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中标候选人公示 > 鲁甸县民政局关于撤销柏先珍与刘贵友婚姻登记决定的公告
更新时间 | 2024-11-21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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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甸县民政局关于撤销柏先珍与刘贵友婚姻登记决定的公告
****年*月**日,本机关收到鲁甸县公安局于****年*月**日向本机关出具的《关于鲁甸县火德红镇白先巧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的线索移送函》,及****年**月**日收到鲁甸县公安局火德红派出所于****年**月**日向本机关出具的《关于白先巧冒用他人身份办理婚姻登记的建议书》鲁公(火)建字〔****〕*号,指出:本机关在****年*月*日办理的结婚登记业务(结婚证字号:*******-****-******),其中*方当事人系假冒他人身份。
本机关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认为,该婚姻登记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千****条、第*千****条和《婚姻登记条例》第*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撤销该婚姻登记,现予以公告。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日,即视为生效。
特此公告。
鲁甸县民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