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医院西院区门诊楼改造及辅助工程—装饰工程 |
省份/直辖市 | 辽宁 | 地区 | 锦州市 |
采购单位 |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医院 | 联系方式 | ****-******* |
代理机构 | 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 | 联系方式 | 罗女士 ****-******* |
所含内容 | 门诊招标 |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医院西院区门诊楼改造及辅助工程—装饰工程)更正公告*、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医院西院区门诊楼改造及辅助工程—装饰工程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更正内容:采购项目工程量清单有变,详见最新版采购文件。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正日期:****年**月**日 **时**分*、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发布媒体为“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不再受理供应商线下获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备份文件,并承诺电子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电子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电子备份文件的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便携式电脑)并调试完成,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若因供应商自用电子设备(便携式电脑)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详见辽财采函{****}***号文件相关通知。*、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 称: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医院地 址: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段*号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南庄里南郡天下**-***号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罗女士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