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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山公园西侧门停车场整体租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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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
更新时间 2017-09-22 招标单位
截止时间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代理机构
关键信息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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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资产竞价公告内容

资产编号

***********

资产名称

狮山公园西侧门停车场整体租赁项目

挂牌日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竞价时间

****年*月*日上午*:**正式开始

委托挂牌人

南宁威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出租方

南宁市狮山公园

交易方式

挂牌公告期满,报名截止,以电子竞价方式组织交易。

资产竞价信息

资产编号

资产名称

面积 (㎡)

竞价底价(万元/年)

租期年限

每次加价幅度最高限额(元)

经营范围

竞价保证金(万元)

***********

狮山公园西侧门停车场整体租赁项目

约****

*

****年*月*日至****年

**月**日

*****

西侧门停车场小型汽车、电动车车辆保管服务

*

资产详细情况及租赁条件:

*、 以上标的均按现状招租,意向竞价人应实地查看了解资产的现状。意向竞价人*经办理竞价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竞价人自行承担;以上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每次竞价加价幅度为****元/年或****元/年的整数倍。

*、 竞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即是认可和接受《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竞价规则》、挂牌竞价条件及《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竞价成交确认单》的条款和约定。

*、 竞价成功后,成功竞价人向南宁威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按以下标准交纳租赁服务费:

(*)成交月租金不足*,***元的,按*,***元计收租赁服务费;

(*)成交月租金在*,***元至**,***元(含**,***元)的,按*个月成交租金额度计收租赁服务费;

(*)成交月租金在**,***元至**,***元(含**,***元)的,按(成交月租金-**,***元)×**%+**,***元的公式计算计收租赁服务费;

(*)成交月租金在**,***元至***,***元(含***,***元)的,按(成交月租金-**,***元)×**%+**,***元的公式计算计收租赁服务费;

(*)成交月租金***,***元以上的,按(成交月租金-**,***元)×**%+**,***元的公式计算计收租赁服务费。

*、停车场面积约****平方米,约可停**辆小型汽车、***辆电动自行车。

*、按先交租金后使用为原则,租金每半年缴纳*次,同时,中标人还需缴纳土地收益金,土地收益金以收费部门开出的缴费通知为准,由出租方代收代缴;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万元。

*、 如遇国家、公园建设需要对承租项目经营场地进行拆迁,或上级部门要求停止该项目经营的,承包方无条件按照通知的期限进行拆迁或停止经营,合同自然终止,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双方自负。

*、 竞价标的其他相关规定请仔细阅读《租赁合同》及其他规定(附后),合同样本仅供参考以实际签约为准。

*、 所经营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消防、安全、环保等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要求。

备注:标的详细信息可到华南城*号商业广场*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服务大厅*号窗口查阅。

竞价人资格条件

*、 竞价人可为企业法人、个体户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和个体户必须是合法注册登记、按时进行年检,且经营范围包含停车场服务或经营类的。

*、 竞价人或竞价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有小型汽车停车场服务、运营和管理方面相关经验,且目前仍在经营小型汽车停车场管理的(不包含货车停车场),以合法的合同和租金缴费单为准。

*、 竞价人或竞价人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必须诚信经营,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信誉良好,无不服从管理的行为、无拖欠租金行为或不在人民法院、银行等相关机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里的;无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或仍在受罚期内的情形存在;竞价人或竞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无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冻结、处于破产状态或严重亏损状态等的情形存在。

竞价及成交条件

*、 成交竞价人需在完成竞价后当场签订《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竞价成交确认单》;

*、 签订《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竞价成交确认单》*个工作日内须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不签定合同的视为恶意毁标将不予退还竞价保证金,同时列入威宁资产公司竞价黑名单;

报名方式

*、 意向竞价人必须于报名截止前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并在公开竞价前将足额竞价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网银的方式交纳至市公共资源交易指定账户(不支持支付宝等第*方财务公司转账);现场咨询地点与时间:南宁市沙井大道南宁市沙井大道华南城*号商业广场*层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大厅,****年**月**起至****年**月**日止,上午*:**-**:**,下午**:**-**:**,(节假日、周*、周日、非咨询时间不办理)。

*、 意向竞价人资格审查时间与地点:意向竞价人在完成报名后,请按要求携带资格审核的相关材料到南宁市兴宁区秀厢大道**号狮山公园北大门*楼服务科(电话:****-*******、****-*******)进行资格审查,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竞价人不具备竞价资格;资格审查时间为****年*月*日上午*:**至下午*:**前,逾期将不再受理资格审查,资格审核将不再另行电话通知报名人。 意向竞价人先完成网上报名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却未能通过出租方资格审查的,亦不具备竞价资格。

*、 意向竞价人在竞价当天签到时向南宁威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交纳***元报名费,开标后无论是否参与出价,均不予退还报名费。

*、正式公开竞价的地点与时间:南宁市沙井大道华南城*号商业广场*层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月*日*:**开始签到,*:**时正式开始竞价(核实各竞价人竞价保证金确实到账情况后竞价开始,未交纳竞价保证金的竞价人不具备参与竞价资格),每位竞价人只允许携带*名陪同人员进入竞价现场,被列入竞价黑名单的人员禁止进入会场。

*、 意向竞价人在网络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因填写资料不全或填写错误而造成信息资料与实际不符的,将视为网络报名未成功不具备竞价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意向竞价人自行承担。

保证金退还及处理

*、意向竞价人已完成网上报名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或参与竞价人未在资格审查期限内提交审核材料参与审核的,则不具备竞价资格;已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退回;

*、未成交的竞价人竞价保证金于竞价会开标结束后(不计利息)*个工作日内退回原报名竞价人的银行账户;

*、竞价人成功竞得资产后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完租赁服务费后竞价保证金(不计利息)*个工作日内退回原报名人银行账户,竞价人成功竞得资产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毁标(弃标),竞价保证金不予退回。

报名申请所需提交的材料

详见出租方提供的招标方案内要求的所需相关材料

注:除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外,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核对原件,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竞价保证金缴纳方式

*、 竞价人须按照竞价资产公告的要求提交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可通过转账、网银支付方式交纳,须从竞价人基本帐户转出(不支持支付宝等第*方财务公司转账);

*、 竞价保证金必须在竞价会开始之前到达专用账户,其到帐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

*、 竞价人所提交的竞价保证金仅限当次竞价资产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个竞价会允许竞价人分别报名有多宗资产竞价,竞价人必须按项目、资产分别缴纳投标保证金。

交纳账户

资产名称:狮山公园西侧门停车场整体租赁项目

单位名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小微支行

交纳时间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时止

竞价时间及地点

竞价时间

****年*月*日上午*:**正式开始

地点

南宁市沙井大道**号华南城*号广场*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竞价

(具体安排详见*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罗女士、罗先生

联系电话

****-*******、*******

公告注意

事项

*、 本场竞价活动的相关信息均在南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时发布,竞价人应随时予以关注,否则*切后果由竞价人承担。

*、 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竞价现场秩序被恶意扰乱等原因而导致竞价中断的,本场竞价活动暂停,威宁资产公司、出租方和南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商采取延迟或终止本场竞价活动的,将在南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予以公告,威宁资产公司、出租方和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 如因前款所述事件发生导致竞价活动延期时,威宁资产公司会采取公告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各竞价人,竞价人应保证报名时所登记的通讯方式畅通,竞价活动暂停前系统所接受的所有竞价人的报价仍然有效。如竞价人报名登记的通讯信息有误或无法接通,威宁资产公司和出租方及南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 本次竞价成交公告期限为*日,成交公告期间如出租方发现竞价成交人存在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结果的情形,该成交结果无效。同时,竞价成交人所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回,提供虚假材料的竞价成交人将列入威宁资产公司竞价黑名单,今后将不得参与威宁资产公司组织的资产竞价活动。


停车场1.jpg

停车场2.jpg

南宁市狮山公园西侧门停车场项目招标方案

南宁市狮山公园地处南宁市东北部,总面积**.*公顷,其中水面面积*.*公顷,于****年*月免费开放。公园以“岭南园林文化为主脉,以竹子文化为特色”,园内共布局大小岭南风格建筑**多组,规划设置“滨水活动区、游乐健身区、生态体验区、草坪活动区、松竹静憩区、竹影休闲区”*大功能区,主要景点有竹影桥、鹭湖、竹园、荷园、锦绣园、棕榈园、红豆谷主题乐园等。公园依托得天独厚的山水优势,经过多年建设改造,已发展成为*个集休闲、娱乐、文化、科普、健身于*体的综合性城市生态公园,年接待游客量达***万人次以上。

停车场是园区配套服务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园区功能配套日趋完善,促进公园发展,切实做好公园配套经营服务项目的招标工作,制定本招标方案。

*、地理位置与项目概况

****-*号招标项目,即西侧门停车场位于公园西侧门内外,总占地总面积约****㎡,共分割为*个独立的停车区域(见附图)。

西侧门停车场周边外部交通便利,是公园配套服务设施,为市民游园需求提供便利。

*、招标项目内容

(*)招标项目:西侧门停车场(****-*号)

(*)招标项目经营内容及相关说明:

*、经营内容:西侧门停车场小型汽车、电动车车辆保管服务。

*、收费标准:中标人对机动车收费须按南宁市物价局《关于优化调整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南价费〔****〕**号)执行计次收费,不能计时收费;非机动车按照《关于加强南宁市非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南价费〔****〕**号)收费(租赁期间,如遇物价部门出台新收费标准,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后才能执行)。

*、中标者须按公园管理要求设置收费岗亭照明系统等配套设施,费用由中标者承担。

*、中标人自行办理证照和停车发票。

*、承担缴纳土地收益金的责任,由公园代收代缴。

(*)招标方式:报名人通过政府公共招标平台报名登记,提交的材料经公园审核通过后,方可成为符合条件的竞价人。通过公共招标平台,采取公开竞标的形式最终确定承租方。

(*)项目经营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招标底价:*万元/年

投标保证金:*万元

*、竞价人要求

(*)竞价人可为企业法人、个体户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和个体户必须是合法注册登记、按时进行年检,且经营范围包含停车场服务或经营类的。

(*)竞价人或竞价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有小型汽车停车场服务、运营和管理方面相关经验,且目前仍在经营小型汽车停车场管理的(不包含货车停车场),以合法的合同和租金缴费单为准。

(*)竞价人或竞价人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必须诚信经营,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信誉良好,无不服从管理的行为、无拖欠租金行为或不在人民法院、银行等相关机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里的;无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或仍在受罚期内的情形存在;竞价人或竞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无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冻结、处于破产状态或严重亏损状态等的情形存在。

(*)竞价人在参加竞价之前务必现场勘察拟招标的经营点现状(参与竞价人视同了解招标点的情况),有异议或疑惑者应在参加竞价之前了解清楚。

*、竞价人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企业法人和个体户需提供材料: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备注:多个公司同*法定代表人情况下只允许授权*个公司参与);

*、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公司或法定代表人有小型汽车停车场服务、运营和管理方面同类项目经营管理合同及业绩等相关经验和证明,且目前仍在经营管理小型汽车停车场(不含货车停车场)的相关证明(合法的合同和租金缴费单)。

(*)自然人需提供材料:

*、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有小型汽车停车场服务、运营和管理方面同类项目经营管理合同及业绩等相关经验和证明,且目前仍经营管理小型汽车停车场(不含货车停车场)的相关证明(合法的合同和租金缴费单)。

*、招标工作要求

(*)招标工作必须坚持平等互利原则,信用原则,公平交易,互惠互利,重信誉、守信用,保证招标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

(*)公园按规定对招标工作进行监督,精心组织,统筹兼顾。

(*)按照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我市公园利用土地、房屋等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相关管理事项的函》(南财经(****)**号)精神,根据市林园局和市财政局的要求,招标工作进入市人民政府授权的资产租赁平台,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出租价格。

南宁市狮山公园

****年**月*日

合同样本,仅供参考:

南宁市狮山公园西侧门停车场承包经营合同

出租方(甲方):南宁市狮山公园

承租方(乙方):

乙方通过竞标取得南宁市狮山公园西侧门停车场的承包经营权,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双方就具体承包经营事宜,经平等协商*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条承包场地面积及经营范围:

乙方承包甲方面向南宁市兴宁区邕武路方向的西侧门停车场,面积约****平方米,共划分为*个停车区域。用途仅限于小型车辆和电动自行车的保管及停放,不能停放小型及以上货车。

第*条承包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条承包金、水电费等相关费用及交纳方法:

(*)承包金共计人民币整(¥ .**)。

*、****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

人民币 整(¥ .**);

*、****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

人民币 整(¥ .**);

(*)承包金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按照本条第(*)项规定交付。

(*)承包金的交付时间及比例:以先交租后使用为原则,即:每年的承包金分别于每年的*月**日、*月**日前提前**日按照以下比例*次性付清。即:

*月**日

*月**日

****.*.*—****.*.**

¥ .**元

¥ .**元

****.*.*—****.**.**

¥ .**元

¥ .**元

(*)水电费每月*日前交付,按甲方出具的水电报表数额缴纳。

(*)上述租金不包括土地收益金,土地收益金以收费部门开出的缴费通知为准,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缴费通知规定的期限内付给甲方,由甲方代缴。

第*条 履约保证金:

乙方承诺确保全面履行合同和提供服务的质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万元(¥*****.**),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违约被扣合同履约保证金的,需在被扣后*日内到甲方财务部门补交被扣的相应金额。若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无违约,则于合同履行期届满后如数退回;如乙方在合同有效期间无故退约,则不退履约保证金;若甲方原因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如数退回给乙方。

第*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为乙方办理项目经营所需的各种证件提供便利。

(*)依法制定有关服务、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考核等各项规章制度,并向乙方公示后负责监督实施。

(*)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乙方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教育、整顿,并按合同约定的条件行使合同解除权。

(*)依约向乙方提供承包场地,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有权维护和不断改善公园的整体形象,包括商品经营、服务质量管理等。

(*)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干涉乙方正常经营活动,在合法经营范围内保证乙方自主经营。

第*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在签定本合同后*个月内必须依法自费到有关部门办理经营所需的相关证照及*切经营手续,经营期间必须证照齐全,依法纳税,并独立承担该项目经济、法律责任及*切经营风险。以公园名义办理任何证照须经甲方同意并在合同期满后由甲方收回管理。

(*)有权要求甲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对停车场享有依法独立经营、收益和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服务、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考核等各项规章制度及票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和公园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全部人员必须*证(身份证、准生证、暂住证)齐备。

(*)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审批的价格收费,不得擅自抬高价格,明码标价。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切后果。

(*)完善停车场各项管理制度和收费标准并公示。严格按停车场管理规定和合同内容管理停车场,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对停放车辆的安全负责。维护并改善停车场的整体形象,包括对停车场的规划和控制,功能区域的划分,车辆的定位,车辆经营的管理及质量管理。完善出入口和场内通道的指示性标志,明确车辆通行方向。

(*)按期在每年*月**日、*月**日前提前**日足额向甲方财务部门交付承包金,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并在每月*日前按规定缴清上月经营该项目所需的水、电等相关费用。

(*)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地内的绿化和各项设施,不能随意更改停车场格局和设施;不能擅自扩大经营面积,私自搭建经营设施;不能擅自将经营所用的配套服务设施改作其他用途或改造装修;如需设立护栏或任何方式的隔离带等设施,须经公园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造成损坏的要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因乙方原因或管理不到位造成公园绿化损坏的,除按损坏程度赔偿外,并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次。

(*)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做好门前“*包”工作,全日保洁。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停车场内的汽车规划和控制,车辆定位、车辆的管理,统*调配,统*指挥。如遇公园节日、大型活动等,所有承租场地要优先给公园使用,乙方无条件服从活动需要。

(*)必须保持每日正常经营,提供游客需求的停车场地,不得在正常营业时间出现停止营业现象。(早上*:**—晚上**:**)

(**)停车场不能停放小型规模以上货车(包含小型货车)。

(**)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停车场经营权及场地以转包、出租、转借、出售等任何方式转让给第*人,经营者要做到随叫随到。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公园各项管理规定和专项考核细则,积极配合公园、林园局、城区、市政府等上级职能管理部门的安全、卫生、服务、考核等各项检查评比工作,落实整改内容,并按检查结果承担相应责任,如在各项检查中被扣分的,每扣*次则扣除履约保证金***元/次。在检查组检查工作时,签约人必须到场,如缺席两次以上(含两次)按有关考核细则规定进行处罚,如拒配合公园考核工作或检查组检查工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业整顿或解除合同。

(**)定期组织员工和及时对新聘人员进行消防和安全生产等*系列培训,同时要求有培训记录和人员登记表。

(**)保管的车辆如发生损坏、丢失和人员或自身伤亡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无权经营临时摊点和买卖小食品、饮料和香烟等。场地经营范围仅限有偿停车和保管车辆。

(**)乙方应维护停车场的秩序,发现黄赌毒现象须采取措施驱逐和上报有关部门。因管理不到位采取措施不力或未上报有关部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确保停车场的安全和良好秩序,严禁乱摆乱卖。乙方有权且有义务对在停车场内随意乱摆乱卖的摊贩进行驱逐。

第*条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退履约保证金,合同自解除通知到达乙方时解除:

*、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在甲方书面通知整改期限内未改正的;

*、经营中有违法活动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

*、违反本合同第*条任意*项的;

*、不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承包金逾期达**日以上的;

*、连续*次不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水电费的;

*、连续*个月每月均接到游客*次以上投诉,经查实确为承租方责任的。

*、不服从公园管理,被公园开具*次不诚信经营记录单的;

*、乱摆乱卖和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严重,乙方无法对停车场有序管理,且因乱摆乱卖和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导致公园被相关检查扣分*次的;

*、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

**、危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

**、法律、法规及城市公园管理制度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条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日交付承包金或连续*个月逾期交付水电费的,每逾期*日,按应付而未付金额的千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依据本条款约定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在*日内交还场地及配套设施,逾期交还的,承包金按日双倍计算且继续计算违约金。

(*)乙方若有违反本合同的其他条款行为,每次按照保证金*%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违反第*条第(**)项规定(月考核在**分以下)的,按公园相关承包考核细则的规定执行。

第*条合同终止相关事宜的处理:

(*)承租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期满或终止后*天内将承租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完好的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逾期交还的承包金按日双倍计算且继续计算违约金,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遇国家建设或者甲方建设需要对承租项目经营场地进行拆迁的,乙方无条件按照通知的期限进行拆迁,合同自然终止,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承担相应的责任。

(*)经营场地遗留的商品和其他动产,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处理,逾期甲方有权无偿处理。

(*)乙方新增加的固定设施(含经营场地内的不动产),承租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全部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项目合作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乙方在承租期内,不能以任何理由(如不可预测的情形发生或经营不善等)要求甲方降低承包金。

(*)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如天灾或动乱等造成损失的,可以按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调整承包金。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南宁市狮山公园停车场管理规定》)已经向乙方公示,双方确认*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合同约定相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场地在承包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乙方在经营范围和经营期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经营责任事故、工伤劳动纠纷、商事合同纠纷等,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因上述原因导致甲方需担责的,甲方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种方式解决:

(*)交由南宁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条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出租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合同签订日:

停车场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园停车场管理,规范停车场经营秩序,更好地为游客提供便利,特制订本规定。

*、经营者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经营停车场证照须齐全,因证照不全被相关行政部门处罚的,需承担全部责任。

*、经营者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公园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园的监督管理,严格按停车场管理规范和协议管理停车场。

*、对停车场进行管理,维护并改善停车场的整体形象,包括对停车场的规划和控制,功能区域的划分,车辆的定位,车辆和经营的管理及质量管理。

*、按期向公园支付租金及水电等*切费用,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

*、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地内的各项设施和绿化,如需改动应先征得公园同意,造成损坏的要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切后果。

*、经营者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公园所有,未经公园同意,经营者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承租方必须服从公园对停车场内的汽车规划和控制,车辆定位、车辆的管理,统*调配,统*指挥。如遇公园节日大型活动,所有承租场地要优先给公园使用,承租方无条件服从活动需要。

*、必须保持每日正常开业经营,提供游客需求的停车场地,不得在正常营业时间出现停止营业现象。(早上*:**—晚上**:**)

**、经营者要做好门前“*包”工作,全日保洁。

**、停车场实行开放管理模式,承租者必须爱护并合理使用停车场地的绿化和各项设施,不能随意更改停车场格局和设施。如需设立护栏或任何方式的隔离带等设施,须经公园同意后方可进行。

**、停车场不能停放和过夜的大货车,并对停放车辆的安全负责。

**、未经公园许可,不得将停车场经营权及场地经营权及场地以转包、出租、转借、出售等任何方式转让给第*人,要经营者做到随叫随到。

**、在承租经营期间,积极参加公园文明优质服务活动并配合每月的考核检查,并按照考核结果承担相应责任。如拒配合公园考核工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业整顿或解除协议。

**、无条件配合公园大型活动;参加公园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和义务劳动。

**、定期组织员工和及时对新聘人员进行消防和安全生产等*系列培训。

**、爱护公园绿化。因经营者原因或管理不到位造成公园绿化损坏的,除按损坏程度赔偿外,每次向公园支付罚金人民币***元。

**、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全部人员必须*证(身份证、计生证、暂住证)齐备。

**、保管的车辆如发生损坏、丢失和人员或自身伤亡事故的,承租方负全责。

**、承租方无权经营临时摊点和买卖小食品、饮料和香烟等。场地经营范围仅限有偿停车和保管车辆。

**、承租方应维护停车场的秩序,发现黄赌毒现象须采取措施驱逐和上报有关警务部门。因管理不到位采取措施不力或未上报警务部门的,公园有权解除协议。

南宁市狮山公园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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