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变更公告 > 2024营口市公共设施维护中心轮胎采购项目项目LNJX2024-93变更公告
更新时间 | 2024-10-25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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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信息 | 我要查看 | 招标文件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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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公共设施维护中心轮胎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营口市公共设施维护中心轮胎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 ** 月 ** 日**:**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营口市公共设施维护中心轮胎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见采购文件: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年内提供供货服务,在供货期内随叫随送,每次接到通知*小时之内送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已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 ** 月 ** 日*:**时起至****年 ** 月 ** 日**:**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 ** 月 ** 日**:**(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市区民生路**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楼西区]。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数字证书,在采购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采购文件下载。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
(*)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锁电子报名及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可加密备份文件,递交方式详见采购文件。并需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致性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 ***号。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营口市公共设施维护中心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跃进街道东风路*号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营口市站前区体育场南街*-甲**号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
开户行:阜新银行营口站前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欢欣
电 话: ****-*******
****年营口市公共设施维护中心轮胎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营口市公共设施维护中心轮胎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对采购文件“第*章货物需求”中序号*、*、*、**、**、**项的型号进行更正,具体内容详见更正后的采购文件。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日 *:**分
更正日期:****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数字证书,在采购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采购文件下载。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 (*)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锁电子报名及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可加密备份文件,递交方式详见采购文件。并需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致性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 ***号。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营口市公共设施维护中心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跃进街道东风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体育场南街*-甲**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欢欣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