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运营阶段绩效评价和成本监管服务)更正公告*、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港市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运营阶段绩效评价和成本监管服务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更正内容:将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更正为:相关行业收费标准的**%。其他内容不变!更正日期:****年**月**日 **时**分*、其他补充事宜*、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通知”及“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锁现场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也可由供应商自行远程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间。*、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 称: 辽宁丹东东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 址: 东港南路***号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辽宁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 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大东区青年路**-*-*号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宋健电 话: ***********