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变更公告 > 【清苑区2023年东闾镇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 更新时间 | 2024-07-15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 截止时间 | 我要查看 |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 项目名称 | 我要查看 | 代理机构 | 我要查看 |
| 关键信息 | 我要查看 | 招标文件 | 我要查看 |
每天更新 70000 条招标信息
涵盖超过 1000000 家招标单位
【清苑区****年东闾镇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
| 原公告内容: | |||||||||||||||||||||||||||||||||||||||||
【清苑区****年东闾镇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苑区****年东闾镇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保定市清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保清发改审批 (****) 项目***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清苑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保定市清苑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工程名称:清苑区****年东闾镇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清苑区东闾镇的韦各庄村、北营头村;大庄镇的杨庄村;孙村乡的大侯村;石桥镇的平陵村;共计*个乡镇*个行政村。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设规模*****亩。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土壤改良措施、灌溉排水与节水措施,包括机井智能控制柜、固体施肥机、水带、智慧农业、生物有机肥、土壤调理剂、机械翻耕+人工施肥等。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前竣工。质量标准:合格异议受理:异议受理人:招标单位:崔雷雷,电话:****-*******;招标代理机构:王雅鸽,电话:****-*******。*.*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中全部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其他说明:根据保定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招标投标项目实行“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本项目全面实施“双盲”评审。。 *.*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联系方式
| |||||||||||||||||||||||||||||||||||||||||
| 变更公告内容: | |||||||||||||||||||||||||||||||||||||||||
清苑区****年东闾镇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原公告日期:****年*月**日更正公告日期:****年*月**日 *、原公告内容: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更正为: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资金
河北合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