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变更公告 > 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地铁6号线工程地铁灯箱照明系统项目(项目编号:TG...
更新时间 | 2015-12-28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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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地铁*号线工程地铁灯箱照明系统项目(项目编号:****-****-*-****)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原公告主要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地铁*号线工程地铁灯箱照明系统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和内容
(*)招标文件第**页表*中“楣头灯箱”更正为:
灯箱型号 | 外观尺寸 单位(**) | 画面见光尺寸 单位(**) | |||
宽 | 高 | 厚 | 宽 | 高 | |
楣头灯箱 | **** | **** | *** | **** | **** |
(*)招标文件第*页第*部分技术因素中“*.样品评审”修改为:
*. 样品评审(**分)未按时提供样品的本项得*分
(*)灯箱样品长,宽,厚度方向尺寸精度(与**页表*中数据相比之精度):*分
误差正负***内:*分,误差正负***内:*分,其他:*分;
(*)灯箱样品型材接缝精度:*分
满分为*分,最低*分,分值调整最小幅度为*.*分。
(*)灯箱样品画面更换、更换整流器,更换灯管、清洁的便捷性:*分
满分为*分,最低*分,分值调整最小幅度为*.*分。
(*)灯箱样品每平米功率:*分
≤***:*分;
>***或现场样品不能点亮的:*分;
(*)灯箱样品奶白板平面的平均照度:*分
≥******:*分;
<******或现场样品不能点亮的:*分;
(*)灯箱样品奶白板平面的均匀度:*分
*.*&**;均匀度≤*.*:*分;
*.**≤均匀度≤*.*:*分;
均匀度&**;*.**:*分
其他或现场样品不能点亮的:*分;
(*)招标文件第*页“(*)交工要求”更正为:
*. 工期,修改为:总工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分为两期施工。里程碑工期为 :*期(新外环东路站至水上东路站,共**个站点),开工日期:****年*月**日,完工日期:****年*月**日。 *期(水上东路站(不含)至梅林路站,共**个站点),开工日期:****年**月*日,完工日期:****年*月**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时间安排变更如下:
*. 网上应答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我要投标”进行应答(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具体领取办法见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首页-机构证书办理流程,网址:****://***.****.***.**)。
*. 提交投标文件及签到时间:****年*月**日*:**至*:**(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
*. 开标解密时间:****年*月**日*:**至*:**,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开标解密的投标为有效投标(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
*. 开标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对开标结果进行网上公示。
*. 投标人于****年*月**日*:**—**:**递交轨行区**封单面灯箱(带***光源)样品*个及为进行现场测试所需的*切辅助设备(检测工具:照度计、万用表由采购人提供)。样品递交地点:天津市凌宾路延长线凌奥产业园*号楼***,联系人:黄芃,联系电话:***********。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第*部分项目需求书“*、样品要求”的规定进行样品检测。未按时递交样品的投标人,样品评审不得分。
*、更正日期
****年**月**日。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光
(*)联系电话:***-********
*、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才智道**号
(*)采购人联系人:郭洪波
(*)采购人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网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网址:***.*****.***.**
*、更正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至投标(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地铁*号线工程地铁灯箱照明系统项目(项目编号:****-****-*-****)的更正公告第*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