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尽快接管项目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条合同解除后的项目移交
**
**.* 在本项目的合作期限内,发生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的项目移交属于非正常情况下的项目移交,按照合同条款第*章的相关约定执行。
第**条合同解除的其他约定
**
**.* 合同任何*方行使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的权利并不排除该方行使本合同或法律赋予的任何权利。
**.* 在紧急情况下政府出于国家安全、抢险救灾或其他特殊情况的考虑,政府须短期征用本项目,不应被视为甲方提前收回本项目或终止或解除本合同。
第**章 违约处理
第**条违约情形认定和责任承担方式
**
**.* 合同违约
本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和全面履行的原则,认真履行本合同义务。
除法律、法规或合同另有规定外,本合同*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等。
**.* 甲方构成违约的行为与责任承担
**.*.* 未履行付费义务
如果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构成违约,应当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超过*百**日的,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章的相关约定解除合同。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以“应付未付”金额为基数,按同期*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自应付款次日算至全部欠款、违约金支付完毕之日止。
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发出付款催告,甲方在收到催告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及时支付所欠款项。
**.*.* 其他违约
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当及时通过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等方式补救。
(*) 因甲方违约行为致使项目建设停工的,建设工期顺延;项目*分之*工作面以上停工时间超过两个月的,超过两个月部分每天补偿乙方工程投资的*.*‰;逾期开工达***天,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章的相关约定解除合同;
(*) 因甲方违约行为造成项目总投资增加的,按实调整;
(*) 因甲方其他违约行为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赔偿直接损失。
**.* 乙方构成违约的行为与责任承担
**.*.* 投融资违约
**.*.*.* 项目资本金缴纳违约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及时、足额投入项目资本金的,构成违约应当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百**日的,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章的相关约定解除合同。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以“应付未付项目资本金”金额为基数,按千分之*/天计算,自应付款次日算至全部项目资本金、违约金支付完毕之日止。
**.*.*.* 项目融资资金缴纳违约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按照资金到位计划及时、足额投入融资资金的,对照资金使用计划,以“应付未付到位资金”金额为基数,按千分之*/天计算,自应付款次日算至应到位融资资金、违约金支付完毕之日止。逾期超过*百**日的,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章的相关约定解除合同。
**.*.* 前期工作违约
**.*.*.*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按期完成项目前期工作致使不能按期开工的,承担工期违约责任。
**.*.*.*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按期(包括但不限于接到甲方支付通知书之日)支付项目前期工作费的,乙方应当在逾期之日起**日内支付完毕。
(*) 如逾期超过**日仍未支付的,乙方应按项目工程费的*.*‰/天为标准,自逾期第***日起计算违约金。
(*) 如逾期超过*百**日的,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章的约定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 工程建设违约
**.*.*.* 工期违约
(*) 因乙方原因,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开工的,乙方均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限期改正,逾期超过两个月的,每逾期*天违约金按项目工程费的*.*‰标准计算;逾期开工达***天或在开工日后***天内不能在场地内开始工程施工的,视为乙方放弃项目,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章的相关约定解除合同。
(*) 因乙方原因造成项目工程连续停工达**天的,每超过*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限期改正,违约金按项目工程费的*.*‰/天计算;连续停工达***天的,视为乙方放弃项目,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章的相关约定解除合同。
(*) 因乙方原因,未按本合同约定日期完工达**天的,每逾期*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限期改正,违约金按项目工程费的*.*‰/天计算;逾期完工达***天的,视为乙方放弃项目,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章的相关约定解除合同。
**.*.*.* 工程质量违约
(*) 在政府职能部门或甲方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的监督检查中,发现项目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应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虽整改但未达标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项目工程费的*.*‰/次计算;
(*) 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的,乙方均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经整改仍达不到竣工验收标准的,自第*次整改起,每出现该情况,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万元/次;若经过*次整改仍未达到竣工验收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
(*)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条款第**.*.*项的规定施工并接受甲方监管,如有上述以外的其他违约行为的,按项目工程费的*.*‰/次计算违约金。
**.*.* 项目移交违约
乙方未按本合同第*章约定组织项目移交和移交后保修的,甲方有权视情形提取乙方移交履约保函项下的相应金额。
第**条违约金的支付或提取方式
**
**.* 甲方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的,与“可行性缺口补助”同期向乙方支付。其中:甲方在建设期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的,在首期“可行性缺口补助”支付时向乙方*次性付清。
**.* 乙方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的,甲方有权选择从相应阶段的履约保函项下提取相应金额的违约金或在政府付费支付时扣除。其中:乙方在建设期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的,可在首期“年可用性服务费”支付时*次性扣除。
**.* 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但根据本章约定的违约责任承担、政府付费扣除、保函金额提取等方式仍不能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另行要求乙方赔偿。
第**条不减免和影响的事项
**
**.* 违约方对违约责任的承担并不能减免其在本合同下的其他任何义务。双方获得上述违约赔偿的权利不影响其在本合同项下的终止权。
第**条减轻损失的措施
**
**.* 由于另*方违约而遭受损害或可能会遭受损害的*方应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或减少损失。如果*方未能采取此类措施,违约方可以请求从赔偿金额中扣除应能减少的损失金额。遭受损害的*方应有权从另*方获得采取上述合理措施而发生的任何费用。
**.* 如果部分损失是由于受损害方的作为或不作为造成的,或部分损失应由受损害方承担的,赔偿的数额中应扣除该部分损失。
第**章 争议解决
第**条争议解决方式
**
**.* 友好协商或调解
当发生因履行、违反、终止本合同或因本合同的无效而产生任何争议、纠纷或索赔要求(统称为“争议”)时,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
**.* 诉讼
如果争议在首次要求协商之日起**日内未能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以解决,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同意本合同任何*方可以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条争议期间的合同履行
**
**.* 在对争议进行友好协商、调解、诉讼时,除争议的事项外,合同各方应继续行使、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义务。
**.* 发生争议期间合同各方对合同无争议的部分应继续履行;除法律规定或另有约定外,任何*方不得以发生争议为由,停止本项目运营服务、停止运营支持服务或采取其他影响公共利益的措施。
第**章 其他约定
第**条合同变更与修订
**
**.* 合同变更的启动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合同条款争议、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变更、合同权利和义务的调整或者项目公司(较合同签署时)发生重大变更,影响任*方重大利益的或者影响公共利益或安全的,合同各方应及时组织谈判协商。
**.* 合同变更规则
**.*.* 本合同各方同意在作出或同意作出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或修改之前,必须首先获得批准本合同的中国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
**.*.*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对本合同的内容进行变更或修订,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变更或修订的内容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 关于本合同的任何变更或修订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
**.* 合同变更的效力
合同变更未涉及的条款仍持续有效,变更的条款的原***合同约定不*致的,以变更后的约定为准。
第**条合同的转让
**
**.* 权益的转让
**.*.* 甲方的转让
(*) 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能转让本合同或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 但上述条款不应妨碍甲方将其权利及义务授权委托相关部门或单位享有和履行,条件是上述被授权委托者负责履行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且不得损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 乙方的转让
(*) 在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本项目的经营权。
(*) 在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亦不能转让本合同或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或义务,或其任何资产。
**.* 本合同*方将合同中的任何义务与责任转移至他人,应事先得到另*方书面同意,否则该项转移无效。
**.* 本合同*方如果出现机构合并或分立的情况,应事先书面通知另*方,其与本合同相关的权利和义务的转移依照本合同及法律规定执行。
第**条保密
**
**.* 保密信息包括本项目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或合同各方约定的其他信息。
**.* 合同各方应对本合同的内容和项目的所有信息及文件保密。未经对方同意,另*方不得向任何人或单位披露或者泄露本合同和本项目所包含或涉及的任何内容,但以下情形除外:
(*) 对合同各方负有保密义务的职员、法律顾问的披露;
(*) 根据法律规定有权了解本合同内容的司法、行政机关的披露;
(*) 为满足本合同的生效条件而向有关部门或人员所作的披露;
(*) 为了本项目的融资而向有关金融机构所作的披露。
(*)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披露的相关信息。
第**条信息披露
**
**.* 为维护公共利益、促进依法行政、提高项目透明度,合同各方有义务按照法律法规约定,向对方或社会披露相关信息。
**.* 合同各方应对按合同约定或依法披露的相关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第**条廉政和反腐
**
**.* 合同各方均应严格遵守以下内容:
(*) 成立纪检监察管理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根据实际需要)对合同履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自方人员的法律法规、廉洁和职业道德教育。
(*)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 严格执行本合同约定条款,自觉按合同办事。
(*) 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国家、省、市和甲方有关廉政反腐管理的规章制度。
(*) 发现对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有权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监察等有关机关举报。
**.* 合同任*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前款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在对方提交足够证据并经查证属实的情况下,造成他人损失方应赔偿对方直接经济损失。
**.* 合同各方的人员出现受贿等严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和后果。
第**条不弃权
**
**.* 本合同各方任何*方均不被视为放弃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除非该方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
**.* 任何*方未坚持要求对方严格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或未行使其在本合同中约定的任何权利,均不应被视为对任何条款的放弃或对今后行使任何上述权利的放弃。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合同各方对于本合同项下权利的未行使或延误行使不应视为对该权利的放弃,而且对该权利的单独或部分行使也不能阻止任何未来对该权利的行使。
第**条通知
**
**.* 根据本合同约定由信息处理的*方向另*方发送的要约、记录或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等。合同各方互送通知凡涉及各方实质性权利和义务的,均应以书面形式发送,接收方随之以书面形式确认。
**.* 本合同各方的通讯地址、联络人等基本信息在本合同项目协议书中已载明。若任何*方的通讯地址、联络人等基本信息发生变化,应事先书面通知另*方。
第**条合同适用法律
**
**.* 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及执行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对行业管理的规定。
**.* 甲方基于行政法律、法规拥有的对本项目的包括监管权内的行政职权,不得成为变更本合同项下甲方应享有民事权利及承担民事义务的事由;除本合同各方明确同意,也不得将甲方行政职权认定成为将本合同项下有关甲乙各方权利义务进行调整的理由。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履行,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民事权利义务尤其是合同权利义务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
第**条适用语言
**
**.*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包括合同订立和执行过程的文件)使用中国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 如本合同出现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中国汉语语言文字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第**条适用货币
**
**.*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中涉及的所有相关费用及款项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及支付货币。
第**条合同份数
**
**.* 本合同正本*式**份、副本*式**份,甲方执正本**份、副本**份,乙方执正本**份、副本**份。
**.* 本合同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当合同正本与副本的表述不*致时,以本合同正本为准。
第*部分合同附件
附件*政府批文
附*:立项可研批复文件
附*:物有所值批复文件
附*: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批复文件
附*:政府对实施机构的授权文件
附*:政府对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
附件*建设标准及规范
本项目所涉及的建设标准及规范(若有最新版本则以最新版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
(*) 《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 ***-****)
(*) 《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 *****-****)
(*)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
(*) 《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 ***-****)
(*) 《无障碍设计规范》(*******-****)
(*) 《城市桥梁设计规范》(*** **-****)
(*) 《城市桥梁抗震设计规范》(*** ***-****)
(*)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
(**)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 《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
(**) 《城市绿化条例(****年修正本)》(国务院令第***号)
(**)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 号)
(**)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年修改版)》(建设部 *** 号令)
(**) 《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建城[****]*** 号)
(**) 《关于加强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通知》(建城[****]*** 号)
(**)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 《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
(**)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建城[****]***号)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年版)》(*******-****)
(**) 《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 《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号)
(**)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 广东省《城市绿地养护质量标准》(****/****-****)
(**) 其他有关的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
附件*资金管理协议书格式
资金管理协议书
项目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经办银行:(以下简称“乙方”)
实施机构:阳江市代建项目管理局(以下简称“丙方”)
为了促进两江*岸绿道建设项目(***段)的顺利实施,确保项目资金专项专用,同时为甲方提供便捷有效的银行业务服务,经甲、乙、丙*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资金管理的内容
*.甲方应在成立后**天内,在乙方开设基本结算账户;
*.甲方应按协议约定将项目资金汇入在乙方开设的基本结算账户;
*.甲方应将项目资金专项用于两江*岸绿道建设项目(***段)建设;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便捷有效的银行业务服务,并接受丙方委托对甲方在乙方开设的基本结算户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项目公司成立以后,甲方应尽快在乙方开设基本结算账户;
*.确保本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发生挪用、转移资金的现象;保证不通过权益转让、抵押、担保承担债务等任何其他方式使用基本结算账户的资金;
*.确保政府提供的建设资金按规定使用,不发生挪用的现象;
*.建设资金做到专款专用,甲方在办理单笔业务金额超过***万元以上的工程款、设备材料采购等款项支付的,应向乙方出具合同协议、支付证书、发票以及监理审核意见等相关证明材料。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成立以营业部主任为组长,业务为科长、会计科长及经办人员为成员的服务小组,明确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根据甲方提供的合同、协议、支付证书、发票等相关材料,检查该笔资金是否用于本项目建设,对本项目以外的款项,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通告丙方;
*.在接到甲方提供的票据、资料后,*个工作小时内办理支付,如遇乙方有权拒绝办理的项目,也应在同*时间段内回复甲方;
*.每个月**日前将甲方上月的资金使用情况,整理后书面报送丙方;乙方复印备案的材料*并送丙方。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不定期审查乙方对甲方的资金使用监督情况,如乙方不能履行其责任,丙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
*.在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丙方应负责协调、解决。
*、甲、乙、丙*方都应履行保密责任,不得将其他两方的业务情况透露给*方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
*、本合同有效期自甲方在乙方开户期,至合作期满后结束。
*、协议未尽事宜,由甲方牵头,*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式*份,*方各执*份。
甲方:(单位全称)(单位盖章)乙方:(单位全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职务:职务:
名称:名称:
签字: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丙方:阳江市代建项目管理局(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职务:
名称:
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件*建设期履约保函格式
建设期履约保函
(格式供参考)
致: (采购人全称)
鉴于 (项目公司全称) (下称“项目公司”)与 (采购人全称) (下称“采购人”)签订《 (项目名称) ***项目合同》,并保证项目公司按该合同的约定负责筹措该项目的建设资金、项目的建设实施等,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项目公司履行本项目建设期责任和义务,向你方提供担保。
*.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
*.担保有效期自采购人与项目公司签订的本项目***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天止。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项目公司违反本项目***项目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或需要支付违约金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支付要求后,在*天内无条件支付,无须你方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
*.采购人和项目公司对***项目合同条款进行任何修改或补充,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银行:(银行全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职务)
(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附件*移交履约保函格式
移交履约保函
(格式供参考)
致: (采购人全称)
鉴于 (项目公司全称) (下称“项目公司”)将与 (采购人全称) (下称“采购人”)签订《 (项目名称)***项目合同》,并保证项目公司按该合同的约定项目移交后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项目公司履行本项目移交保修责任和义务,向你方提供担保。
*.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
*.担保有效期自本项目最后*个运营年度开始日起至项目移交*年后止。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项目公司违反本项目***项目合同约定的移交后保修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或需要支付违约金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支付要求后,在*天内无条件支付,无须你方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
*.采购人和项目公司对***项目合同条款进行任何修改或补充,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银行:(银行全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职务)
(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附件*绩效评价办法
(*)总则
绩效考核机制是***项目中提高建造质量、降低全生命周期成本、提高项目效益的重要激励机制和保障措施,为强化绩效考核约束力,防止固化政府支出责任,根据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财办金[****]**号)等***政策规定,本项目将**%的可用性服务费(建设成本+合理收益)和***%的运维绩效服务费同绩效考核结果挂钩,体现全合作期内按效付费及风险分担原则。
(*)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本项目绩效考核指标分为*个层级
第*级(**%):考核工程实体的质量,防止因工程质量问题导致运维期出现额外维护事件、安全事故和(或)正常中大修时间的提前。
第*级(**%):考核植物绿化(乔木)、设施保修管理、路面其他设施等主体工程以及排水、管网等附属工程的维护,需符合相关市政道路及附属配套设施技术规范要求。
第*级(*%):考核安全管理和突发事件管理,需符合广东省绿道建设管理规定和相关规范。
第*级(*%):考核环境保护,需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和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第*级(*%):考核驿站、灯箱广告及停车位的经营管理,需符合城市规划要求,达到公众评价满意度要求。
具体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见下表:
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表
项目名称 | 指标名称 | 指标要求 | 低于指标要求扣分方法 | 修复要求(不足标准/危险缺陷) |
第*层级(**分) | ||||
工程实体 | 运营期内因工程质量问题导致额外维护的: (*)工程实体施工不满足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位置、轴线、尺度、标高、坡比等)(扣*分/次) (*)日常维护保养必须按规定及时整改修复(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未及时整改修复的每次扣*分; (*)发生因工程质量问题(以第*方检查机构认定的报告为准)导致在运营期内出现额外的中大修或中大修时间提前的,每出现*次扣*分;(中修时间为竣工验收后*年,大修时间为竣工验收后**年) (*)发生因质量问题导致重大事故的,每次扣**分,相关损失由由项目公司自行承担。 | |||
第*层级(**分) | ||||
植物绿化(乔木) (**分)
| 树木生长健壮、旺盛,树木保存率**%以上,以及补栽成活率**%以上,行道树缺株控制在*%以下(*分) | 因养护不当造成树木死亡或因树干严重蛀空存在安全隐患而挖除,应补植形状、体量大致*致的植株,非因季节原因而未补植的每株扣*.*分;暂不补植的,树穴未填平或黄土露天,每处扣*.*分。 | 所有缺株在**日内补齐。如因季节等原因暂不补植的,须填平树穴并确保不黄土露天。 | |
乔木树冠基本完整,生长与开花结果正常;分枝基本不影响游览及观景。行道树的倾倒率小于*%。(*分) | 倾倒率超过*%,超过部分,每株扣*.*分。 | 所有不合格的树木在**日内修剪、扶正至符合要求。 | ||
断枝修剪及时、无较大型枯枝,治虫得当及时(每年喷洒防病虫药不少于*次,治虫记录齐全),*般条件下,黄叶、卷叶和带虫粪、虫网的叶片不得超过*%,正常叶片保存率在**%以上(*分) | 未喷洒防病虫药或治虫记录不全的,扣*分;断枝未修剪、有明显较大型枯枝、因治虫不当或不及时而使树木出现明显病虫害的,不得超过树木总数的*%,超过部分,每株扣*.*分;未及时修剪病虫枝,不得超过**株,超过部分,每株扣*.*分。 | *日内修剪所有断枝、枯枝,*日内施治虫害(特殊情况*日内) | ||
按树木生长规律和要求施肥(施肥记录齐全),每年至少*次施肥(*分) | 未施肥或施肥记录不全的,扣*分;因施肥不当或不及时造成树木生死亡率超过*%时,按树木的死亡数量每株扣*.*分。 | 所有施肥不足的树木在*日内补施 | ||
树穴须经常松土(深度不小于****)、无明显垃圾、定期清理杂草,行道树如有树穴砖等覆盖设施需确保覆盖设施完好(*分) | 不合格率不得超过**%,否则每株扣*.*分 | 所有缺陷在**日内修复 | ||
道路管理 (**分) | 塌陷 (*分) | 塌陷不得超过* 厘米深 | 每公里路段内:塌陷面积超过**平方米的,每增加*平方米扣*.*分 | 所有缺陷在**日内修复,塌陷超过*厘米的*日修复 |
宽度 (*分) | 每公里路段路肩宽度不得小于设计宽度 | 每公里路段内:宽度不符要求的路肩长度超过***米的,每增加**米扣*.*分 | 所有缺陷在**日修复 | |
斜坡和护栏 (*分) | 护栏需完好无缺失,斜坡崩塌体积不大于* 立方米 | 每公里路段内不符要求的检查点不得超过*个,否则每个不符要求的检查点扣*.*分 | 所有缺陷在*日内修复 | |
排水管 (*分) | 交叉段堵塞不超过**%,无结构性损毁并且用土或其它材料包覆 | 每公里路段内不符要求的检查点不得超过**个,否则每个不符要求的检查点扣*.*分 | 所有缺陷在*日内修复,雨季需在*日内修复 | |
排水沟 (*分) | 交叉段堵塞不超过**%,无结构性损毁 | 每公里路段内不符要求的检查点不得超过**个,否则每个不符要求的检查点扣*.*分 | 所有缺陷在*日内修复,雨季需在*日内修复 | |
排水系统 (*分) | 排水畅顺,无堵塞,无明显渗漏现象 | 每公里路段内不符要求的检查点不得超过**个,否则每个不符要求的检查点扣*.*分 | 所有缺陷在*日内修复 | |
第*层级(*分) | ||||
安全作业 (*分) | 社会资本方(项目公司)在运维维护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安全规程和作业规范,确保安全作业 | 因社会资本方(项目公司)责任引发安全事故经有关部门认定后:*般安全事故扣*分/次,较大安全事故扣*分/次,重大安全事故扣*分/次,特别重大安全事故扣*分/次。 注:不免除社会资本方(项目公司)应付的法定责任 | 按规定妥善处置,避免扩大影响。 | |
第*层级(*分) | ||||
环境保护(*分) | 社会资本方(项目公司)在组织项目运营维护(包括养护作业)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安全相关环保规范和规程,不得破坏或污染环境。 | *、发现维护工程的施工垃圾乱堆乱放未及时清理的,扣*分/次; | **小时内清理 | |
*、受到周边居民等社会公众投诉并经核实的,扣*.*分/次,最多扣*分。 | **小时内响应,避免扩大影响 | |||
*、被环保部门要求整改或批评处罚的,扣*分/次; | 按整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 |||
第*层级(*分) | ||||
广告、停车位经营维护(*分) | 社会资本方(项目公司)在对本项目的广告招商经营、停车位经营,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达到公众满意度要求。 | *、广告牌维护不符合要求(破损或倾斜),扣*.*分/个; | 按整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 |
*、规范经营化管理:严格执行政府相关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存在乱收费的,每次扣*.* 分; | **小时内响应,避免扩大影响 | |||
*、广告设置受到周边居民等社会公众投诉并经核实的,扣*.*分/次,最多扣*分。 | **小时内响应,避免扩大影响 |
注:未达到扣分数量标准的缺陷,不免除项目公司按修复要求进行整改的责任,否则也需按扣分标准扣分。
(*)绩效考核系数及支付方式
本项目绩效考核采用百分制,项目绩效考核系数设置如下:
*)***分≥总分≥**分,绩效考核系数为*.*;
*)**分>总分≥**分,绩效考核系数为*.**;
*)**分>总分≥**分,绩效考核系数为*.**;
*)**分>总分≥**分,绩效考核系数为*.**;
*)总分<**分,限期整改;
实施机构在运营期内每年进行*次绩效考核,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及运维绩效服务费。
①当期绩效考核分值大于**分时:
项目当期支付的可用性服务费及运维绩效服务费
=当期可用性服务费基数***%+(当期可用性服务费基数***%+当期运维绩效服务费基数****%)×绩效考核系数
②当期绩效考核分值小于**分时,限期整改,按整改是否合格做以下约定:
若:当期整改合格(需实施机构验收),则按整改后的绩效考核分值按以下考核系数核算项目当期支付的可用性服务费及运维绩效服务费;
*)***分≥总分≥**分,绩效考核系数为*.**;
*)**分>总分≥**分,绩效考核系数为*.**;
*)**分>总分≥**分,绩效考核系数为*.**;
*)**分>总分≥**分,绩效考核系数为*.**
若:当期整改不合格,则全额扣除当期可用性服务费的**%及运维绩效服务费的**%,并按***项目合同相关约定处理。
(*)绩效考核方式
*)常规考核
运营期内每运营每年(竣工验收后满**个月为*年)进行*次绩效考核,由实施机构组织相关单位实施或聘请第*方机构开展。先由项目公司向实施机构提交年度运营情况报告后*日内进行,并应在*日内完成。实施机构需提前通知项目公司开始考核的时间,项目公司在实施机构的监督下,在规定的考核现场对绿化以及安全、环保情况进行检查。
若项目公司对常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常规考核结果出台后的*个工作日内向实施机构提起申诉,由双方共同聘请的第*方机构重新进行考核,第*方机构出具的考核结果为最终结果,聘请第*方机构的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对于项目公司怠于或延误修复缺陷的,实施机构可根据***项目协议相关约定处理。
*)临时考核
实施机构可以随时自行考核项目公司的运维服务绩效,如发现缺陷,则需在**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接到实施机构的书面通知后,应在绩效考核要求的时间内修复缺陷。
临时考核结果*般不作为项目公司违约情形处理,除非临时考核发现的缺陷会导致道路可用性破坏、交通秩序受到严重影响,或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
无论何种情况,项目公司应及时修复缺陷,否则实施机构可根据***项目协议相关约定处理。
附件*建设资金到位计划表
资金到位时间和金额、占投资比例等指标在签订合同后*个月内按双方约定的意见调整。
单位:万元
概况 | 实施阶段 | 到位时间 | 金额(万元) | 占投资比例 | 备注 |
两江*岸绿道建设项目(***段)总投资*****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万,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预备费****.**万元。 | 第*期 | 项目公司设立后**天内 | **** | **% | 建设期间,根据项目实际进度建设资金需求,保证账户有足额资金支付。 |
第*期 | 按甲方指定时间 | **** | **% | ||
第*期 | 按甲方指定时间 | **** | **% | ||
第*期 | 按甲方指定时间 | **** | **% | ||
| 合计 |
| ***** | ***% |
|
注:*、项目公司(乙方)因项目实施机构(甲方)或银行审批手续原因需调整建设资金使用计划的,由乙方提出调整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可以调整资金到位计划。*、实际建设资金额可以根据建安费用下浮率等因素进行调差。
*.《***投资协议》更正如下:
两江*岸绿道建设项目(***段)
***项目
投资协议
甲方
乙方
****年*月
两江*岸绿道建设项目(***段)
***项目投资协议
甲方:
乙方:
鉴于:
阳江市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模式)”实施两江*岸绿道建设项目(***段)(以下简称“本项目”)设计、建设、融资、运维、移交。
阳江市人民政府授权阳江市代建项目管理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本协议“甲方”)于****年**月至****年**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经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社会资本名称) 为本项目的社会资本方(本协议“乙方”),负责本项目资本金、融资资金的全额投资。
为维护各方协议主体的合法权益,根据本项目经批准的《两江*岸绿道建设项目(***段)***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及国家和地方当前***相关政策等,甲、乙双方签订本《两江*岸绿道建设项目(***段)***项目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待乙方依法组建***项目公司后,项目实施机构(甲方)再与***项目公司签订详细的《***项目合同》,由项目公司承继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具体负责项目勘察设计、建设、投资、运营维护及移交。
*. 项目概况
*.*. 项目概况
阳江市两江*岸绿道建设项目东起江台路尖山大桥,沿那龙河和漠阳江,西止于城南西路*廉公园,全长约**.**公里,自东向西,沿漠阳江北岸线分为*~**个节点。
本项目是阳江市两江*岸绿道建设项目的***段实施工程。工程实施地点位于阳江市滨海新区漠阳江北岸,东起雅白线那龙河大桥,沿漠阳江北岸线,西止于城南西路*廉公园,全长约*.*公里。
*.*. 建设内容
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场地平整、挖填土工程,对沿线绿道建设及对原漠阳江堤顶路进行绿化改造,设置园路铺装、广场平台铺装、生态停车场,亲水木栈道和亲水平台,在用地内建设驿站、观鸟屋、廊架等建筑,满足游客休闲服务需求。对未作景观化的湿地地面进行景观化,并沿江岸线生态驳岸,对项目用地内进行公园景观绿化,建设体育活动休闲设施,并完善项目用地内的室外给排水、电气照明、标识系统及配套设施等。
*.*. 投资规模
*.*.*. 根据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成果,项目投资估算为建设投资约*****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预备费用*,***.**万元,未包含建设期利息。
*.*.*. 为确保项目总投资符合《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版)》规定和金融机构贷款审批要求,按《实施方案》约定的融资结构、投资计划等边界条件,建设期利息约***万元,建设期内只计不付,不纳入本项目投资范围,具体见下表:
序号
| 费用名称
| 投资额(万元)
| 占总投资比例
| 备注
|
*
| 建筑安装工程费
| *****.**
| **.**%
|
|
*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
| *.**%
|
|
*
| 预备费
| ****.**
| **.**%
|
|
*
| 项目建设投资
| *****
| **.**%
|
|
*
| 建设期利息
| ***
| *.**%
|
|
*
| 项目总投资(*+*)
| *****
| ***%
|
|
*. 合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设计、建设、融资、运维、移交)模式运作,即:甲方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乙方)后,由乙方组建本项目的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勘察设计、建设、融资和运营维护服务,合作期限届满再将本项目设施完好、无偿地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政府根据项目建设及运营维护情况,按绩效考核结果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该费用纳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
*. 合作范围
*.*. 投资范围
本项目估算静态总投资约**,***万元(不包括建设期利息,不含征地拆迁费),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预备费用*,***.**万元,全部纳入本次***项目的投融资范围。最终以政府有关部门审定并结合***项目合同约定的实际投资额认定条款所确定的金额为准。
*.*. 建设范围
包括勘察设计、采购与施工等。
*.*. 运营维护范围
*.*.*. 本项目范围内与建造质量密切相关的园建、建筑、道路(大、中修除外)、绿化(乔木)及水电设备、水景设施等建设工程和配套设施等附属工程的维护工作纳入本项目的运营、养护和维修范围。
*.*.*. 本项目范围内具有经营性的驿站经营管理、灯箱广告经营、停车经营管理责任。
*.*.*. 项目范围内涉及城市管理的绿化管养(除乔木外)、路灯、环卫保洁、交信号设施维护等仍由城管、交警等专业部门负责,不在本合同运营维护范围内。
*.*.*. 具体的运营维护范围详见合同条款第*章的相关约定。
*.*. 移交范围
包括项目工程实体及相关资料文件等。
*. 合作年限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年为本项目的合作期限。其中:
*.*. 建设期:项目建设期*年(具体以实施机构下达的项目实施计划为准),自本项目《***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因征地拆迁原因导致建设期延长的,顺延建设期。
*.*. 运营期:项目运营期为**年,自项目竣工日次日起计算运营期,并开始政府付费,项目运营期满后进行移交。
*.*.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重大法律变动等需要调整建设期或运营期期限的,需经阳江市人民政府批准。
*. 投资比例与融资要求
*.*. 投资比例(股权比例):乙方必须在本投资协议签订之日起**天内成立项目公司,由乙方全额出资,政府不委派政府资本出资代表。项目公司成立后必须在**天内与项目实施机构完成合同签订工作。
*.*. 项目资本金:本项目资本金按纳入***项目范围的静态总投资的**%作为项目资本金,暂计约*,***万元。(具体金额将随实际工程投资额的调整而调整)。项目资本金由乙方采用自有资金投入,并按时足额缴纳,不得以债务性资金充当资本金或由第*方代持社会资本方股份,不得通过项目公司融资获取。若融资金融机构要求提高该比例,则由乙方负责按要求补足,满足融资要求。
*.*. 除项目资本金外,本项目债务性资金全部由乙方负责自筹融资,项目自筹融资金额以纳入***项目范围静态总投资的**%比例计,暂计约**,***万元。
(*) 乙方有权以项目公司拥有的***项目合同项下的预期收益权、保险收益权等权益作为融资担保质押给银行。但如果项目公司不能顺利完成项目融资的,则由乙方通过股东自筹资金或贷款、补充提供担保等方式解决,以确保项目公司的建设资金足额及时到位。
(*) 甲方需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供应土地,乙方及项目公司应确保项目建设资金按本合同约定的资金到位计划及时、足额到位,满足施工条件后,项目公司必须按规定开工建设。
(*) 政府仅为政策性贷款(如有)提供必要协助,不承担实质融资责任。
*.*. 乙方参与项目投标时,须根据招标文件约定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提供详细的项目融资方案,确保项目资本金及时足额到位。乙方的资本金出资额度应不影响本项目的正常的建设进度;建设资金根据实际建设进度,在总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后逐步到位,项目资本金缴纳不得影响项目建设工期。
*.*. 项目资本金和债务性资金应按本项目列明并落实到位,不得留有资金缺口。资本金及其余建设资金根据进度计划需求足额出资到位,不得影响项目融资及建设进度要求,本项目资金的到位时间必须满足《建设资金到位计划表》的要求(详见项目合同附件)。
*.*. 乙方因甲方原因需调整资金使用计划的,由乙方提出调整申请,经甲方报市政府同意后,可以调整资金到位计划。
*.*. 在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等职责期间,出现本项目因改扩建等原因需要追加投入的,由双方另行协商。
*.*. 在本项目建设期内,任何人不得抽回、侵占和挪用项目资本金及其他建设资金。项目资本金及其余建设资金应按计划分期足额到位,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资金筹措不力,造成项目建设资金链中断。
*.*. 甲方不承担包括项目资本金在内的任何项目资金出资、融资责任,因项目资金问题导致的本项目逾期开工、中途停工以及逾期竣工等均由乙方或项目公司按本协议或***项目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 中标价格标准
*.*. 合理利润率
利润率为**%,该利润率已综合考虑了全部融资成本和合理投资收益。
*.*. 运维绩效服务费
首年的运维绩效服务费为****万元(含税),合作期内,年度运维绩效服务费(含税)以上述首年运维绩效服务费(含税)为准,除符合***项目合同约定的调价机制外,不予变更。
*.*. 建安工程费下浮率
建安工程费下浮率为**%,用于项目的建安工程费结算。
*. 产出标准
*.*. 交付标准
*次性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工程质量验收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达到规定的合格等级标准。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共同选定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和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 运营维护标准
符合本项目运维绩效评价标准。
*. 双方权利和义务
*.*. 甲方的权利
(*) 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对乙方出资情况、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公司的设立,以及项目的建设、运营、养护和维修进行监督管理。
(*) 在发生紧急事件时,甲方有权统*调度、临时接管或征用本项目设施。
(*) 本协议及***项目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 甲方的义务
(*) 甲方应按照国家及项目所在地有关法律及法规,在其权限和管辖范围内尽力协助乙方及时获得设立项目公司以及项目公司进行项目融资、建设、运营、养护及管理所必需的批文;协助项目公司办理项目变更或核准手续,协调审批程序,以获得本项目所需的其他批准。
(*) 甲方须协调阳江市人民政府将可行性缺口补助纳入阳江市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财政预算,作为支付保障。
(*) 甲方负责选定项目监理、造价、咨询及第*方检测单位。
(*) 负责将本项目纳入财政部***项目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
(*) 本协议及***项目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 乙方的权利
(*) 乙方有依法获得***项目合同约定的相关收益(包括获取可行性缺口补助等)的权利。
(*) 乙方作为***项目公司的股东,有依法管理项目公司相关经营活动的权利。
(*) 乙方在其资质和能力范围内依法获取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和运营维修保养施工的权利。
(*) 本协议及***项目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 乙方的义务
(*) 乙方应按以下规定组建项目公司,在报请相关部门审批后在项目所在地工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获得法人资格,作为两江*岸绿道建设项目(***段)的项目法人。
① 乙方应按投标文件中的承诺设置与拟建工程规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配备技术、财务、管理人员。
② 如乙方未能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组建项目公司,乙方应按甲方的指示完善项目公司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资金筹措等方面的工作,直至甲方批准为止。
③ 项目公司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
④ 正式签署的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登记备案的章程(复印件)应交甲方存档*份。
(*)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股东变更、股权转让,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需报甲方备案,并遵守以下约定:
① 组建项目公司时,各股东的股权比例必须与约定协议、投标承诺*致;
② 在项目建设期,项目公司股东之间的股权比例不得调整;
③ 在进入运营期后,社会资本方之间的股权不允许随意变更,凡涉及股权结构调整的所有文件均应提前报政府批准。
(*) 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本协议第*条约定比例(或金额)的项目资本金按期注入;乙方承诺出资的项目资本金必须全部为其自有资金,不得以任何方式通过项目公司筹措应由乙方出资的项目资本金;若融资金融机构要求提高项目资本金比例,则乙方负责按要求补足,满足融资要求,甲方不承担补足义务。
(*) 除项目资本金之外的债务性资金全部由乙方负责融资,乙方可通过项目公司以其拥有的资产或权益作为融资担保,将其在***项目协议项下的各项权益(如***项目合同项下的预期收益权、保险受益权等)抵押、质押给银行。乙方应采取多种渠道合法地筹集本项目资本金以外的其他建设资金,甲方不承担包括项目资本金在内的任何项目资金出资、融资责任,因项目资金问题导致的本项目逾期开工、中途停工以及逾期竣工等均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 在项目建设期间,由于设计变更、物价上涨等原因造成工程总投资增加的,乙方应负责增资融资,甲方负责协调概算调整。项目工程结算,以阳江市财政局审核为准,按有关规定办理。
(*) 乙方在本项目建设期内不得抽回、侵占和挪用项目资本金及其他建设资金。本项目资本金及其余建设资金应按计划分期足额到位,乙方及项目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因资金筹措不力而造成项目建设资金链中断。
(*) 乙方应确保项目公司按招标文件规定按时提交建设期的履约担保、与甲方签订***项目合同等合同文件,用以约束本项目在建设、运营、移交全过程中双方各项权利与义务。项目公司与甲方签订***项目合同前,项目公司不得行使对本项目的任何权利。
(*) 乙方负责在其资质和能力范围实施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并对其质量、进度、安全、环保、造价控制等全面负责。
(*) 乙方负责在其资质和能力范围实施项目运营维修保养,并对其质量、进度、安全、环保、造价控制等全面负责。项目公司可将项目运营期内的运营维护等工作委托经甲方认可的专业单位实施。
(**) 本协议及***项目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 乙方权利义务的继承
乙方应依法组建项目公司后**日内与甲方签订详细的***项目合同,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由项目公司继受乙方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但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协议约定专属于乙方的权利和义务除外。
*. 违约责任
*.*. 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在本协议规定时间内成立项目公司,或虽已遵守上述规定但甲方认为其尚无实施本项目的足够能力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示完善项目公司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资金筹措等方面的工作,直至甲方批准为止。项目公司的成立每延期*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万元违约金。如在本协议签订后**天内,项目公司仍未进行注册,则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协议,并没收乙方投标保证金(由于阳江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时间超过其承诺的审批完成期限除外)。
*.*. 除甲方或阳江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在招标文件以外新增乙方或项目公司义务的,项目公司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建设期履约担保,或因项目公司原因未能签订***项目合同,每延期*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万元的违约金。如延期时间超过**天,则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协议,并没收乙方投标保证金。
*.*. 乙方作为项目公司的股东,依据《公司法》参与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若项目公司不能按照施工图纸完成本项目施工和不能履行运营维护责任,乙方必须按施工图纸和《***项目合同》完成本项目施工和本项目运营维护。
*.*. 项目公司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额获得本项目其他建设资金,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建设资金补充责任。
**. 免责条款
**.*.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战争、动乱、地震、飓风、台风、火山爆发或水灾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 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方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通知对方,并在*天内提供证明。
**.*.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各方自行承担。*方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 甲乙双方均受以下文件的制约,并按以下顺序解释:
(*) ***项目合同及执行过程中双方签订的相关补充协议(如果有);
(*) 本***投资协议;
(*) 中标通知书;
(*) ***投标文件(含评标期间经确认的澄清文件);
(*) ***招标文件(含招标过程中发出的补遗、澄清文件);
(*) 构成***项目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签署的与本协议有关的文件均构成本协议文件组成部分。
应当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项目投资协议》作为*个整体来理解。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项目投资协议》互为补充,在《***项目投资协议》中没有明确规定的应当参考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相关陈述,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没有明确说明的应当参考《***项目投资协议》的有关规定。
**. 甲乙双方已认真及充分的讨论,对本项目实质性内容已达成了*致意见的前提下签署本协议。双方承诺:经确认后的《***项目投资协议》及其附件,非经甲乙双方*致书面同意,任何*方均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甲乙双方保留对其中的非实质性条款、用语、合同条款的排列顺序、表达方式、语言进行修正的权利。
**.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尽可能通过友好协商或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如果争议在首次要求协商之日起**日内未能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以解决,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同意本协议任何*方可以向 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 提请诉讼。
**. 特别约定:若本协议乙方(即社会资本)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主办方将合法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切事务;负责本协议及后续与本项目有关的***项目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联合体任*成员单位均有义务承担本协议的全部责任和义务(该约定不受联合体各成员之间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
**. 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致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约定。如果部分文件条款出现冲突或矛盾,则按照后约优先于前约的合同解释原则予以解释;如果是同时签订的文件,则双方协商另行约定。
**.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加盖单位章并经有权部门批准后生效。
**. 本协议*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盖单位章) 乙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职务: 职务:
签字: 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注明:如乙方为联合体,本协议所指乙方为联合体各方(乙方*、乙方*),约定的权利义务*致,各方均须与甲方共同签订本协议。
协议订立日期:年月日。
协议订立地点: 广东 省市区。
其他内容不变。
*、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联系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温刘花 | 联系电话:****-*******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大锦 |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鸿诚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西平北路***号 |
联系人:温刘花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 |
(*)采购人:阳江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漠江路***号 |
联系人:陈大锦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 |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鸿诚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