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限深圳西江**区开发项目聚结脱气除油罐橇采购 标段
标段(包)编号
**-*****-**-**-****/**
主要技术规格
处理能力*****/*;进口水中油含量≥******;出口水中油含量<*****。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合同签订之后*个月内,交货至珠海建造场地或者青岛建造场地或者招标人指定的国内其他地点。
资格要求
*.*投标主体: (*)★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制造商或成橇商要求: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成橇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 业绩要求: (*)★成熟产品要求:投标人承诺本项目提供的聚结脱气除油橇必须是成熟产品,试制产品不能被接受。(*)★业绩要求:****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套聚结脱气除油罐橇(除油能力不低于:入口水中含油≥******,处理后出口水中含油≤*****)的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包括:聚结脱气除油罐橇的销售合同和到货验收资料(销售合同应体现合同签署页、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可体现聚结脱气除油罐橇除油能力(入口水中含油、处理后出口水中含油)的相关技术文件;到货验收材料应为到货验收单或结算发票)。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验证以上内容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 财务要求: ★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并对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将予以否决。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 其他要求: (*)★体系认证证书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 (********)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核实。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制造许可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或者**制造许可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时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并可在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核实。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门户首页)。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系统中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年**月**日 **时**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特殊说明
(*)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 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地址、**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 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地址”内容任何*项*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