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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澄清说明更正公告 | | | *、原公告主要内容 | | 项目名称: |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号 | | 采购方式: | | | 公告类型: | 采购更正公告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 *、更正内容 | |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澄清说明致:各投标单位“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说明,*、第*章第*条中的付款方式为乙方应于货物验收合格后**日向甲方开具所供货物全额正式发票。货到验收合格**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的**%,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正常使用*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的**%,余款**%作为保证金,在供货*年后(**日内)付清。如乙方未向甲方开具所供货物全额发票,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支付货款。*、第*章货物需求*览表中医用分子筛制氧系统配套设备数量明细为:分子筛制氧机*台;高效除油器*台;螺杆式空气压缩机*台;空气干燥机*台;高效过滤器*台;精密过滤器*台;氧气除菌过滤器*台;空气罐*台;氧气罐*台;顺磁氧浓度分析仪*台;压力报警器*套;流量计*台;管路系统*套。中心吸引系统配套设备数量明细为:单极旋片式真空泵*台;真空罐*只;过滤器*只;电气控制柜*台;真空表*台;连接管路及接头*套;平台支架*套。*、原开标时间为“****年**月**日下午**:**(北京时间)”变更为****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投标人收到本澄清说明后,确认回复至邮箱:**************@****.***。 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采购人信息 | | 单位名称: |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附属医院 |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 | | 联系人: | 刘远 | | 联系电话: | ****-******* | | *、代理机构信息 | | 单位名称: | 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 | | 单位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中星花园*期*号楼***室 | | 联系人: | 郑亦 | | 联系电话: | ***********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附属医院、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