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变更公告 > 熊猫绿岛公园(二期)项目设计终止公告
更新时间 | 2018-10-23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截止时间 | 我要查看 |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项目名称 | 我要查看 | 代理机构 | 我要查看 |
关键信息 | 我要查看 | 招标文件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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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章 招标公告............................................................ *
第*章 投标人须知..........................................................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第*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第*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第*章 技术规范........................................................... **
第*章 投标文件格式....................................................... **
第*章 招标公告
熊猫绿岛公园(*期)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熊猫绿岛公园(*期)项目己由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雅发改投资【****】***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 雅安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报市政府按有关规定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 全额 ,招标人为雅安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为*川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投资项目,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雅发改投资【****】***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公园占地总面积为***亩(约*.**公顷),建设内容包括广场、景亭、空中廊架、亲水平台、园林绿化、照明设施等。
*.*建设地点:雅安市雨城区水中岛。
*.*设计周期:**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日历天。
*.*标段划分: *个标段。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范围包括结构、给排水、铺装、照明、绿化等全部设计内容,设计阶段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的配合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以上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注:*川省省外企业需提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近*年(****年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设计业绩不少于*个(类似项目:总投资****万元以上的已竣工验收的风景园林设计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拟任该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同时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年来须具有至少*个风景园林设计类似业绩。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近*年在所有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被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 月**日 ** 时 ** 分至 **** 年 ** 月 ** 日 ** 时** 分,登录雅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凭企业**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途径(联系电话:***********)。
投标人如未在雅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网上注册,请及时按照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数字证书。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 ** 月*日 ** 时** 分,地点为雅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号雅安政务中心*区*楼)。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雅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雅安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雅安市沙湾路***号
邮 编:******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 系 电 话:***********
第*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招标人 |
名 称:雅安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雅安市沙湾路***号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 |
*.*.* |
项目名称 |
熊猫绿岛公园(*期)项目 |
*.*.* |
建设地点 |
雅安市雨城区水中岛 |
*.*.* |
资金来源 |
项目业主报市政府按有关规定筹集 |
*.*.* |
出资比例 |
全额 |
*.*.*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设计范围包括结构、给排水、铺装、照明、绿化等全部设计内容,设计阶段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的配合服务。 |
*.*.* |
计划工期 |
设计周期:**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日历天。 |
*.*.* |
质量要求 |
达到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
*.*.*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资质等级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以上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财务要求:/; 业绩要求:近*年(****年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设计业绩不少于*个。 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万元以上已竣工验收的风景园林设计项目。 信誉要求: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本次招标要求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为同*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自****年以来具有至少*个类似风景园林设计类业绩。 其他要求: (*)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按第*章“投标文件格式”的“主要人员简历表”要求填写和提供相应的证明、证件。 (*)设计单位如是*川省省外企业须持有有效的《*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人员为入川备案人员。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限制投标的情形 |
除投标人不得存在的**种情形之*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川省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第*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在 * 年(限定在*至*年)内不接受其投标; (**)在*川省地震灾后重建工程中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在 * 年(限定在*至*年)内不接受其投标; (**)近半年内在所有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年内在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行为并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犯罪的; (**)近*年内,在招标人(包括与本项目招标人有股权或隶属关系的招标人)的既往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投标人不履行合同、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负责人被招标人撤换的。 (**)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参股或相互任职。 (**)近*年在所有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被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不得在同*项目(标段)中同时投标: (*)法定代表人为同*人; (*)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 (*)母公司与其控股(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至少**%); (*)被同*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 |
*.**.*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 |
*.** |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 ,分包内容要求:除风景园林工程外的其他附属工程中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将分包计划报招标人,并同时将其选择的分包单位的资质、专业能力等情况报招标人同意后执行。分包金额:不高于总设计合同对应专业设计费。 接受分包的第*人资质:满足相应分包专业的资质要求。 |
*.** |
偏离 |
不允许 |
*.*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补遗、澄清、修改通知书(如果有) |
*.*.*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天前,即****年**月** 日_**__时_**__分前。投标人凡对本工程《招标文件》等有疑问的,请以在线形式在雅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对各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统*作答,并在雅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发布。投标人登*雅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凭**数字证书获取澄清。 本次招标的澄清、修改和补遗全部通过网络送达,请投标人务必在开标截止日前,查询信息,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招标人不承担因投标人未收到相关澄清、补遗或修改文件而带来的对投标不利的任何责任。 |
*.*.* |
投标截止时间 |
****年** 月*日 ** 时 ** 分 |
*.*.*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不需要确认 |
*.*.*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不需要确认 |
*.*.*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的情形的声明。 (*)电子文档*份。 (*)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入期的承诺(格式自拟)。 |
*.*.*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参考《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计价格[****]**号)、关于进*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号)的规定,结合实际及自身情况进行投标报价。工程设计费参照****年**月**日《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号)计算工程设计收费。投标单位需根据现行市场,结合自身实力按工程设计收费比率报价,投标人报价下浮比例在*%到**%之间,超过此范围,做废标处理。 设计计费基数暂定****万元,最终以发包人委托内容的财评控制价为计费基数和投标报价下浮比例为基准结算。 |
*.*.* |
投标有效期 |
**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 |
投标保证金 |
招标人委托雅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统*收退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应须在 ****年 ** 月*日**时**分前(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个工作日前)到达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雅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 号:*************************** (*个星号为每个项目标段对应的虚拟号,账号包含虚拟号共**位数字)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市南*路支行。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电汇、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 注意: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核实确认所投标段的保证金金额、虚拟账号及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以确保保证金的安全、有效、准确,如填写错误,系统将无法识别。账号信息请凭企业**数字证书获取,每个招标项目每个标段对应*个虚拟账号。 (*)投标保证金不换取收据,当投标保证金按程序缴纳成功后,投标人即可通过雅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打印回执单。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依据,以开标时在雅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览表为准。 |
*.*.* |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
招标结束后,招标人根据规定通过原渠道退还到投标人基本账户 |
*.*.* |
投标保证金不予 退还的情形 |
“拒签合同”是指: (*)明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没有明示但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还。 |
*.*.*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 |
*.*.*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近*年(****年至今) |
*.*.*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 |
*.*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
投标文件格式 |
(*)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 (*)投标人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 (*)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标示,也可以不填(空白)。但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投标文件应该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 (*)投标文件应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可辨。投标文件(不包括所附证明材料)字迹或印章模糊导致无法确认关键技术方案、关键工期、关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价格的,应作废标处理。 (*)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所附证明材料内容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核验。核验按第*章“评标办法”注(*)的要求办理。 |
*.*.*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
*.*.*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
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 投标文件副本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致造成的评标差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
装订要求 |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律用**复印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编制和复制。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粘贴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散页。 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第*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目录次序装订;若同*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 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的复制件应集中紧附在相应正文内容后面,并尽量与前面正文部分的顺序相对应。 修改的投标文件的装订也应按本要求办理。 |
*.*.* |
投标文件的包装和密封 |
密封完好均有效,每*个包装都应在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鲜章)。 |
*.*.* |
封套上写明 |
招标人的地址:雅安市沙湾路***号 招标人全称: 雅安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熊猫绿岛公园(*期)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投标文件在****年**月*日 **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雅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号雅安政务中心*区*楼) |
*.*.*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 |
开标程序 |
(*)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开标顺序:随机。 |
*.*.*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共*人。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按川办发[****]**号第*条规定执行。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名 |
*.*.*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以现金或保函形式,现金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函担保应符合招标文件第*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担保格式要求。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 缴纳时间: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个日历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 |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
编页码和小签 |
\ |
**.* |
报价唯* |
只能*个有效报价。即: 单价和总价都只有允许有*个报价,任何有选择和保留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开标记录表中记录的投标报价、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大写)和报价汇总表中的总价金额,*者应完全*致(按要求小数点后*舍*入的除外)。 |
**.* |
中标价 |
以中标的投标人在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为准。无论是采用综合评分法还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都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不解释原因。 |
**.* |
确定中标人 |
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确定中标人。但当投标人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合同段数量多于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时,按如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由招标人选择中标的合同段 招标人选择该投标人中标的合同段的原则是:该投标人在该合同段的中标价在中标候选人中最低。 |
**.* |
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
不可以调整。 |
**.* |
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
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中标人不得变更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凡招标文件未明确可以分包的,中标人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 |
**.* |
资金拨付 |
具体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
**.* |
弄虚作假投标的处罚 |
具体规定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的; *.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的;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的;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的; *.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除按《招标投标法》第***条规定处理外,按照相关规定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
**.* |
合同备案 |
合同按有关规定备案。 双方当事人就合同产生纠纷时,以备案的合同作为根据。 |
**.** |
招标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 |
(*)招标人编制的内容与国家发改委等*部委令****年第**号规定“不加修改地引用”部分和《省进*步要求》不相抵触。如不*致或抵触,不*致或抵触的内容无效,以“不加修改地引用”和《省进*步要求》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与招投标行政监督的招标文件不*致的,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并对不*致的地方进行修改。 没有备案的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不作为评标的依据。 (*)招标文件中招标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公平的原 则进行处理。 |
**.** |
招标文件的解释 |
(*)对《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不加修改地引用的内容作出解释,按照部门 各自职责分工,分别由发展改革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省进*步要求》由制定部门按职责分工作出解释。 (*)招标人自行编写的内容由招标人解释。对招标人自行编写的内容理解有争议的,由备案的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文件所使用的词句、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招标的目的、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 的真实意思。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作出不利于招标人*方的解释。 |
**.** |
招标文件中的注 |
《省进*步要求》中的“注”(有些含有说明性和要求性内容,仿宋*号字体,统称为注),本招标文件因编制体例需要,未全部标注或引用。但对本招标文件的理解和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仍应以《省进*步要求》中的“注” 为准。 |
**.** |
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求 |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 投标人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构成隐瞒,属于虚假投标行为。 如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招标人和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 |
**.** |
知识产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报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 供给第*人。 |
**.** |
同义词语 |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人”,在 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
**.** |
围标串标的情形及处罚 |
《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雅府发[****]*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的,应认定为围标串标: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属于同*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人;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有其他围标串标情形的。 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发现围标串标行为的,应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后,依法予以处理。行政监督部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应当发现而未发现围标串标行为的,或发现后没有及时报告的,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进行相应处理。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除按《招标投标法》第***条规定处理外,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诚信企业名单,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至*年内雅安市所有国家投资工程项目招标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 |
**.** |
借牌投标的情形及处罚 |
《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雅府发[****]*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的,应认定为借牌挂靠投标: *.无资质的单位、个人或低资质单位以租借、买卖或以交纳管理费等方式获得使用有资质或高资质单位证书及相关资料并以他人名义投标或承揽工程;有资质或高资质单位通过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收取管理费等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投标或承接工程的。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非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或虽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但先由非投标单位人员将投标保证金存入投标单位或有关个人账户,或以其他方式抵押的。 *.投标或承包工程单位使用的建造师(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与项目有关的主要质量、安全或其他施工管理人员等为非本单位人员的。 *.工程款、农民工工资、勘察设计费、监理费和服务费等不在本单位核算,资金未在项目所在地设专户,而实际由项目负责人直接支配和独立核算,且项目负责人为非本单位人员的。 *.承包合同约定的建造师(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等工程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不到岗或严重缺岗,实际由非本单位人员履行职责的。 *.有其他形式的借牌挂靠行为的。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挂靠他人投标,或通过转让、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投标,*经发现,中标无效,除按《招标投标法》第***条处理外,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诚信企业名单,并取消其*至*年内雅安市所有国家投资工程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 |
工程项目勘察设计质量管理 |
按照雅府发〔****〕*号文件相关规定: 工程招标后,原则上不得随意进行设计变更;由于设计不合理的原因改变设计,造成增加投资的,设计单位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责任追究办法按第*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规定处理。 因勘察设计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 |
其他 |
雅安市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地址: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号(市行政中心)****办公室。 |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外的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不*致时,以前附表的内容为准。 |
*.总则
*.* 项目概况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设计进行招标。
*.*.*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本标段设计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人员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由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确定资质。联合体资质不能低于强制性资格标准。
(*)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体各方的职责(联合体主办人和成员);明确联合体的授权代表;明确联合体之间共同的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及在以后的投标活动和履行合同(如果中标)时,对各方约束的售证等。
(*)联合体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或相互关系的改变等,招标人有权取消期投标或中标资格。
(*)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标段中投标。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的;
(*)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个法定代表人的;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被责令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在最近*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 踏勘现场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投标人须在投标函其他补充说明中承诺已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踏勘现场并充分了解本工程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并已在其投标时就此给予了充分的考虑。
*.** 投标预备会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 招标公告;
(*) 投标须知;
(*) 评标办法;
(*) 合同条款;
(*) 技术规范;
(*) 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款、第*.* 款和第*.*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雅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文件发售系统中向招标人提出需澄清的问题,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天前在雅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文件发售系统中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因未及时上网查阅、下载澄清文件造成的*切后果自行负责。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雅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文件发售系统中发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因未及时上网查阅、下载修改文件造成的*切后果自行负责。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保证金;
(*)设计大纲;
(*)项目管理机构;
(*)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 投标报价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工程设计的实际工作量、技术含量、难易程度、复杂性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报价。
*.*.*本工程设计费报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的工程设计费用应涵盖合同规定的所有责任:包括本招标工程设计范围内的设计费和施工全过程设计服务和其它为完成本工程设计所需的全部费用。
*.* 投标有效期
*.*.*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
*.*.* 有下列情形之*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 “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项至第*.*.*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 投标文件的编制
*.*.* 投标文件应按第*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及设计期限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投标文件正本*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致时,以正本为准。
*.*.*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投标
*.*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投标文件密封完好有效,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人应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送达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密 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送达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后,投标文件不得更改。需作澄清时,必须按本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中的规定办理。
*.开标
*.*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宣布开标纪律;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等内容,并记录在案;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开标结束。
*.评标
*.* 评标委员会
*.*.*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的,应当回避:
(*)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合同授予
*.*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中标通知
*.*.*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在《*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公示*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 履约担保
*.*.*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章“合同主要条款”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章“合同主要条款”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 签订合同
*.*.*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依次顺延确定排名靠后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第*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没收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第*、第*中标候选人报价差额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个的;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本投标人须知第*.*.*款规定的情况。
*.*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纪律和监督
*.*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致 |
签字、盖章 |
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 项要求 |
||
副本份数 |
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 项要求 |
||
装订 |
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 项要求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 项要求 |
||
报价唯* |
只能有*个有效报价,即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款要求 |
续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 项规定 |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 项规定 |
||
信誉 |
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 项规定 |
||
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
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 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 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 |
||
投标要求 |
不存在第*.*.*项任何*种情形之* |
续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 |
设计周期 |
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 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 项规定 |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 |
||
权利与义务 |
符合第*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 详细评审标准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分标准 |
得分 |
|
设计工作大纲(**分) |
设计工作方案 (*分) |
设计工作方案全面、有效,有针对性得*分,较好得*分,*般得*分,无则不得分。 |
** |
|
质量控制措施 (*分) |
以控制措施是否明确、详尽、可行、作为评分依据,经相互比较后,质量保证措施具有针对性,体系严密得*分,*般得*分,无则不得分。 |
|||
工期及进度计划 (*分) |
以工期是否满足要求,工期提前是否有保障措施,进度计划与工期安排是否衔接对应作为评分依据。经相互比较后,工作进度计划合理,具有措施保证设计工期,科学合理得*分,*般得*分,无则不得分。 |
|||
后续服务(*分) |
以后续服务人员资历、服务内容、措施和效率作为评分依据,经相互比较后,后续服务良好得*分,*般得*分,无则不得分。 |
|||
企业综合实力评分(**分) |
企业资质 (*分) |
*.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得*分;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加*分; 本项最高得*分。 |
** |
|
企业业绩 (*分) |
****年以来具有类似工程设计项目总投资在****万元以上或单个项目设计合同金额***万以上的业绩的每个得*分,本条最高*分; 类似项目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类似项目是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复印件;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可只附合同协议书。提供的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认定,须提供设计合同关键信息页。 |
|||
*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配备(**分) |
项目设计负责人(*分) |
(*)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资格得*分,同时具有注册建筑师加*分,本项最多得分*分。 (*)****年*月*日至今,具有总投资****万元以上的风景园林项目得基本分*分,每增加*个加*分,最多得*分。 设计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不重复 |
** |
各专业负责人(**分) |
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级或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得*分。 |
|||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高级职称(给水排水)资格得*分 |
||||
电气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得*分 |
||||
风景园林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得*分,具有中级职称得*分。 |
||||
概算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得*分。 |
||||
* |
报价(**分) |
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号)和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号)相关规定进行报价。 本项目招标人只接受按国家收费下浮比例在*%到**%的报价(含**%),由投标人综合考虑,自行报价;下浮标准不在此范围为废标。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作为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报价得满分**分。其余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扣*分,不足*%,按照*%计算,扣完为止。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
|
总计 |
***分 |
*** |
注:(*)评标委员会如要求投标人提交第*章“投标人须知”第 *.*.* 项至第 *.*.*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进行核验的,应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递交的时间距投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书面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 ** 分钟。
评标委员会成员*分之*以上认为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进行核验(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提交的有关证明和证件不符合要求),认定该项不符合相应的评审标准,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如要求投标人澄清或说明的, 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递交书面澄清或说明的时间距投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书面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 ** 分钟。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澄清或说明不够明确,应再次要求投标人对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再次递交书面澄清或说明的时间距投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书面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 ** 分钟。
评标委员会成员*分之*以上认为该投标人的两次澄清或说明,都不符合评标委员会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证据确凿的,经评标委员会成员*分之*以上同意,其投标作废标处理;证据不够确凿的,其投标不能作废标处理,但评标委员会在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时,应予说明。
在评标结束后发现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查证属实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是指第*章“投标人须知”*.*.* 在前附表中补充的限制投标的违法违规情形。
评审结论为“不符合”的,要经评标委员会成员*分之*以上同意,并要详细、具体说明“不符合”的理由,附上相关的证据。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评审标准
*.* 初步评审标准
*.*.*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详细评审标准
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程序
*.* 初步评审
*.*.*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章“投标人须知”第*.*.* 项至第*.*.*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第*章“投标人须知”第*.*.* 项规定的任何*种情形的;
(*)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 详细评审
*.*.*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位“*舍*入”。
*.*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 评标结果
*.*.* 除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本合同条款内容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时不需要填写,具体内容在签订正式合同时确定)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雅安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 / 。
*.工程内容及规模: 。
*.工程所在地详细地址: 。
*.工程投资估算: 。
*.工程进度安排: 设计工期:**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日历天 。
*.工程主要技术标准: 国家现行相关质量合格标准 。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工程设计范围:本项目范围包括结构、给排水、铺装、照明、电力、景观绿化等全部设计内容。设计阶段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的配合服务等 。
*.工程设计阶段: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
*.工程设计服务内容:/ 。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工程设计周期
计划开始设计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完成设计日期: 年 月 日。
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
*、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
*.合同价格形式:最终设计费根据财政评审价格和中标费率计算;
*.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发包人代表: 。
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
*、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起构成合同文件: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发包人要求;
(*)技术标准;
(*)发包人提供的上*阶段图纸(如果有);
(*)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承诺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
*、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雅安市雨城区雅安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
*、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 生效。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式 * 份、副本*式 *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 * 份、副本 * 份,设计人执正本 * 份、副本 * 份。
发包人:雅安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
设计人: (盖章) |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组织机构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纳税人识别码: |
纳税人识别码: |
地址: |
地址: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杨金川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信箱: |
电子信箱: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帐 号: |
帐 号: |
时 间:**** 年 月 日 |
时 间: **** 年 月 日 |
第*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 *般约定
*.* 词语定义与解释
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 合同
*.*.*.* 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发包人要求、技术标准、发包人提供的上*阶段图纸(如果有)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 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设计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
*.*.*.* 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设计人中标的书面文件。
*.*.*.* 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设计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
*.*.*.* 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
*.*.*.* 发包人要求:是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发包人就工程项目的目的、范围、功能要求及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的范围和内容等提出相应要求的书面文件,又称设计任务书。
*.*.*.* 技术标准:是指构成合同的设计应当遵守的或指导设计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 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
*.*.*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 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设计人。
*.*.*.* 发包人:是指与设计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 设计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 分包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包部分工程设计工作,并与设计人签订分包合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
*.*.*.* 发包人代表:是指由发包人指定负责工程设计方面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人。
*.*.*.* 项目负责人:是指由设计人任命负责工程设计,在设计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主持人。
*.*.*.* 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设计人联合,以*个设计人身份为发包人提供工程设计服务的临时性组织。
*.*.* 工程设计服务、资料与文件
*.*.*.* 工程设计服务:是指设计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服务,包括工程设计基本服务、工程设计其他服务。
*.*.*.* 工程设计基本服务:是指设计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提供编制专业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服务,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试车(试运行)考核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基本服务费用包含在设计费中。
*.*.*.* 工程设计其他服务:是指发包人根据工程设计实际需要,要求设计人另行提供且发包人应当单独支付费用的服务,包括总体设计服务、主体设计协调服务、采用标准设计和复用设计服务、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编制服务、施工图预算编制服务、竣工图编制服务等。
*.*.*.* 暂停设计:是指发生设计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情形而暂时中断工程设计服务的行为。
*.*.*.* 工程设计资料:是指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供的用于完成工程设计范围与内容所需要的资料。工程设计资料包括项目基础资料和现场障碍资料。项目基础资料包括经有关部门对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的文件、报告(如选址报告、资源报告、勘察报告、专项评估报告等)、资料(如气象、水文、地质等)、协议(如燃料、水、电、气、运输等)和有关数据等其他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包括地上和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线缆、管道、受保护的古建筑、古树木等坐标方位、数据和其他相关资料。
*.*.*.* 工程设计文件:指按照合同约定和技术要求,由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的阶段性成果、最终工作成果等,且应当采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载体。
*.*.* 日期和期限
*.*.*.* 开始设计日期:包括计划开始设计日期和实际开始设计日期。计划开始设计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始设计日期;实际开始设计日期是指发包人发出的开始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
*.*.*.* 完成设计日期:包括计划完成设计日期和实际完成设计日期。计划完成设计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完成设计及相关服务的日期;实际完成设计日期是指设计人交付全部或阶段性设计成果及提供相关服务日期。
*.*.*.* 设计周期又称设计工期:是指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设计人完成工程设计及相关服务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合同约定所作的期限变更。
*.*.*.* 基准日期:招标发包的工程设计以投标截止日前**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直接发包的工程设计以合同签订日前**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
*.*.*.* 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时。
*.*.* 合同价格
*.*.*.* 签约合同价:是指发包人和设计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总金额。
*.*.*.* 合同价格又称设计费:是指发包人用于支付设计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设计范围内全部工作的金额,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发生的价格变化。
*.*.* 其他
*.*.*.*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 语言文字
合同以中国的汉语简体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使用两种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合同的语言。
*.* 法律
合同所称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
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 技术标准
*.*.* 适用于工程的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 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的,发包人与设计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提供方及提供标准的名称、份数、时间及费用承担等事项。
*.*.*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高于或严于现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视为设计人在签订合同前已充分预见前述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复杂程度,签约合同价中已包含由此产生的设计费用。
*.*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合同协议书;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发包人要求;
(*)技术标准;
(*)发包人提供的上*阶段图纸(如果有);
(*)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
*.* 联络
*.*.*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
*.*.*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任何*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或电子邮箱发生变动的,应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
*.*.*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及时签收另*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拒绝签收*方认可往来信函的内容。
*.* 严禁贿赂
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方合同当事人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保密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设计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文件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方。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设计人提供的技术文件、技术成果、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方。
保密期限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 发包人
*.* 发包人*般义务
*.*.* 发包人应遵守法律,并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核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许可、核准或备案。
发包人负责本项目各阶段设计文件向有关管理部门的送审报批工作,并负责将报批结果书面通知设计人。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导致设计工作量增加和(或)设计周期延长时,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延长的设计周期。
*.*.* 发包人应当负责工程设计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包括但不限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等),为设计人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
*.*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负责工程设计的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发包人代表在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发包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提前书面通知设计人。
发包人代表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及义务,并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正常履行的,设计人可以要求发包人撤换发包人代表。
*.* 发包人决定
*.*.* 发包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对设计人的设计工作、设计项目和/或设计文件作出处理决定,设计人应按照发包人的决定执行,涉及设计周期或设计费用等问题按本合同第**条〔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的约定处理。
*.*.* 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如发包人不在确定时间内作出书面决定,设计人的设计周期相应延长。
*.*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设计人及时足额支付合同价款。
*.* 设计文件接收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接收设计人提交的工程设计文件。
*. 设计人
*.* 设计人*般义务
*.*.* 设计人应遵守法律和有关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的专业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供符合技术标准及合同要求的工程设计文件,提供施工配合服务。
设计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的,因设计人原因造成发包人未能及时办理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导致设计工作量增加和(或)设计周期延长时,由设计人自行承担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设计周期延长的责任。
*.*.* 设计人应当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设计其他服务。
*.*.*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应为合同当事人所确认的人选,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项目负责人的姓名、执业资格及等级与注册执业证书编号或职称、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项目负责人经设计人授权后代表设计人负责履行合同。
*.*.* 设计人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提前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或职称、管理经验等资料,继任项目负责人继续履行第*.*.*项约定的职责。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确因患病、与设计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工伤等原因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更换。
*.*.* 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设计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负责人,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对于发包人有理由的更换要求,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或职称、管理经验等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负责人继续履行第*.*.*项约定的职责。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设计人人员
*.*.* 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在接到开始设计通知后*天内,向发包人提交设计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工艺、土建、设备等专业负责人名单及其岗位、注册执业资格或职称等。
*.*.* 设计人委派到工程设计中的设计人员应相对稳定。设计过程中如有变动,设计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设计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设计人更换专业负责人时,应提前*天书面通知发包人,除专业负责人无法正常履职情形外,还应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或职称、执业经验等资料。
*.*.* 发包人对于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的资格或能力有异议的,设计人应提供资料证明被质疑人员有能力完成其岗位工作或不存在发包人所质疑的情形。发包人要求撤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的主要设计人员的,设计人认为发包人有理由的,应当撤换。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设计分包
*.*.* 设计分包的*般约定
设计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设计转包给第*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设计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人。设计人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禁止分包的工程设计分包给第*人,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设计人不得进行违法分包。
*.*.* 设计分包的确定
设计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或经过发包人书面同意后进行分包,确定分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或经过发包人书面同意后进行分包的,设计人应确保分包人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工程设计分包不减轻或免除设计人的责任和义务,设计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设计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 设计分包管理
设计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交分包人的主要工程设计人员名单、注册执业资格或职称及执业经历等。
*.*.* 分包工程设计费
(*)除本项第(*)目约定的情况或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分包工程设计费由设计人与分包人结算,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设计费;
(*)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仲裁裁决书要求发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设计费的,发包人有权从应付设计人合同价款中扣除该部分费用。
*.* 联合体
*.*.* 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 联合体协议,应当约定联合体各成员工作分工,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
*.*.*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与发包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
*.*.* 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 工程设计资料
*.* 提供工程设计资料
发包人应当在工程设计前或专用合同条款附件*约定的时间向设计人提供工程设计所必需的工程设计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按照法律规定确需在工程设计开始后方能提供的设计资料,发包人应及时地在相应工程设计文件提交给发包人前的合理期限内提供,合理期限应以不影响设计人的正常设计为限。
*.* 逾期提供的责任
发包人提交上述文件和资料超过约定期限的,超过约定期限**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约定的交付工程设计文件时间相应顺延;超过约定期限**天以外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工程设计文件的时间。工程设计资料逾期提供导致增加了设计工作量的,设计人可以要求发包人另行支付相应设计费用,并相应延长设计周期。
*. 工程设计要求
*.* 工程设计*般要求
*.*.* 对发包人的要求
发包人应当遵守法律和技术标准,发包人提出的有关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的要求应当符合法律和技术标准的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人违反法律、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鼓励设计人使用可靠的创新技术和新材料。
*.*.* 对设计人的要求
*.*.*.*设计人应当按法律和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及发包人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有关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设计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有问题的,设计人应当及时通知发包人并经发包人确认。
*.*.*.*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完成设计工作所应遵守的法律以及技术标准,均应视为在基准日期适用的版本。基准日期之后,前述版本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有新的法律以及技术标准实施的,设计人应就推荐性标准向发包人提出遵守新标准的建议,对强制性的规定或标准应当遵照执行。因发包人采纳设计人的建议或遵守基准日期后新的强制性的规定或标准,导致增加设计费用和(或)设计周期延长的,由发包人承担。
*.*.*.* 设计人在工程设计中应当采用合同约定的技术、工艺和设备,满足质量、安全、节能、环保等要求。
*.* 工程设计保证措施
*.*.* 发包人的保证措施
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各项工作。
*.*.* 设计人的保证措施
设计人应做好工程设计的质量与技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程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工程设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设计文件的设计、复核、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
*.* 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 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法律、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及合同的要求。
*.*.* 工程设计依据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方案论证充分,计算成果可靠,并能够实施。
*.*.* 工程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本合同相应设计阶段的规定要求,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规定。
*.*.* 工程设计文件应当保证工程施工及投产后安全性要求,满足工程经济性包括节约投资及降低生产成本要求、合理布局要求,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在工程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安全设施应当按规定同步设计。
*.*.* 应根据法律、技术标准要求,保证专业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并应在工程设计文件中注明相应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
*.* 不合格工程设计文件的处理
*.*.* 因设计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并按第**.*款〔设计人违约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
*.*.*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的,设计人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设计周期的延长由发包人承担。
*. 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
*.*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
设计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提交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和*般工程设计实践惯例,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是控制工程设计进度的依据,发包人有权按照工程设计进度计划中列明的关键性控制节点检查工程设计进度情况。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中的设计周期应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确定,明确约定各阶段设计任务的完成时间区间,包括各阶段设计过程中设计人与发包人的交流时间,但不包括相关政府部门对设计成果的审批时间及发包人的审查时间。
*.*.*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与工程设计的实际进度不*致的,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交修订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并附具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收到修订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天内完成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为发包人同意设计人提交的修订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 工程设计开始
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获得工程设计所需的许可。发包人发出的开始设计通知应符合法律规定,*般应在计划开始设计日期*天前向设计人发出开始工程设计工作通知,工程设计周期自开始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设计的日期起算。
设计人应当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定金或预付款后,开始工程设计工作。
各设计阶段的开始时间均以设计人收到的发包人发出开始设计工作的书面通知书中载明的开始设计的日期起算。
*.* 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情形主要有: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资料或所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存在错误或疏漏的;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足额支付定金或预付款、进度款的;
(*)发包人提出影响设计周期的设计变更要求的;
(*)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因发包人原因未按计划开始设计日期开始设计的,发包人应按实际开始设计日期顺延完成设计日期。
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在发生上述情况后*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上述情况后**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供发包人审查。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天内进行审查并就是否延长设计周期及延期天数向设计人进行书面答复。
如果发包人在收到设计人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在约定的期限内未予答复,则视为设计人要求的延期已被发包人批准。如果设计人未能按本款约定的时间内发出要求延期的通知并提交详细资料,则发包人可拒绝作出任何延期的决定。
发包人上述工程设计进度延误情形导致增加了设计工作量的,发包人应当另行支付相应设计费用。
*.*.* 因设计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因设计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设计人应当按照第**.*款〔设计人违约责任〕承担责任。设计人支付逾期完成工程设计违约金后,不免除设计人继续完成工程设计的义务。
*.* 暂停设计
*.*.* 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暂停设计的,发包人应及时下达暂停设计指示。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延长的设计周期。
*.*.* 设计人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
因设计人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设计人应当尽快向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并按第**.*款〔设计人违约责任〕承担责任,且设计人在收到发包人复工指示后**天内仍未复工的,视为设计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形,设计人应按第**条〔合同解除〕的约定承担责任。
*.*.* 其他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
当出现非设计人原因造成的暂停设计,设计人应当尽快向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
在上述情形下设计人的设计服务暂停,设计人的设计周期应当相应延长,复工应有发包人与设计人共同确认的合理期限。
当发生本项约定的情况,导致设计人增加设计工作量的,发包人应当另行支付相应设计费用。
*.*.* 暂停设计后的复工
暂停设计后,发包人和设计人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暂停设计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发包人向设计人发出复工通知,设计人应按照复工通知要求复工。
除设计人原因导致暂停设计外,设计人暂停设计后复工所增加的设计工作量,发包人应当另行支付相应设计费用。
*.*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
*.*.*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发包人应向设计人下达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指示,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建议书,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建议书应包括实施的方案、缩短的时间、增加的合同价格等内容。发包人接受该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建议书的,发包人和设计人协商采取加快工程设计进度的措施,并修订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设计人认为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指示无法执行的,应向发包人提出书面异议,发包人应在收到异议后*天内予以答复。任何情况下,发包人不得压缩合理设计周期。
*.*.*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或设计人提出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建议能够给发包人带来效益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
*.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
*.*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
*.*.* 工程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
*.*.* 发包人可以要求设计人提交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具体形式的电子版设计文件。
*.* 工程设计文件的交付方式
设计人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给发包人,发包人应当出具书面签收单,内容包括图纸名称、图纸内容、图纸形式、份数、提交和签收日期、提交人与接收人的亲笔签名。
*.*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时间和份数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名称、时间和份数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中约定。
*. 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 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应报发包人审查同意。审查的范围和内容在发包人要求中约定。审查的具体标准应符合法律规定、技术标准要求和本合同约定。
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自发包人收到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以及设计人的通知之日起,发包人对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期不超过**天。
发包人不同意工程设计文件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设计人,并说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具体内容。设计人应根据发包人的书面说明,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后重新报送发包人审查,审查期重新起算。
合同约定的审查期满,发包人没有做出审查结论也没有提出异议的,视为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已获发包人同意。
*.* 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不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或批准的,设计人应当严格按照经发包人审查同意的工程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如果发包人的修改意见超出或更改了发包人要求,发包人应当根据第**条〔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的约定,向设计人另行支付费用。
*.* 工程(设计文件需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或批准的,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文件,设计人应予以协助。
对于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查意见,不需要修改发包人要求的,设计人需按该审查意见修改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需要修改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应重新提出发包人要求,设计人应根据新提出的发包人要求修改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发包人应当根据第**条〔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的约定,向设计人另行支付费用。
*.* 发包人需要组织审查会议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的,审查会议的审查形式和时间安排,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发包人负责组织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会议,并承担会议费用及发包人的上级单位、政府有关部门参加的审查会议的费用。
设计人按第*条〔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设计文件,有义务参加发包人组织的设计审查会议,向审查者介绍、解答、解释其工程设计文件,并提供有关补充资料。
发包人有义务向设计人提供设计审查会议的批准文件和纪要。设计人有义务按照相关设计审查会议批准的文件和纪要,并依据合同约定及相关技术标准,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 因设计人原因,未能按第*条〔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设计文件,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进行或无法按期进行,造成设计周期延长、窝工损失及发包人增加费用的,设计人按第**.*款〔设计人违约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
因发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进行或无法按期进行,造成设计周期延长、窝工损失及设计人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 因设计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通过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并按第**.*款〔设计人违约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通过的,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延长的设计周期由发包人承担。
*.* 工程设计文件的审查,不减轻或免除设计人依据法律应当承担的责任。
*.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
*.* 设计人应当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和参加试车(试运行)考核和竣工验收服务。如果发包人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施工现场服务时限外仍要求设计人负责上述工作的,发包人应按所需工作量向设计人另行支付服务费用。
**. 合同价款与支付
**.* 合同价款组成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中明确约定合同价款各组成部分的具体数额,主要包括:
(*)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
(*)工程设计其他服务费用;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经同意或接受或已使用的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工作的相应费用等。
**.* 合同价格形式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在合同协议书中选择下列*种合同价格形式:
(*)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建筑面积(包括地上建筑面积和地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单价或实际投资总额的*定比例等双方认可方式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单价不作调整。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发包人提供的上*阶段工程设计文件及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其它价格形式
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其他合同价格形式。
**.* 定金或预付款
**.*.* 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
定金的比例不应超过合同总价款的**%。预付款的比例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确定,*般不低于合同总价款的**%。
**.*.*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执行,但最迟应在开始设计通知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前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支付。
发包人逾期支付定金或预付款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的,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发出要求支付定金或预付款的催告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天内仍未支付的,设计人有权不开始设计工作或暂停设计工作。
**.* 进度款支付
**.*.* 发包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附件*约定的付款条件及时向设计人支付进度款。
**.*.* 进度付款的修正
在对已付进度款进行汇总和复核中发现错误、遗漏或重复的,发包人和设计人均有权提出修正申请。经发包人和设计人同意的修正,应在下期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
**.* 合同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 对于采取固定总价形式的合同,发包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附件*的约定及时支付尾款。
**.*.* 对于采取固定单价形式的合同,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附件*约定的结算方式及时结清工程设计费,并将结清未支付的款项*次性支付给设计人。
**.*.* 对于采取其他价格形式的,也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及时结算和支付。
**.*支付账户
发包人应将合同价款支付至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设计人账户。
**. 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
**.* 发包人变更工程设计的内容、规模、功能、条件等,应当向设计人提供书面要求,设计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以及技术标准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应当按照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设计。
**.* 发包人变更工程设计的内容、规模、功能、条件或因提交的设计资料存在错误或作较大修改时,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设计人可按本条约定和专用合同条款附件*的约定,与发包人协商对合同价格和/或完工时间做可共同接受的修改。
**.* 如果由于发包人要求更改而造成的项目复杂性的变更或性质的变更使得设计人的设计工作减少,发包人可按本条约定和专用合同条款附件*的约定,与设计人协商对合同价格和/或完工时间做可共同接受的修改。
**.* 基准日期后,与工程设计服务有关的法律、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的颁布及修改,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延长的设计周期由发包人承担。
**.* 如果发生设计人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于该事项发生后*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在该事项发生后**天内,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其中包括设计人关于因该事项引起的合同价款和设计周期的变化的详细计算。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天内,予以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发包人同意设计人关于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
**. 专业责任与保险
**.* 设计人应运用*切合理的专业技术和经验知识,按照公认的职业标准尽其全部职责和谨慎、勤勉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具有发包人认可的、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并使其于合同责任期内保持有效。
**.* 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应承担由于设计人的疏忽或过失而引发的工程质量事故所造成的建设工程本身的物质损失以及第*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费用的赔偿责任。
**. 知识产权
**.*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书以及反映发包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设计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方。
**.*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设计人,发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设计人书面同意,发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方。
**.* 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方的知识产权。设计人在工程设计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设计人承担;因发包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 合同当事人双方均有权在不损害对方利益和保密约定的前提下,在自己宣传用的印刷品或其他出版物上,或申报奖项时等情形下公布有关项目的文字和图片材料。
**.*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应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
**. 违约责任
**.* 发包人违约责任
**.*.*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因非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或发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按照设计人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计算设计费,完成工作量不足*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半支付设计费;超过*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设计费。
**.*.* 发包人未按专用合同条款附件*约定的金额和期限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的,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天时,设计人有权书面通知发包人中止设计工作。自中止设计工作之日起**天内发包人支付相应费用的,设计人应及时根据发包人要求恢复设计工作;自中止设计工作之日起超过**天后发包人支付相应费用的,设计人有权确定重新恢复设计工作的时间,且设计周期相应延长。
**.*.* 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进行审批或本合同工程停建、缓建,发包人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天内按本合同第**条〔合同解除〕的约定向设计人结算并支付设计费。
**.*.* 发包人擅自将设计人的设计文件用于本工程以外的工程或交第*方使用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赔偿设计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 设计人违约责任
**.*.*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按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金额双倍返还给发包人或设计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 由于设计人原因,未按专用合同条款附件*约定的时间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前述违约金经双方确认后可在发包人应付设计费中扣减。
**.*.* 设计人对工程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原因产生的设计问题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其他事故时,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当通过所投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向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或者根据直接经济损失程度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 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解除未经发包人同意的设计分包合同,设计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不可抗力
**.* 不可抗力的确认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设计人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合同当事人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发生争议时,按第**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 不可抗力的通知
合同*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必要的证明。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方当事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
**.*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工程设计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因合同*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 合同解除
**.* 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致,可以解除合同。
**.* 有下列情形之*的,合同当事人*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设计人工程设计文件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经发包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修改后仍不能满足国家现行深度要求或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设计质量要求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用,经设计人催告后,在**天内仍未支付的,设计人可以解除合同;
(*)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天,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因*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
(*)因本工程项目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 任何*方因故需解除合同时,应提前**天书面通知对方,对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应取得*致意见并形成书面协议。
**.*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除应按第**.*.*项的约定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期限内向设计人支付已完工作的设计费外,应当向设计人支付由于非设计人原因合同解除导致设计人增加的设计费用,违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争议解决
**.* 和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 调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第*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采取争议评审方式解决争议以及评审规则,并按下列约定执行:
**.*.*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合同当事人可以共同选择*名或*名争议评审员,组成争议评审小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当事人应当自合同签订后**天内,或者争议发生后**天内,选定争议评审员。
选择*名争议评审员的,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选择*名争议评审员的,各自选定*名,第*名成员为首席争议评审员,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或由合同当事人委托已选定的争议评审员共同确定,或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评审机构指定第*名首席争议评审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评审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和设计人各承担*半。
**.*.*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可在任何时间将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共同提请争议评审小组进行评审。争议评审小组应秉持客观、公正原则,充分听取合同当事人的意见,依据相关法律、技术标准、行业惯例等,自收到争议评审申请报告后**天内作出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对本事项另行约定。
**.*.* 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效力
争议评审小组作出的书面决定经合同当事人签字确认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应遵照执行。
任何*方当事人不接受争议评审小组决定或不履行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双方可选择采用其他争议解决方式。
**.*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以下*种方式解决争议:
(*)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 争议解决条款效力
合同有关争议解决的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无效或者被撤销均不影响其效力。
第*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 *般约定
*.* 词语定义与解释
*.*.*合同
*.*.*.*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廉政合同
*.*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 技术标准
*.*.*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
*.*.* 国外技术标准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的提供方: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份数: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时间: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费用承担: /
*.*.*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
*.*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合同协议书、专用条款、通用条款。
*.* 联络
*.*.*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 发包人和设计人联系信息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雅安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发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
发包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
设计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
设计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
*.* 保密
保密期限: 。
*. 发包人
*.* 发包人*般义务
*.*.* 发包人其它义务: / 。
*.*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本项目总体协调 。
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当提前 * 天书面通知设计人。
*.* 发包人决定
*.*.* 发包人应在 *天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
*. 设计人
*.* 设计人*般义务
*.*.* 设计人 需 (需/不需)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
*.*.* 设计人其他义务: 设计人应遵守法律和有关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的专业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供符合技术标准及合同要求的工程设计文件,提供施工配合服务。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
姓 名: ;
执业资格及等级: ;
注册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 。
*.*.* 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 * 天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未经发包人同意,设计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配备的项目设计人员不得擅自更换,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的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用的千分之* 。
*.*.* 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 * 天内更换项目负责人。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设计人项目负责人确因患病、与设计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工伤等原因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更换。
*.* 设计人人员
*.*.* 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用的千分之* 。
*.* 设计分包
*.*.* 设计分包的*般约定
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 风景园林工程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设计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除风景园林工程外的其他附属工程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有关分包人资料包括:
*.*.* 分包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
*.* 联合体
*.*.* 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 /
*. 工程设计要求
*.* 工程设计*般要求
*.*.*.* 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
*.*.*.* 工程设计适用的技术标准: 按国家标准执行 。
*.* 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 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 按国家标准执行
*.*.* 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
*. 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
*.*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 根据合同工期按时递交。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 与工程相关的所有内容
*.*.*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天内 。
*.* 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 /
设计人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 * 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该情形后 * 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
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 * 天内进行审查并书面答复。
*.*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
*.*.*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 / 。
*.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
*.*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
*.*.*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 光盘 。
*. 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 发包人对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 ** 天。
*.*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 ** 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文件。
*.* 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 由发包人安排
*.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 发包人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的内容包括: / 。
*.* 设计人应当在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合格后 具体由发包人通知 时间内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 合同价款与支付
**.* 合同价格形式
(*)单价合同
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其他价格形式: 根据财政评审结果和中标费率计算最终设计费
**.* 定金或预付款
**.*.* 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
定金的比例 **% 或预付款的比例 / 。
**.*.*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时间: 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 。
**. 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
**.* 施工图审查合格后,原则上不得随意进行设计变更。
**.* 由于设计不合理原因改变设计,造成增加投资的,设计单位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对增加投资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单位须进行补偿。
**.* 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除责成设计人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及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追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赔偿额以损失数为上限。
**.* 设计人应于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发生后 * 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应在该事项发生后 * 天内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
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 * 天内,予以书面答复。
**. 专业责任与保险
**.* 设计人 不需 (需/不需)有发包人认可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
**. 知识产权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发包人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仅用于本项目,不得外传。
**.* 关于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发包人
关于设计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 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
**. 违约责任
**.* 发包人违约责任
**.*.* 发包人支付设计人违约金: 见通用合同条款 。
**.*.* 发包人逾期支付设计费的违约金: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附件*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的逾期违约金,最高不超过设计合同总金额的**%。逾期超过**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 设计人违约责任
**.*.* 设计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另赔偿发包人实际损失的***% 。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附件*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天应减收设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的上限: 最高不超过设计合同总金额的**%。
**.*.* 设计人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的上限:按实际造成的损失金
额计算。
**.*.* 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向发包人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的违约金。
**. 不可抗力
**.*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见通用合同条款 。
**. 合同解除
**.* 有下列情形之*的,可以解除合同:
(*)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 ** 天。
**.* 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已完工作设计费的期限为 ** 天内。
**. 争议解决
**.*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
评审所发生的费用承担方式: /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事项的约定: / 。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 种方式解决:
(*)向 雅安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 / 人民法院起诉。
**. 其他(如果没有,填“无”)
无
附件:
附件*: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附件*: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览表
附件*: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
附件*: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
附件*: 设计进度表
附件*: 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
附件*: 设计变更计费依据和方法
附件*: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本工程设计范围
本项目范围包括结构、给排水、铺装、照明、电力、景观绿化等全部设计内容,设计阶段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的配合服务等。
*、本工程设计阶段划分
方案设计、初步(基础)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个阶段。
*、各阶段服务内容
*.方案设计
*.初步(基础)设计阶段
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
*.非标准设备设计阶段(如有)
*.施工图设计阶段
*.施工配合阶段(包括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参加试车(试运行)考核和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阶段的配合服务
附件*: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览表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有关事宜 |
* |
||||
* |
||||
* |
||||
* |
||||
* |
||||
* |
(上表内容仅供参考,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根据行业特点及项目具体情况详细列举)
附件*: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有关事宜 |
* |
方案设计 |
* |
* 天 |
|
* |
初步(基础)设计文件 |
* |
取得方案审查意见后*天 |
|
* |
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 |
/ |
/ 天 |
|
* |
施工图设计文件 |
** |
取得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后* 天 |
特别约定:
*.在发包人所提供的设计资料(含设计确认单、规划部门批文、政府各部门批文等)能满足设计人进行各阶段设计的前提下开始计算各阶段的设计时间。
*.上述设计时间包括法定的节假日。
*.图纸交付地点:设计人工作地(或发包人指定地)。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供电子版设计文件时,设计人有权对电子版设计文件采取加密、设置访问权限、限期使用等保护措施。
*.如发包人要求提供超过合同约定份数的工程设计文件,则设计人仍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提供,但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支付工本费。
附件*:
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
名 称 |
姓名 |
职务 |
注册执业资格或职称 |
承担过的主要项目 |
|||
*、总部人员 |
|||||||
项目主管 |
/ |
||||||
其他人员 |
/ |
/ |
/ |
/ |
|||
*、项目组成员 |
|||||||
项目负责人 |
/ |
||||||
技术负责人 |
/ |
||||||
结构专业负责人 |
/ |
||||||
景观绿化专业负责人 |
/ |
||||||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
/ |
||||||
....... |
|||||||
附件*:
设计进度表
设计阶段 |
时间节点 |
备注 |
方案设计 |
* 天 |
以上时间为设计净时间,不含方案讨论、设计审查等时间。 |
初步设计 |
取得方案审查意见后*天 |
|
施工图设计 |
取得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后* 天 |
附件*:
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
*、设计费总额: 。
*、设计费总额构成:
*.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固定总价: /
其他(实际投资额×费率 / %)
*.工程设计其他服务费用: /
*.合同签订前设计人已完成工作的费用: /
*.特别约定:
(*)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包含设计人员赴工地现场的旅差费 / 人次日,每人每次不超*天;不含长期驻现场的设计工地代表和现场服务费。
(*)超过上述约定人次日赴项目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往返机票费、机场建设费、交通费、食宿费、保险费等)和人工费由发包人另行支付。其中人工费支付标准为 / 。(建议参照本单位年人均产值确定人工费标准)
(*)其它: / 。
*、设计费明细计算表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计费额 |
收费基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 万元, 计算设计费如下:
根据中标费率,下浮 %最终为: 万元。
注:以上表格摘自《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号文件。专业调整系数为*.* ;工程复杂调整系数为*.**;附加调整系数无。
*、设计费支付方式
*.本合同生效后*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签约合同价总额的 ** %作为定金或预付款,暂计 ¥ 元,设计合同履行完毕后,定金或预付款抵作部分设计费。
*.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并审查通过后 * 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签约合同价总额的**%,暂计 ¥ 元。
*.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通过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后*天内,发包人以财评价为计算基数按相关文件及下浮比例计取的实际设计费,并向设计人支付至实际设计费总额的**%,暂计 ¥ 元。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天内, 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实际设计费总额的**%,暂计 ¥ 元。
*.项目审计结算完成后*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全部剩下的设计费,计¥ 元。
注:上述支付方式供发包人、设计人参考使用。
*、履约保证金退还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在设计人不发生本合同专用条款第**.*的情况下,于本项目竣工验收后*个月内,全额无息退还至设计人账户。
附件* :
设计变更计费依据和方法
因非设计人方的原因发生的较大修改与变更所产生的设计费,根据本合同费率计算。
第*章、技术规范
项目用地红线图:
第*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设计招标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法定名称)
年 月 日
______ __ __(项目名称) _设计_招标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投标函……………………………………………………………………(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授权委托书………………………………………………………………( )
*、投标保证金………………………………………………………………( )
*、设计大纲…………………………………………………………………( )
*、项目管理机构……………………………………………………………( )
*、资格审查资料……………………………………………………………( )
*、其他材料…………………………………………………………………( )
注:(*)()内应标注每部分的起始页码。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投标函
致: (招标人)
*、我单位全面研究了 (项目名称)设计招标文件及招标补充文件(如有时),我们将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完成的全部设计工作。
*、现递交我单位投标文件正本*份,副本 份,电子文档*份。
*、我们同意在从约定的开标之日起**天[**]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本投标函的各项承诺。
*、我单位此次投标的全部费用由我们自行承担。
*、我们承诺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号)规定收费标准下浮 %作为报价。设计周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本工程设计工作。承诺在*日历天内提交符合规划要求的设计方案文本,如未提交,同意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我方已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担保。如果我方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未能或拒绝按照贵方确定的日期签订合同;或未能提交合规有效的履约担保,贵方有权没收投标担保,另选中标单位。
*、我方同意本项目设计专业调整系数取*.*,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取*.**,附加调整系数无。
*、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电话:
年 月 日
注: (*)只允许报*个价,任何有选择和保留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报价百分比取整数,即只能是*%、*%、*%、*%、*%、*%、*%……**%、**%、**%,不能是*.*%、*.*%、*.*%……
(*)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
经我方认真核查,本投标人不存在第*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的任何*种情形。
我方承诺,如存在以上两种虚假投标行为,我方自愿按第*章“投标人须知”第**.*和其它有关项规定承担责任。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________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职务: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_____ ___(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法定代表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携带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正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法定代表人提供的证件、证明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授权委托书
本人_______ (姓名)系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人员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__________(项目名称)_设计_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直,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结束为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提供最近*个月的连续缴费证明)复印件。
投标单位: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联系电话:__________(固定电话)____________(移动电话)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不亲自投标而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应本项目负责人。
(*)最近*个月(企业设立不足*个月,从设立时起,下同)连续缴费的养老保险是指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的上*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个月的连续、不间断,每个月都缴纳了养老保险费。
(*)委托代理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携带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正本)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职称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连续*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原件或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委托代理人在该投标人单位连续*个月参保的证明原件备查。
(*)委托代理人提供的证件、证明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名称):
本投标人自愿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设计_的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________)。
本投标人承诺所交纳投标保证金是从本公司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要求交纳的,若有虚假,由此引起的*切责任均由我公司承担。
附件:*.投标保证金基本账户转入雅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银行凭证复印件及保证金缴纳成功回执单。(注意:当投标保证金按程序缴纳成功后,即可通过雅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打印保证金缴纳成功回执单。)
*.人民银行颁发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 (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设计大纲
(*)、项目背景
(*)、设计工作内容
(*)、设计进度计划与周期保证措施
(*)、设计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安排
(*)、设计质量保证体系
(*)、后续服务工作安排与服务承诺
(*)、其它
*、项目管理机构
(*)拟派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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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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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主要技术人员简历表
姓 名 |
年 龄 |
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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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职 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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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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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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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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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应附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分项负责人应附身份证、执业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其他人员附身份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复印件。如不实,属于弄虚作假,取消中标资格。
(*)主要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本单位为其购买近*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
*、资格审查资料
注:(*)如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资格审查资料”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联合体的每*成员都应提供。
(*)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投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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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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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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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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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 号 |
技 工 |
||||||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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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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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材料见第*章“投标人须知”*.*.*
(*)近*年财务状况表
对财务状况表的要求为: /。
注:(*)投标人应提供近*年的财务状况表。
“近*个年度财务状况表”分两种情况。招标文件发售之日在*月*日以前的,“近*个年度”是指当年之前的*个年度或当年的上*年之前的*个年度,如某项目招标,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是****年*月*日,“近*个年度财务状况表”是指****年、****年、****年的财务状况,或****年、****年、****年的财务状况,采用哪*个年度,由投标人选择;招标文件发售之日在*月*日以后的,“近*个年度”是指当年之前的*个年度,如某项目招标,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是****年*月*日,“近*个年度财务状况表”是指****年、****年、****年的财务状况。
(*)财务状况表应附材料见第*章“投标人须知”*.*.*。
(*)近*年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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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承担的工作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注:(*)招标人填写的具体年限应与第*章“投标人须知”*.*.**致。
(*)类似项目应附材料见第*章“投标人须知”*.*.*。类似项目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类似项目是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复印件;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可只附合同协议书。
*、其他材料
注:(*)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除以上*项外,招标人还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其他材料。但不得与以上*项的内容及本招标文件列出的选择项中招标人没有选择的项重复和抵触。
(*)招标人要求申请人提供的其他材料应在第*章“投标人须知”*.*.*“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列出。
(*)招标人不得要求与本项目招投标和履行合同无关的材料。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没有要求的材料,投标人不需要提供。投标文件不得夹带宣传性材料。
日历天
熊猫绿岛公园(*期)项目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