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更新时间 | 2024-10-25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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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澄清
质疑*:招标文件第**页产品资质产品资质:*.产品必须具有国家防爆认证资质单位出具的防爆合格证:防爆等级达到**********。我司认为该贵单位作为水厂,厂区内没有防爆特殊区域,反无人机产品的部署环境没有必要要求 **********的防爆等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我司质疑贵单位这种要求“属于擅自提高采购标准”。
答:因我公司地表水厂属于民生企业,主要担负着城市供水任务,根据市反恐办要求,必须提高水厂安全防范措施,综合考虑,对反恐设备安全等级标准的提高,符合公司整体安全发展,所以此次招标文件中提到“产品必须具有国家防爆认证资质单位出具的防爆合格证:防爆等级达到 **********”内容不属于擅自提高采购标准。
质疑*:招标文件第**页无人机侦测定位设备:“标注▲和★号项需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测报告”,其中,★*重点探测功能,和▲*探测范围;属于重复要求。其中▲*是覆盖★*的指标的,*般厂家不会重复检测,贵单位要求提供重复检测报告,且为排除项。贵单位这种行为没有任何标准、法规和同类应用案例的依据,属于故意设置条件指向特定厂家产品,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我司质疑贵单位“以不合理的 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答:第*条重点是为了应对已有或是可能出现的各种频段无人机,第*条主要针对目前主流无人机频段,两个参数要求针对面不同,不存在重复且该条款为非废标项。不符合“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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