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变更公告 > 邢台市南和区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中止公告
更新时间 | 2024-09-30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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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南和区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期)-项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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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内容: | |||||||||||||||||||||||||||||||||||||||||||||||
邢台市南和区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期)-项目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市南和区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期)已由邢台市南和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邢台市南和区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南行审立项字[****]**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南和区发展和改革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专项债券加地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邢台市南和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智慧充电桩设备及安装配套,建设指挥中心和购置机房设备,建设充电桩配套的充电桩运营平台管理系统等。*.*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审定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年无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信用中国(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结果执行;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邢台市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招采进宝河北专区(**.****.***.**)”自行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开标地点:网上开标,投标人自行登*电子平台远程参与开标(邢台市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开标室)。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 *.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受理单位:邢台市南和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人:白力强,受理电话:****-*******坤慈(河北雄安)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白丽娜,受理电话:*********** *.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邢台市南和区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 电子邮箱:******@***.***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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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邢台市南和区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期)中止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条规定,招标人经过认真审核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满足要求的候选人两家,缺乏竞争力,不再进行定标,招标人决定重新招标。因此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