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变更公告 > 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激光治疗仪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更新时间 | 2024-11-20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截止时间 | 我要查看 |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项目名称 | 我要查看 | 代理机构 | 我要查看 |
关键信息 | 我要查看 | 招标文件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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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盖超过 1000000 家招标单位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贵阳市第*人民医院激光治疗仪采购项目
项目序列号:/
首次公告日期: ****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采购结果 | 本项目中标公告发布后,收到供应商对中标结果的质疑,经核实部分质疑事项成立且影响中标结果。同时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复核,发现合格供应商不足*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政部令第**号第**条第*款规定:“(*)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故本项目按废标处理,重新组织采购。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采购结果 | 本项目中标公告发布后,收到供应商对中标结果的质疑,经核实部分质疑事项成立且影响中标结果。同时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复核,发现合格供应商不足*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政部令第**号第**条第*款规定:“(*)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故本项目按废标处理,重新组织采购。 |
更正日期: ****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阳市第*人民医院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南路***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罗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招标*部
项目联系方式:****-********-***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