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变更公告 > 三峡.云嶺江山项目一期工程施工补遗
更新时间 | 2019-05-20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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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峡·云嶺江山项目*期工程施工
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峡·云嶺江山项目*期工程施工”做如下补遗,本补遗做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项目名称修改为:*峡·云嶺江山项目施工。
*、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建设规模及内容修改为:本工程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建筑物高度约**-**米,项目总投资约*亿元。
*、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工程投资修改为:合同估算价*亿元。
*、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计划工期修改为:分期建设,每期建设数量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每期工期 ***日历天。
*、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招标范围修改为: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具体楼栋以甲方下发的指令单为准。包含但不限于平基土石方、边坡治理、基础工程、结构工程、建筑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公共过道精装修、环境绿化工程、楼宇智能化、生化池等,以及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或技术核定单等要求的工作内容;不包括电梯、行业水(总水表前)、电(*户*表前(含表))、气(*户*表前(含表)),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章招标公告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条”、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资质条件”均修改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报价”修改为: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方式,报价方式为工程量清单报价。投标人应按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和第*章“工程量清单”给定的清单内容及格式填写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工程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报价,包括投标人应完成本招标范围的所有工程所采取的*切措施及交通组织费等,如果有任何遗漏,均被视为投标人已经在其综合报价中考虑,在工程结算时将不予另行结算;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招标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它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在工程结算时将不予另行结算;若投标人在投标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单价或总价招标人将不予接受,在工程结算时将不予另行结算。
报价空白或报价为*,则视为该子项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它子目的单价和合价中,中标后必须完成该子项工作内容,招标人不对该子项进行结算与支付。施工过程中,招标人需要对报价空白或报价为*的项目减少实施工程量或不予实施,将按招标图纸计算出该项的工程量,按合同结算原则计算出该项的综合单价以及相应的规费、措施费和税金,并据此从结算价中扣除。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最高限价已扣除材料进项税,各投标人均应按此原则报价,并按此结算。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暂估价,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投标报价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指南》(****)《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指南》(****)、《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建筑工程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等为依据及相应的配套定额和文件,由投标人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按照“价税分离”和营改增前后各项费用水平不变的原则自主合理报价。
*.措施项目费清单包括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两部分,按以下原则报价:
(*)本项目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包括施工组织措施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安全文明施工费。
①施工组织措施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分别按照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规定计算文执行。招标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可参照招标人给出的清单及费用并结合本工程和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报价。如果漏项或不报价,视为已包含在其它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内;如果投标费率高于《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规定费率的,在工程结算时,招标人则按 《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规定费率结算。
中标后无论因设计变更或施工工艺变化等任何因素而引起实际组织措施费的变化,均按中标人投标报价时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标总价比例结算(施工组织措施项目结算费率=中标人投标报价时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标总价),计算基础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规定计算,如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率高于《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规定则按规定费率结算。
②安全文明施工费严格按照“渝建发[****]**号”执行和招标人给出的费用报价,结算时依据相关规定按实计算。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计列的项目,由投标人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施工组织设计,以项为单位自行报价,结算原则详见合同专用条款措施费计价原则。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列项的项目,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给出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进行报价,不得擅自变改招标人提供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中标后相应的综合单价不作调整,工程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计量规则及工程量清单说明按实计量。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费:
①保证工程(含本工程、原有建筑和市政设施)质量、安全、工期应采取的全部措施费用。
②投标人施工的临时设施等费用。((本工程中标人生产、生活等需用到的临时场地(含提供给甲方提供*间独立办公场地,面积约***平方米),由中标人自行解决,并考虑相关费用))
③由投标人自行解决的本工程施工用水用电,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各种手续所需费用、水费、电费等。为了不受市网停电影响延误工期,投标人应自行预备柴油发电机组,自备发电机的功率应与工程需用电力负荷相适应,确保施工期能正常使用。如因市网停电,由投标人自行发电,投标人应自行考虑该因素的有关费用,招标人不对发电费用予以补偿。投标人应自行准备抽水设备和准备蓄水池,并同时考虑水压不足的加压措施和考虑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招标人不对抽水、蓄水和加压等费用予以补偿。招标人不对停电造成的停窝工事件作任何签证,也不因为市网停电延长工期。
④材料及半成品的下车、堆放、仓储保管及*次转运等全部费用。
⑤工程施工过程中,用于材料及半成品运输的施工便道等措施费。
⑥在施工中保护施工区域及已完工的建(构)筑物的安全措施费用。办理市政、环卫、噪音、防尘、爆破、交通管理等相关手续的费用。
⑦交叉施工费、干扰费及施工配合费。
*.招标人不提供投标人办理相关事宜的费用减免手续。
*.投标总报价及综合单价包含以下内容:
(*)招标人提供的清单工程量仅作为投标人共同报价的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的工程量。用于结算的工程量是中标人实际完成并按有关规定计算的合格工程量。
(*)若存在以下情况,中标综合单价的确定方式如下:
*)某*子项的合价报价小于所报综合单价与工程量清单量的相乘所得的合价,则以该子项合价报价除以相应子项工程量清单量所得的单价为相应子项的中标单价。
*)如中标总价小于各工程量清单报价之和,则其中标单价按中标总价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之和相比的同比例进行下浮。
*)如上述两种情形均存在,则先按中标总价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之和相比的同比例下浮该子项总价,再用下浮后的合价报价除以相应子项工程量清单量所得的单价为相应子项的中标单价。
*)报价空白或报价为*,则视为该子项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它子目的单价和合价中,中标后必须完成该子项工作内容,招标人不对该子项进行结算与支付。施工过程中,因招标人原因需要对报价空白或报价为*的项目减少实施工程量或不予实施,招标人将按招标图纸计算出该项的工程量,按合同结算原则计算出该项的综合单价以及相应的规费、措施费和税金,并据此从结算价中扣除。
(*)本工程报价应包括但不仅限于完成该项工程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措施费(含易撒漏物资密闭运输的费用)、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运输费、试验检测配合费、缺陷修复费、管理费、利润(管理费应由投标人在保证不低于其成本的基础上做竞争性考虑,利润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和综合实力做竞争性考虑。管理费、利润费率报价表中的费率应与分部分项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费率保持*致)、规费、税金以及本招标文书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等应由投标人支付的费用。
(*)本工程建筑垃圾外运(如果有)必须执行市政府****年第***号文《关于对主城区易撒漏物质实行密闭运输的通知》的规定。
(*)保险:投标人按相关规定自行投保,保险费用包含在所报的综合单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安全文明施工费:
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招标人根据“渝建发[****]**号”规定进行计算,具体暂定金额随最高限价*起公布,投标人必须按暂定金额填报,不得浮动,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应将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列入“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并在“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中按“渝建发[****]**号、渝建发[****]***号)”文的规定计算进项税额并进行扣除,如未扣除,招标人在结算时有权利进行修正。安全文明施工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的结算时不计取费用。(基础施工围挡可能在主体施工时拆除重建,请合理考虑报价,该费用将计入安全文明施工费,不进行*次收方计价);
*.材料费及报价
(*)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由中标人自行采购,所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设计文件、招标文件要求,同时符合同类材料产品中高档次要求,并提供相应合格证明资料、质保书等。中标人应在计划采购前向招标人和监理人报送样品,并由招标人、第*方跟踪审计、监理人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如果中标人采购的材料、设备未经招标人、第*方跟踪审计和监理人验收直接用于施工,则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无条件更换至符合招标人要求,中标人不得延误工期和提出任何费用。材料、设备运输距离由投标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及踏勘现场情况自行确定,中标后不调整。
(*)本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设备)须采用下表规定品牌(厂家)的产品,中标人不得更换招标人所提供的主要材料(设备)品牌(厂家)。对招标人未提供品牌(厂家)的材料(设备),参照《渝东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年第*期公布的巫山地区(不含税价)材料信息价,《渝东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上没有的材料价参照****年第*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并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实力定价纳入投标报价内,中标人在购买前,须征得招标人的书面同意。中标人拒绝按招标人提供的主要材料(设备)品牌(厂家)要求购买主要材料(设备),该种材料改为第*方供货,招标人收取中标人投标文件书中该类材料费的**%作为违约金,并按招标人实际支付的货款从中标人的结算价款中扣除。
序号 | 材料名称 | 品牌(厂家) | |
* | 钢材 | 重钢、水钢、达钢、攀钢、威钢 | |
* | 水泥 | 华新、海螺 | |
* | 电线、电缆 | 泰昇、南方、重庆宇邦、重庆渝丰、佛山雄力、重庆*峡 | |
* | 矿物绝缘电缆 | 佛山雄力、重庆*峡、南方、宇邦、鸽牌 | |
* | 电气火灾监控 | 沈阳斯沃、 秦皇岛海湾、北大青鸟环宇、营口新山鹰、北京海博 | |
* | 开关、插座、 | 小区公共部分 | ***罗格朗、正泰、*雄极光、松本**系列、施耐德畅意系列 |
小区住宅户内 | 绍武、明发 天津西蒙 | ||
* | 火灾自动报警 | 北大青鸟、上海松江、海湾、深圳泰和安、海湾 | |
* | 电器元件(国产) | 微型断路器:常熟***、苏州华洲****、良信*****微型漏电断路器常熟****、苏州华洲*****、良信****** | |
塑壳断路器:常熟***、苏州华洲*****、良信**** 塑壳漏电断路器:常熟****、苏州华洲******、良信***** 。 | |||
框架断路器:常熟开关***系列、用***-罗格朗****、南京亚派***、惠州海格***系列。 | |||
隔离开关选用*** 罗格朗****、南京亚派***、***、惠州海格**系列 | |||
双电源切换开关选用沈阳斯沃******-*、深圳泰永*****、上海良信****、南京亚派*****系列 | |||
* | 配电箱(成套厂家) | 重庆长江、重庆华美、重庆众恒 、重庆新耀成、重庆飞洲 | |
** | 浪涌保护器 | 正泰、光明、渝湘、硕鼎 | |
** | 线管 | 联塑、得亿、万丰、广东雄塑、康泰塑胶 | |
** | 电缆桥架 | 重庆川仪、重庆白集山、重庆振大联合、重庆耀成、重庆财鹏 | |
** | 水管 | 小区公共部分 | 联塑、得亿、川路 |
小区住宅户内 | 万丰、维斯顿、康泰 | ||
** | ***钢塑管 | 金牛、新兴、金德、欣达、川大安诺、贝根、浙江金洲 | |
** | 排水管 | ***-* :得亿、川路、联塑 | |
双壁波纹管(****):重庆瑞星、重庆万丰 | |||
** | 水泵 | 上海熊猫、上海东方、上海凯泉、上海联成、上海申宝泵业有限公司 | |
** | 灯具及光源 | 小区公共部位 | 澳浦、佳美、松本、*雄极光、光世界、劳士、敏华(光源飞利浦、欧司朗、欧普) |
小区住宅户内 | 捷普、佛山、汇大新 | ||
** | 风口、风阀、消声静压箱、风机、风管 | 重庆市高特暖通有限公司、重庆金玺通风设备有限公司、重庆胡兴暖通设备有限公司 | |
** | 阀门 | 上海华通、上海沪工、上海良工、远大、剑桥 | |
** | 消火栓、水泵接合器 | 福建省*鲸消防器材有限公司(*鲸)、福建*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辉)、成都川消、重消消防设备制造厂、*川消防机械总厂、成都久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南安市白沙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 |
** | 不锈钢水箱 | 重庆中卫实业、重庆海峰、重庆溢牌、重庆胡兴 |
(备注:各投标人请参照上述品牌和档次进行组价,在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不能更换。如因缺货等原因需要更换品牌,需招标人同意。如替换材设备的品牌档次及市场价需高于原品牌,招标人不承担因此造成的价格调整。)
暂定价材料部分在实施过程中按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竣工结算”进行结算,仅调整材料价差,除税金外不再计算任何费用。
①本工程所需的部分材料按下表列明的暂定价计入本次投标报价内。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前由中标人报价,经招标人审核同意后方可采购、施工。若中标人在招标人核价后*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拒绝签字确认招标人核定的价格或拒绝按招标人核定的价格采购的,则该种材料改为甲方采购供应,其该种材料费用招标人按暂定价在结算价款中扣除,且招标人按规定收取该种材料费用的采保费的*/*。
序号 | 材料名称 | 暂定材料单价(不含税) |
* | 公共过道瓷砖 | **元/平方米 |
* | 公共过道石材 | ***元/平方米 |
* | 屋面瓦 | **元/平方米 |
说明:上表中规定的材料暂定价仅指此类材料本身运至施工现场的价格,不包括这些材料的安装、安装所必须的辅助材料以及发生在现场内的验收、存储、保管、*次搬运、从存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以及其他任何必要的辅助工作所发生的费用,这些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计入各相应子目的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再计取。
(*)以下分项工程按下表暂定综合单价计入投标报价,实施时由招标人认质认价后方可实施;若双方对价格协商不*致,由招标人另行分包,投标人应无条件配合.
序号 | 材料名称 | 暂定综合单价(不含税) |
* | 阳台栏杆 | ***元/米 |
* | 塑钢门窗(不分材质) | ***元/平方米 |
* | 外墙涂料 | **元/平方米 |
* | 防盗门 | ****元/樘 |
* | 铝合金天沟 | **元/米 |
* | 铝合金雨水管 | **元/米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的全部材料费单价,*律为投标人已充分考虑材料运输、采管、损耗等全部因素的材料单价,投标人投标材料单价,结算时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
*、以下分项工程按下表暂定总价计入投标报价,实施时按合同专用条款**.*条执行;若双方对价格协商不*致,由招标人另行分包,投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总包配合费投标时自行考虑,配合内容详细合同**。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暂估工程量 | 全费用暂估合价 (万元) |
* | 景观工程 | 项 | * | **** |
* | 有线电视 | 项 | * | ** |
* | 光纤入户 | 项 | * | ** |
* | 生化池 | 项 | * | ** |
* | 楼宇自动化工程 | 项 | * | ** |
* | 招标人备用金 | 项 | * | *** |
| 小计 |
|
| **** |
*.人工费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年第*季度重庆市建设工程人工信息价的通知》【渝建发(****)*号文】并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测算计入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中,中标后不再调整。
**.招标人有权对工程作出增减调整的权利,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并按照本工程变更结算原则结算,投标人不得提出异议。
**.规费:按相关规定计算。
**.税金:按国家相关规定计算。
**.检验试验费
(*)检验试验费:
参照渝建****[***]号文执行,但招标人委托的第*方检测试验机构检测试验的试件所需的材料、送检及所有配合工作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完成,相关费用自行测算纳入投标报价中。
(*)施工措施的检测、试验:因施工措施需要而做的相关检测、试验由投标人负责实施,其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测算,纳入相应报价中。
(*)若因投标人制样,送检及相关配合不及时而导致工程的工期和费用增加,工期不予延长,增加费用及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检测试验不合格的项目,其缺陷处理和复测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投标报价的特别说明:投标人应将完成该工程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及风险费用纳入本次投标报价内,不再单独计量,结算按专用合同条款执行: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因土石方挖填平衡造成的转运(包含多次转运)及周边临时堆场(招标人指定)等情况;且临时堆场不得影响其它项目的实施,并充分考虑开挖的土石方如不符合回填要求并在场地内堆放、解小满足至符合填料要求的情况,且设计回填必须满足设计、规范要求,均由投标人自行测算此费用,纳入本次报价。
(*)投标人必须仔细勘察施工现场,自行考虑场内外修建临时道路(含从市政道路开口至施工范围内的所有临时道路)进行材料运转及多次运转和各类机械设备无法到达的情况,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纳入投标报价。
(*)投标人应自行充分考虑工程所需要的临时设施用地手续的办理及费用,包含工程范围内所有项目完工后的拆走、清理、清洁(初次开荒)、平整以及除渣(包括场内外运输以及渣场)的费用,包含按照招标人有关现场安全文明、环境保护、消防等管理要求需由投标方自行设置的现场标识、安全标示、工器具等费用。
(*)交通组织措施费用应包含开口费、恢复费、市政围挡、每个开口需配置*-*名协勤人员等措施。交通组织措施费包含在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中,纳入本次投标报价。
(*)环保部门应收取的工程排污费由投标人自行测算并按现行收费标准缴纳,乙方投标时,将此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不再单独列项和结算。
**.因招标人原因引起的征地、城市拆迁、管线迁改不能顺利实施,致使本工程不能按进度推进,工期顺延,但投标人不得以此为由提出费用索赔。
**.****年*月*日起建筑业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工程造价中相关内容应按《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号)及《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号的要求执行。
**.投标人应充分调查招标工程范围内及周边的现有地方路网和现场情况,含施工期间各路网及交通变化情况,根据现场考察情况、地勘资料,结合总体平面布置,自行考虑施工过程中的进场道路(从市政道路开口至施工场地内临时道路)和施工便道(施工范围内以及施工范围内到招标人指定临时弃土场道路)布设、行车干扰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自行测算新修临时便道的相关费用和因使用现有道路产生的拓宽及维护保养、租用等上述相关费用,纳入投标报价中。用于本工程的所有便道、车道等,中标人应无偿提供给其它分包单位使用。
**.本工程将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以及所有招标清单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将在投标截止日前*天公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及所有清单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任意*项超过最高限价,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部分合同协议书“*、合同工期”修改为:第*期计划开工日期:****年 月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的开工令为准。
第*期计划竣工日期:****年 月 日。
本次承包范围每期总工期日历天数:***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部分专用合同条款“**.*.*变更估价原则”修改为:工程变更或新增项目结算办法: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设计变更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工程施工中出现新增项目,由承包人在该变更、新增项目启动前*天内向发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调整并予以支付,调整方法如下:
(*)工程内容与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的子项,则按投标时的相同子项的综合单价执行;
(*)工程内容与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类似子项,则按投标时的类似子项的综合单价执行,类似子项的综合单价由发包人认定,最终类似子项的综合单价以审计为准;
(*)工程内容如有与工程量清单不同的子项,则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建筑工程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等及相关配套文件计算(没有相应子目可套用的情况下,依次按建筑、安装、装饰定额、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顺序借用相应子目)及相关配套文件组价后建筑工程总价下浮 * %(其中人工费价差、材料费价差、未计价材料、按实计算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不下浮),市政工程总价下浮 ** %(其中人工费价差、材料费价差、未计价材料、按实计算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不下浮)、装饰工程和安装工程总价下浮**%(其中人工费价差、材料费价差、未计价材料、按实计算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不下浮)办理结算。其中人工、材料费具体结算办法如下:
*)人工费结算单价:按照《关于发布****年第*季度重庆市建设工程人工信息价的通知》(渝建价发〔****〕*号)公布的渝东北片区人工信息价下浮**%为人工结算单价。
*)投标报价书中的材料费单价若高于本工程投标报价参照的 ****年第 *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主办)发布的信息价(非网员价不含税价),则按 ****年第 *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主办)发布的信息价(非网员价不含税价)结算(有多个价格的取算术平均值)。
*)投标报价中没有的材料费单价按照施工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主办)发布的信息价(非网员价不含税价)的算术平均值结算(安装、装饰材料主材除外,安装工程、装饰工程主材结算价以监理、审计、发包人审核为准)。
(*)缺项或与造价信息不符的材料费根据市场行情按建设单位的认质核价程序进行认质核价。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修改为: 仅限于建筑工程中水泥、砂、石、商品混泥土和钢材调整,其他均不调整,调整办法为:按施工期间(施工期间指:从每期第*栋楼的基础开工(以甲方下发的指令单为准)当月起到每期最后*栋楼主体断水(以甲方下发的指令单为准)当月止)《渝东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巫山地区(不含税价)价格信息算术平均计算后减去《渝东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年第*期公布的巫山地区(不含税价)价格调整价差。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付款周期”修改为: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节点和月进度两种支付方式组合,①平基土石方、边坡工程、景观工程完成支付完成工程量的**%;②以每栋建筑为支付单位,基础工程通过验收,支付完成工程量的**%;主体工程封顶后按月支付完成量的**%(基础工程支付至完成量的**%)。③每期工程通过备案验收支付至全部完成量的**%,结算办理完毕支付至结算价款的**%(结算价款:结算办理完毕并已支付完价款,如遇国家审计出现合理审减情况,承包人需按审减结果于**日内退回审减工程款给发包人),余*%为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年,支付质量保修金的**%,保修期满*年,支付剩余质量保修金。
(*)若质保期期内承包人依约履行了质保义务,且无任何违约行为,质保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发包人退还质保金余额给承包人,质保金不计利息。最终结算或决算以国家审计结果为准。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部分专用合同条款“**.*本工程结算原则”修改为:分期建设,分期结算;结算总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价±暂定价材料价差调整金额(如果有)±措施费±工程新增或变更等引起的增(减)项目结算价款±其它项目(如果有)±规费±税金±合同约定其它费用。
承包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工程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报价,包括承包人应完成本承包范围的所有工程所采取的*切措施及交通组织费等,如果有任何遗漏,均被视为承包人已经在其综合报价中考虑,在工程结算时将不予另行结算。
承包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发包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它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在工程结算时将不予另行结算;承包人在投标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在工程结算时将不予另行结算。
报价空白或报价为*,则视为该子项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它子目的单价和合价中,中标后必须完成该子项工作内容,发包人不对该子项进行结算与支付。施工过程中,因承包人原因需要对报价空白或报价为*的项目减少实施工程量或不予实施,发包人将按招标图纸计算出该项的工程量,按合同结算原则计算出该项的综合单价以及相应的规费、措施费和税金,并据此从结算价中扣除。
承包人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超过招标时给出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的,在工程结算时发包人将以发出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基础,按照承包人的中标总报价与本工程的总价最高限价的下浮比例进行同比例下调。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不包括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如果有)的最高限价已扣除材料进项税,按此结算。
**.*.*.各部分的结算原则如下: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价按中标综合单价乘以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结算。实际完成工程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指南》(****)计算
(*)子项综合单价以承包人投标报价时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子项综合单价为结算依据。某*子项的合价报价小于所报综合单价与工程量清单量的相乘所得的合价,则结算时以该子项合价报价除以相应子项工程量清单量所得的单价为相应子项的结算单价。如中标总价小于各工程量清单报价之和,则结算总价按中标总价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之和相比的同比例进行下浮。如两种情形均存在,则先按中标总价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之和相比的同比例下浮该子项总价,再用下浮后的合价报价除以相应子项工程量清单量所得的单价为相应子项的结算单价。
**.*.*.暂定价材料价差调整金额:
暂定价材料部分在实施过程中按经发包人核定的价格进行结算,仅调整材料价差。
(*)过道地砖、石材材料及屋面瓦价差结算金额=(发包人核定结算单价-暂定材料单价)×结算工程量。
**.*.*.措施费计价原则:
(*)无论因设计变更或施工工艺变化等任何因素而引起实际措施费的变化,施工组织措施费按费率结算,计算基础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规定计算,施工组织措施费结算费率为施工组织措施费投标报价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比例结算(如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率=承包人投标报价时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标总价),如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率高于《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规定则按规定费率结算。
(*)施工技术措施费
*) 以量计价的措施费,结算时按实际竣工工程量计价乘以中标单价结算;
*) 以项计价的措施费,结算时以中标措施费包干计取,不作调整;
**.*.*.安全文明施工费: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根据“渝建发[****]**号”规定进行计算,按“渝建发[****]**号”文的规定计算进项税额并进行扣除。安全文明施工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的结算时不计取费用。(结算时提供安全文明施工实际费用清单,若未用完,则结算以实际为准)
**.*.*.检验试验费:
(*)检验试验费:
参照渝建****[***]号文执行,但发包人委托的第*方检测试验机构检测试验的试件所需的材料、送检及所有配合工作及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完成,相关费用自行测算纳入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再支付此费用。
(*)施工措施的检测、试验:因施工措施需要而做的相关检测、试验由承包人负责实施,其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测算,纳入相应报价中,结算时不再支付此费用。
(*)若因承包人制样,送检及相关配合不及时而导致工程的工期和费用增加,工期不予延长,增加费用及相关后果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检测试验不合格的项目,其缺陷处理和复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变更或新增项目结算办法:详见本合同专用条款**.*款变更估价原则。
**.*.*. 承包人应将完成该工程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及风险费用视为已纳入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再另行计算:
(*)承包人必须仔细勘察施工现场,自行考虑场内修建临时道路进行材料运转及多次运转和各类机械设备无法到达的情况,相关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纳入投标报价,结算时不在计取。
(*)承包人应自行充分考虑工程所需要的临时设施用地手续的办理及费用,包含工程范围内所有项目完工后的拆走、清理、清洁(初次开荒)、平整以及除渣(包括场内外运输以及渣场)的费用,包含按照发包人有关现场安全文明、环境保护、消防等管理要求需由投标方自行设置的现场标识、安全标示、工器具等费用。结算时不在计取。
(*)交通组织措施费用应包含开口费、恢复费、市政围挡、每个开口需配置*-*名协勤人员等措施。交通组织措施费包含在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中,纳入投标报价,结算时不在计取。
(*)环保部门应收取的工程排污费由投标人自行测算并按现行收费标准缴纳,承包人投标时,将此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不再单独列项和结算。
**.*.*.规费: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税金:按国家相关规定计算。
**.*.**.合同约定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根据实际发生金额进行核定后作为结算金额。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完成合同以外施工范围内或施工范围外但与本施工项目有密切关系的*星项目,承包人应接受发包人施工要求,并就用工数量和单价、机械台班数量和单价、使用材料和金额等向发包人提出施工签证,结算原则依照“工程变更及新增项目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合同其它条款约定的费用。
**.*.**.因地质原因导致旋挖桩塌孔,填孔、成孔等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本工程的最终结算价按上述计价原则和相关配套文件及结算原则执行,并以发包人结算时审定的价格作为最终结算价。
**.*.**.主要材料价格调整金额:施工过程中,发包人仅对主要材料的价格进行调整:其调整费用的计算原则详见本合同专用条款“第**款. 价格调整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的任*实体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在其它地方应该保持*致性,如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存在多个投标报价,按照最低综合单价作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价。
**.*.**.在社会审价机构结算审价过程中,不再增加任何结算资料(图纸、签证变更单、价格凭证等),送审的结算书中若有遗漏项目均作为让利给甲方,不作增加调整。
**.*.**.各项工程的结算社会审价费按重庆市建设工程社会审价收费标准计取(具体收费方式以甲方与社会审计机构签订的审计合同为准),不管核减、增多少,甲方只承担基本审计费和按核减额*%以下(含*%)以项目造价为计费基数的效益审计费用,其余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承担费用的计算公式:(乙方送审金额-结算金额×*.**)×*%(*值参照甲方与社会审计机构签订的审计合同),该部分费用甲方在工程结算中代扣代付。
**.*.**.审价结束后,双方根据合同及审价报告进行工程费用清算工作,确定工程尾款。
特别说明:****年*月*日起建筑业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工程造价中相关内容应按《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号)及《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号的要求执行。
**、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再次重新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本次发布的为准,详见。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变更为:****年 * 月 ** 日 ** 时 ** 分至****年 * 月 ** 日 ** 时 ** 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变更为:****年 * 月 ** 日 ** 时 ** 分(北京时间)。
以上请各潜在投标人知悉!
重庆日报报业集团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