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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 2024-12-27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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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档案数字化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信息来源:
安徽省财政厅档案数字化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安徽省财政厅档案数字化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更正为上海泰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交金额为******元。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泰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春东路***号*幢***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拾*万*仟*佰*拾元整(大写)(******元)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安徽省财政厅档案数字化项目 |
服务范围 |
安徽省财政厅档案整理及数字化(移交进馆)项目,具体内容详见: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服务要求 |
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章采购需求的“*、服务需求” 的要求执行。 |
服务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 个月内完成。 |
服务标准 |
严格遵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章采购需求的“*、服务需求”的标准规范操作。 |
注:如与本公告内容不*致的,以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评审专家名单
高新风,袁青岭,朱安娜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金额:*.****万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更正日期:****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区*楼***室,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省财政厅档案数字化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财政厅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西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楼
联系方法:****-********,********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云
电话:****-********,********
安徽省财政厅档案数字化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安徽省财政厅档案数字化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更正为上海泰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交金额为******元。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泰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春东路***号*幢***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拾*万*仟*佰*拾元整(大写)(******元)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安徽省财政厅档案数字化项目 |
服务范围 |
安徽省财政厅档案整理及数字化(移交进馆)项目,具体内容详见: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服务要求 |
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章采购需求的“*、服务需求” 的要求执行。 |
服务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 个月内完成。 |
服务标准 |
严格遵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章采购需求的“*、服务需求”的标准规范操作。 |
注:如与本公告内容不*致的,以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评审专家名单
高新风,袁青岭,朱安娜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金额:*.****万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更正日期:****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区*楼***室,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省财政厅档案数字化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财政厅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西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楼
联系方法:****-********,********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云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